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摘要: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培养的对象是未来的中小学音乐师资,声乐教学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整体素质,而能否正确把握声乐教学过程中的双重性特征,决定着声乐教学的成败。声乐教学要取得良好的成绩,需要教师在声乐教学的内容、方法、课程设置与培养目标上有一个整体的目标设计。
论文关键词:高师声乐教学双重性特征目标设计
一、问题的提出
音乐是全方位反映生活的艺术,对它的表现、理解、鉴赏涉及许多方面的知识和修养。正是这种广博的学科品格,才使得音乐有可能全面提高人的素质。声乐虽然以技能表现为主要学科特征,但通过歌唱,却全方位地反映和培养了学生各方面的素质。例如,音乐基本素质包括乐感、音准、节奏,对作品的理解、表现等能力,以技能和修养来驾驭作品的能力等。声乐学习还可以培养人的多重素质,如平衡、稳定与自我调节能力等。声乐无论是唱还是教都是技能与素质并存,所以声乐是整体音乐教育中的重要环节。
现今的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基础与速成、技能与素质之间的矛盾;将声乐等同于技能教育,重主课轻公共课、重技术轻艺术、重比赛获奖轻基本艺术实践、重视少数条件好的学生而轻视条件一般或较差的学生、重视个别大型曲目而忽视基本素养积累等现象一直是高师声乐教学的误区。致使高师声乐教育与中小学音乐教学实践格格不入;不懂得基本知识和技能的教师,面临中小学音乐教育实践无从下手;教师不能驾驭声音,给音乐课教学带来许多障碍,教师坏嗓、孩子大喊大叫不懂得科学发声的现象普遍存在。这些现象说明高师的音乐教学需要科学的定位,特别是高师的声乐教学需要明确定位。高师声乐专业的教学目标,就是培养合格的中小学音乐师资。高师声乐课的设计不是为了培养歌唱家,而是让学生掌握一种规范化的歌唱技巧,为音乐普及与艺术审美把好入门关。因此,从声乐教学规律来说,高师音乐教育专业声乐教学法和音乐学院声乐专业声乐教学法没有本质的区别,只是起点与达成的目标不同。目标不同也影响到教学内容、方法与专业趋向不同。
二、培养设计
1.双重性特征分析及目标设计。高师的声乐教学过程具有双重性:教师既要教“声乐”,又要教“声乐教学”;学生既要学“声乐”,又要学“声乐教学”。通俗地说就是老师和学生既要教好、学好声乐技巧,又要学会运用声乐技巧去教导中小学生以正确的方法进行歌唱。这一双重性特征要求高师学生在声乐课的学习中既要充当客体,又要充当主体。高师声乐教学的目标也由此分为“声乐技能”和“声乐教学技能”两大块。作为学生,要成功地实现这两大块目标,需要从理论到实践把握好以下六个紧密相连的层次和过程,即“领悟、接触、模仿、操作、熟悉、创造”。
(1)“领悟”即从理论和教师的示范性演唱中,开始建立歌唱是一种科学的观念。学习歌唱需要了解人体发声器官的结构及其功能,了解各个器官的共鸣特征,只有当歌唱者拥有熟练地调动并掌控这些器官运动的能力时,才有可能实现科学的歌唱。
(2)“接触”即开始试着感受发声器官的功能和作用,以及自己所具有的调整发声器官的能力如何等,为学习声乐技巧做好意识上的铺垫。
(3)“模仿”即开始按照老师的要求,仿效老师的歌唱。学生从模仿中感受发声器官的振动正确与否、气息支撑及其位置是否正确等,从而从模仿向自我感觉、自我审视、自我提高过渡。没有初期的模仿就没有正确的歌唱。
(4)“操作”即独立练习,独立思考,独自建立歌唱声音体系并逐渐走向成熟。所谓独立并非脱离教师指导,而是强调“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声乐学习过程中的器官运动,即所谓的气息支撑和位置点等,需要练习者不断地独自实践、感悟才能掌握。
(5)“熟悉”即通过上述层次和过程的学习、揣摩逐渐形成了正确的发声方法,已经可以运用正确的方法进行歌唱或教学。到了这个层面,学生已经可以独自选择歌曲并进行歌唱设计。
(6)“创造”即在熟悉的基础上,以歌唱者自己对作品的领悟,对作品进行恰当的设计。无论是演唱,还是教学,都有一个二度创作的问题,怎样把作品演唱好,怎样教学才能让学生学得快而且符合歌唱的正确方法,都需要创造。这是声乐教学中的重头戏,是高师声乐专业教学二重性目标的关键所在。
在实现上述层次和过程的教学内容中,高师声乐教学呈现出从以“声乐技能”为主逐渐向以“声乐教学技能”为主过渡的显著特征。不同的教学阶段有不同的侧重。学科教学目标,一般以时间先后为顺序进行循序渐进的目标设计,实际上一般的设计会分解为单元乃至课时的教学目标予以完成。教师在目标设计中,既要照顾到属于外显性学习行为的技能、理论的掌握等;又要密切关注内敛性的所谓音乐感觉,一般简称乐感的训练和养成。目标设计务必精确、具体,反映出不同的层次目标和要求,以便于实践操作。
2.内容设计。高师声乐教学的双重性不仅决定了教学目标是双重目标,而且也决定了教学内容是双重内容:声乐与声乐教学两部分。从信息论角度来看,教学内容是教学信息,学生在接收并加工处理声乐与声乐教学信息的过程中,即获得或发展了声乐技能,而学生加工处理这些信息的结果,则是获得了声乐理论知识与声乐教学理论知识。因此,教学内容的设计就必须有声乐与声乐教学两部分,每部分又应有理论知识与技能技巧两方面,如此才能真正完成声乐教学的双重技能目标。
3.对象设计。教学对象的设计,首先要全面地了解每个学生的嗓音性质、音乐基础与文化基础、歌唱发声习惯、主观爱好及主观追求的艺术目标、个性特征和身体状况、对教学的期待和希望,等等,然后才能针对每个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设计。
教学对象的设计应当遵循两个原则:一是个别化原则,它要求在双重教学目标的指导下,采取因人而异、有的放矢的教学安排;二是逐渐递进原则,它要求在年度教学目标的指导下,给学生做出长远的、中期的、近期的达标设计,诸如教材的由浅入深的选择、进度的由慢到快的安排等。 4.形式与方法设计。高师声乐教学的双重目标,决定了高师声乐教学不能单纯沿用音乐学院声乐专业的个别教学形式与方法,必须与小组、班级教学形式,与语言的方法(如讲授法、评价法),与直观的方法(如示范法、微格教学法)进行优化组合精心设计。一般来说,声乐理论知识和声乐教学理论知识的教学,采用班级教学形式、讲授法并辅之以示范法为好;在声乐技能教学中,采用个别教学形式、练习法是恰当的;而在声乐技能向声乐教学技能过渡中,则必须逐渐加大小组、班级教学形式与示范练习法、微格教学法的比重,为的是要让学生达到掌握声乐教学技能的目标。
5.媒体设计。教学媒体的设计是以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对象为依据的,必须反映出高师声乐教学目标和内容的双重性特点构成,必须为达成双重目标服务。教学媒体的设计也往往与教学形式、方法的设计融合在一起,因为一定的教学形式和方法中就已经包含了教学媒体的运用,如微格教学法中就包含了录音、录像媒体的选用。
一般而言,要促使学生自我评价自己的声乐学习,掌握某种演唱技能,可设计录音媒体教学,这在个别教学形式和对比评价法中很有效;而要促使学生相互评价各自的声乐学习,掌握某种演唱技能或某种声乐教学技能,则应设计录像媒体教学,这在小组或班级的教学形式和微格教学法中最有效。
6.评价设计。高师声乐教学评价的设计,首先必须把握教学评价与双重目标一致的设计,既要评价学生学习声乐的达标程度,也要评价学生学习声乐教学的达标程度,还要使评价与目标层次相对应,这是准确性方面的设计,否则,声乐教学将难免出现偏差。其次是必须将评价渗透于教学形式、方法之中,贯穿于教学全过程。比如,对比评价法中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学生的自我评价,以及学生相互间的评价都是教学评价的渗透贯穿;微格教学法中师生共同对教学录像中教学情境的评价也是教学评价的渗透贯穿,这是及时性方面的设计。
7.模式设计。高师声乐教学中,教与学是师生双边共同作用的互动活动,教师起主导性作用,引导学生朝预定目标前进;学生起主动性作用,积极参与教师的教学活动,充分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教师将目标转化为具体的内容,以学生为中心,选择适当的媒体、方法或方式,把教学信息内容传递给学生;学生则根据预定的目标,在教师的引导下,充分调动已有的知识、经验、技能,参与教师的教学活动。
目标是教学活动的指向,是调控整体教学活动过程的依据。根据目标达成反馈的情况,教师对教学过程作出主导性调控,例如目标预定是否过高、内容传递是否合理、媒体选择是否恰当、方法运用是否恰当等;学生亦对学习过程起反馈调控作用,检验和反思是否充分参与、方法是否得当、学习目标和内容是否过高或过难等。这两种调控都是循环往复的,也说明整个教学过程是双向循环的过程。
三、结语
高师声乐专业教学目标所特有的双重性目标特征,决定了声乐教学从内容、方法、课程设置到培养目标都需要相应的配套设计。将现代化的教学理论、技术应用于高师声乐教学中,正确把握高师声乐教学中的诸多要素,保证高师声乐教学在科学的设计模式中顺利运行,改正以往高师声乐教学目标定位和内容往往偏离师范性的弊端,避免教学中对各教学要素顾此失彼的现象,从而培养出真正意义上的合格的中小学音乐师资,是高师声乐教学改革向纵深发展的必由之路。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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