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障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危害,春节期间在市中心地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希望市民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希望市民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1
全体市民朋友们:
春节好!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市民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也与生态文明建设及我市创建文明城的实际情况不相适宜。
为了使我们的城市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空气环境,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市蓝天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真诚地倡议全体市民朋友们,节日期间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我市空气污染,降低安全事故发生。让我们共同爱护环境、保护环境,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
守护蓝天碧水,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盘锦,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倡议人:互信范文网
日期:2023年1月23日
希望市民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2
中华民族的传统佳节——春节、元宵节就要来到了。
为加强对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国家和市民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减少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的污染,近日,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市安监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文明办联合倡议并号召广大市民朋友不放或少放烟花爆竹。
倡议指出,燃放烟花爆竹在为我们增添节日气氛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和人身财产安全隐患,特别是不加节制的燃放烟花爆竹,与广大市民期盼的蓝天白云,与倡导的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新风尚都不相符。希望广大市民朋友转变观念移风易俗,过一个文明、健康、环保的节日。大家要自觉树立保护环境、爱我临汾意识,主动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欢度佳节,努力营造环境优美、空气清新、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倡议希望市民在以下六个重点控制区域,自觉做到不燃放烟花爆竹。1.东起建设路、西至中大街,北起坂下村(含)、南至向阳路区域;2.临钢生活区及九州堡村所在区域;3.东起秦蜀路、西至滨河东路,北起五一西路(信合西路)、南至山西师大实验中学生活区区域;4.东起平阳广场、西至鼓楼广场,北起向阳路、南至贡院街区域;5.东起鼓楼大街、西至滨河东路,北起向阳路、南至贡院街区域;6.东赵村及南机场所在区域。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妇女同志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带头响应倡议,自觉成为低碳生活的倡导者、传播者和践行者,共同呵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建设生态文明、宜居宜业的新临汾是每一位临汾人民的共同责任。让我们携起手来,弘扬美德,摒弃陋习,努力建立和形成文明和谐的新秩序、新风尚、新常态,为我市成功创建国家级环保模范城做出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互信范文网
日期:2023年1月23日
希望市民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3
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逢年过节燃放烟花爆竹,虽然能够增添节日气氛,但同时也会严重污染环境,损害人体健康,造成安全隐患。春节期间,由于集中燃放烟花爆竹,我镇空气质量大幅下降,特别是春节长假前三天,空气质量达到严重污染。为切实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对空气造成污染,现就春节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向广大农民朋友倡议如下:
第一,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全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坚决不燃放烟花爆竹;每名群众都自觉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采取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低碳方式,欢庆春节。
第二,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员。每名群众要积极向周边的人宣传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好处、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宣传发动,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第三,做燃放烟花爆竹的劝阻者。每位群众不仅自己带头不燃放烟花爆竹,而且积极劝阻和抵制周边人员燃放烟花爆竹,齐心协力共同营造良好的节日环境。
倡议人:互信范文网
日期:2023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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