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篇一
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一、大会的选举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二、经××党员(总支)批准,我支部下一届支部委员会由委员×人组成。
三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首选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全体党员酝酿讨论,民主协商,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支部委员会将候选人预备名单提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确定候选人,由大会进行选举,支部委员的差额比例为百分之二十以上。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五、凡党的关系在本单位的正式党员(除正在留党察看者外)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到会党员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一张选票所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作废。如果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六、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多于应选名额时,已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至应选名额。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进行再次选举。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就这几名候选人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七、选票一律用蓝黑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投入票箱。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投票的顺序是;首先由监票人投票,然后由党员依次投票。
八、大会设监票人××名,监票人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已作为候选人得党员不能担任监票人。监票人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对大会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情况由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九、本选举办法经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篇二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机关行政党支部支委会由机关行政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集体讨论决定。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四、本次大会选举机关行政支部委员会委员4名。
五、支部委员候选人,由党支部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基础上,按照应选人数的20%差额比例提出5名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审查,经原则同意,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六、到会的正式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正式党员人数的4/5,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正式选举时,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当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应在其余候选人中再次投票选举。
七、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或另选他人。填写选票时,同意的在其姓名对应的“同意”栏内画“√”;不同意的在“不同意”栏画“√”;弃权的在“弃权”栏画“√”。如另选他人,请把所选人的姓名填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并在其姓名对应的“同意”栏内画“√”;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同意”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八、会场设投票箱1个,投票顺序为:监票人、计票人、其余党员。
九、大会设监票人1名,设计票人1名,由党员大会确定。
十、本次选举印有一种选票:“中共xxx天然气管道有限责任公司机关行政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一次投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十一、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位置要端正。选举人将选票写好后,亲自将选票投入票箱。大会选举不设流动票箱。因故未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十二、选举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分别在选举结果上签字。由监票人按赞成票多少为序,向大会报告选举结果,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
十三、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党员大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规定研究处理。本选举办法由支委会提出,经本次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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