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下面小编分享关于2016年小型微利企业最新税收计算方式,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一、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及以下的企业
计算方法: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0%
例如:经调整和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0元,则2015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呢?
2015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额
=200,000.00*10%=20,000(元)
二、对于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30万元的企业
计算方法:2015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例如:经调整和弥补完以前年度亏损后2015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00,001.00元,2015年度应交企业所得税额是多少呢?
2015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
=200,001.00*17.5%=35,000.18(元)
三、其实文件规定的意思是把2015年全年利润平均分成12份,9份(即前9个月)按20%计算,3份(即10-12月)按10%计算,综合平均后是17.5%的税负。
基本的计算公式为:
2015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9/12*20%+年应纳税所得额*3/12*50%*20%=年应纳税所得额*17.5%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