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1、为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幼儿园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要服从领导指挥,严格遵守纪律,准时交接班,不得迟到、早退和中间离岗,交接班时,要确保不空岗.
3、值班人员要对单位的重要部位进行巡逻看护,交接班前都对重要部位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并处理,作好记录.
4、值班室要张贴值班制度和有关电话号码,同时给值班人员配备必需器材.
5、设立值班记录台帐,详细记录来往人员和值班期间发生的各种事件.
6、幼儿园行政领导和安全领导小组要经常检查值班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
7、实行值班责任制,对值班期间发生的案件事故要查明原因,弄清责任,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相应处理.
幼儿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构建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传染病疫情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有效地防控传染病疫情扩散和蔓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班主任要严格执行零报告制度,坚持领导带班制度,设立安全信息员,负责上报校园安全稳定信息工作,实行24小时随时保持通讯的畅通。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和信息反应能力,坚持早发现、早报告,加强对第一线信息的核实、收集和上报,提高情况信息的报送效率和质量。
二、各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明确职责,加强管理,不得出现迟报、漏报、瞒报、不报现象。凡是累计2次以上不报告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三、晨检、午检中一旦发现师生中有如发现学生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要立即报告,将学生送至隔离室,并及时与家长联系送往医院就诊。
四、实施零报告制度,即无意外事件发生,也必须每日报告。同时,要主动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系,加强配合,严防校园事件发生。
五、坚持追踪及电话随访制度。各相关责任人(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对出现发热(腋下体温≥37.5℃)或有流感样症状(流涕、鼻塞、咽痛、咳嗽、头痛、肌痛、乏力、呕吐、腹泻)的师生,要求其居家隔离治疗。居家治疗期间班主任及各教研组长要做到每天追踪了解病情变化及诊治情况,每天与学生家长保持联系,班主任及各教研组组长要将患病师生情况及时上报。
四、安全稳定信息零报告主要采取电话报告方式,敏感问题和重大问题实行电话第一时间报告制度,各班主任除了每天按要求实行常规报告外,如遇有群体性事件、突发性重大安全事故等要立即向学校报告,学校立即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处理工作。
幼儿园“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为加强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幼儿园内的发生和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科学排查、及时上报”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品
副组长:张捷
组 员:各班班主任、保育员
疫情报告员:申琳 [1**********]
疫情排查员:各班班主任
疫情登记员:申琳 [1**********]
幼儿园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主任办公室,由张捷担任办公室主任,电话:0371-66961550。
二、幼儿园疫情报告员职责:
1、具体负责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疑似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
2、建立、健全本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发现及报告相关工作制度及工作流程。
3、定时对全幼儿园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
4、负责指导全幼儿园的晨检、午检工作。
三、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
1、晨检应在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进入教室的每个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幼儿出勤、健康状况、卫生状况,发出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幼儿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要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午检也如此)
2、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幼儿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幼儿,应当了解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学校疫情排查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幼儿的患病呼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3、幼儿园老师发现幼儿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记录在幼儿因病缺勤、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患病及病因排查结果登记日志。
4、报告内容及时限
(1)在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3天内有多个幼儿(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当幼儿园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3)个别幼儿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4)幼儿园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5、报告方式:
(1)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幼儿园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向振兴中心小学教育组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班主任或保育员------学校疫情排查人------园长------教育组------区教体局
(2)一旦发生传染病事件,疫情报告人及时向园领导汇报,召集传染病应急小组成员,做好专册登记,统计人数。(患者名单、发病日期、班级分布、主要症状、目前状况、接触史等)
报告顺序:班主任(2分钟)→幼儿园疫情排查人(2分钟)→园长组织排查(5分钟)
(3)有事由园长按传染病疫情报告渠道报告,无事由幼儿园疫情排查人向防疫工作领导小组报平安
xxx建新街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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