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2020年中学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以供大家参考!
2020年中学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公寓管理
(一)学生管理
1.严格执行学生公寓各项管理制度。
2.疫情管控期间,外来人员(含家长)不得进入学校。
3.所有学生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寝室。
4.毛巾实行一人一巾一用一消毒,被褥一人一套,并定期进行清洗,勤栖衣被,自备纸巾上学。
5.使用过的口罩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密封后,投入专门回收口罩的垃圾桶。
6.进入寝室前洗手,保持寝室环境清洁、卫生。
7.不串寝室,不邀请其他宿舍同学到本寝室。
8.禁止到校外就餐、采购食品。
9.如有不适,第一时间报告宿管员,再由宿管员报给学校负责疫情防控相关人员。
(二)宿管员管理
1.综合学校疫情排查情况,进一步核实确认寄宿学生名单,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建立学生健康台账。
2.在落实晨午检制度、因病追踪制度的基础上,寄宿生要在晚自习时间进行晚检,宿管员要及时了解学生健康状况。
3.按规定做好疫情收集,落实“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疫情防控相关人员。发现发热、咳嗽等可疑症状学生,立即安排隔离,并启动应急预案。
4.利用广播、宣传栏、电子屏等做好健康教育,减少不必要的学生会议和集体活动。
5.按规定做好学生公寓和公共区域清洗、消毒,通风等工作。消毒操作前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帽子、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乳胶手套、长简胶鞋等。消毒工作完毕,一次性口罩帽子喷洒消毒剂,充分湿润后放入垃圾筒,其它可重复使用的防护用品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1:100)浸泡30分钟后再清洗,干燥后备。
6.保持手的卫生。每次工作完毕,立即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的水下洗手或用75%医用酒精擦拭双手1-3分钟。
7.服从学校安排,自觉做好体温检测和个人防护。
8.坚守工作岗位,不随意离岗,脱岗。
(三)公寓管理
在开学前对学生寝室、公共区域清扫消毒的基础上,以日常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对学生公寓随时进行清洁消毒。
1.公共卫生区域应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
2.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室内通风换气,改善室内空气质量,有效降低室内空气中微生物的数量和密度,减少与病原体接触的机会。采用开窗、开门、机械通风等方式进行,每2小时通风一次,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
3.楼道的窗户保持开启状态。楼梯、公共卫生间的地面、洗手台面、走道、室内地面及物体表面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是1:100)或75%的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4.楼梯扶手、各类开关、门窗把手、水龙头等物体表面采用500mg/L.的含氯消毒剂(84消毒液和水比例为1:100)或75%的医用酒精擦拭消毒,作用时间不少于30分钟。
5.生活垃圾采用含有效氧800mg/L~ 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或浇洒垃圾至完全湿润,然后扎紧塑料袋口,按照不可回收垃圾处理。每天定时收集,集中消毒后清运,日产日清。垃圾收集桶、清运点、运输车辆、垃圾站必须随时消毒和每天终末消毒。
6.在学生公寓楼附近垃圾投放点设置专用废弃口罩加盖收集桶,并在桶上粘贴明确标识,引导师生定点投放,规范废弃口罩分类处置,防止二次感染。
①废弃口罩要日产日清,每日收集运输不少于2次。建立完整的废弃口罩清运、消毒台账备查。
②疫情防控期问,师生废弃的口罩由医疗废物处置公司上门收集,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
7.消毒注意事项:
①乙醇消毒液使用应远离火源。
②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粘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入内前应打开门窗通风至少20分钟。
8.每栋公寓楼一楼设置隔离室,配备感应龙头,手消毒剂、手套、体温计、纸巾或干手巾等。隔离室内,空气、地面、家具等均应严格消毒并通风换气。随手关门,避免各房间之间的空气对流,门窗关闭,张挂明显标志。
门卫管理
(一)日常管理
1.学校门卫须经流行病学调查无感染风险后,方可上岗。
2.值班门卫穿制服并配备必要的治安器械,加强对校门及周边的定期巡查、出入登记。疫情管控期间,原则上外来人员、外来车辆一律不得进入学校。因公务确需进入校园的,值班门卫应向学校领导报告确认,并进行体温监测正常和无异常症状后方可放行。
3.疫情管控期间,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学校安排一名值班领导、两名值班老师(保卫科、后勤科各一人)、门卫不少于4人在校门口值班,进行体温监测,坚决制止体温异常和未带口罩师生进入校园。
4.开学前,加强与社区等部门沟通,了解校园周边疫情人员基本情况,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联防联控,严防出现特殊人群冲击校园事件。
5.完善物资保障,门卫应按标准配备钢叉、头盔等警用器械,保持110一键式报警系统处于良好状态,并增配体温监测系统、消毒液和一定数量的口罩。在校门口设置隔离室。
(二)异常处理
1.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异常师生的处理:
①及时隔离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异常者,并向学校疫情负责人报告,再由学校负责人向xxx疫情防控部门和州x教体局报告。
②对与体温异常者相距1.5米以内的师生进行登记,专人守护在空旷地带或临时隔离室,并通知家属带回家隔离观察。经医疗机构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进入校园。
③对校门口主要通道和隔离区进行全面消毒。
2、发现不戴口罩师生的处理:
①制止不戴口罩的师生进入校园。
②对不戴口罩的师生,由门卫提供口罩:有意不戴口罩的师生,由学校依规处罚。
3、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异常、不戴口罩师生或外来人员强行闯入校园的处理:
①师生闯入校园的,由学校门卫、值班教师制止,并上报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援及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外来人员闯入校园的,由学校门卫、值班教师利用警用器械对人员进行控制,并马上报警。
②学校对擅自闯入校园的师生依规处理;对擅自闯入校园的外来人员,配合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处置。
③对所接触人员进行登记,根据闯入者健康排查情况采取措施。
车辆管理
1.疫情防控期间,未经学校同意,任何车辆不得接送学生。
2.外来车辆一律不准进校,若有特殊事情,需上报学校,同意后,出示驾驶证、车辆有牌证、测量车辆人员体温正常、问明来由、登记在册、简易消毒、佩戴口罩后方可入校。
3.本校教职工的车辆需要进校,到入口处,车上所有人员下车测量体温并佩戴口罩,体温正常、简易消毒方可入校。
4.进校后,任何车辆必须停在规划的停车位上,对于乱停乱摆的车辆一旦发现,立即锁车。
5.外卖车辆、送货车辆都只能送至校门口,不准进校。
6.发现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不适的驾驶员和乘车人员,禁止入校,并向学校报告,要求接受检查,同时向xxx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7.对发热、咳嗽、乏力等身体不适、不戴口罩强行进校的驾驶员和乘车人员,值班人员采取有效措施阻止车辆运行,并拨打110报警。同时报告学校、xxx疫情防控部门。
2020年中学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正常学习与生活,x利完成培养合格人才的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原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结合本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我院全日制住宿的各类在校学生。
第三条 学生违反校纪校规,视情节轻重,给予下列之一的处分: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勒令退学 (六)开除学籍
第四条 受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察看期间(一年内)有明显进步表现,可以按期解除留校察看;经教育仍不悔改者,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
第五条 凡在我院学生公寓入住的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公寓管理的各项规定,按时交纳住宿费用,无特殊情况不按时交纳住宿费者,取消住宿资格,并视其违规情况,交纳留宿期间的住宿费,每人每天20—30元。拒不执行此规定者,学院有权扣发本人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六条 毕业学生要按照学院的统一时间要求办理离校手续和退宿,凡不按照要求按时退宿者,学院除扣发其毕业证外,还要追加其延长留宿期间的住宿费。每人每天20—30元。直至将所有手续办完为止。
第七条 学生在办理退宿手续时,若管理员发现有物品损坏丢失,应主动配合公寓及时解决,照价赔偿,若拒不执行此规定者,学院将暂扣发其毕业证书。
第八条 学生入住公寓时,要按照公寓指定的房间号和床位号入住,不得私自换房间和床位,不允许私自转让或转租床位,违反者学院将视情节除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警告以上的处分。
第九条 不符合走读的学生,都要由我院统一安排住宿,无特殊情况,学生不得私自在外住宿,违反者学院将不予办理各种有效证件和注册,严重者学院将给予纪律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办理入住的学生不得中途办理退宿。住宿费每学年交纳一次。因特殊原因如重大疾病、出国、转学、退学、休学等需要退宿者,办理完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退宿,住宿费视住宿时间长短和情况决定是否退费。
第十条 凡符合走读条件的学生,必须要与学院签署外住协议书,分别由家长、班主任、学生管理部门、主管院领导签字后方可在校外住宿。不签外住协议书者视违反学院规定,将不予办理各种学生证件和注册。在校期间发生的各种问题由学生个人承担。
第十一条 学生要遵守公寓的作息时间,晚上11:00(周五、周六晚12:00)关门前,学生必须返回公寓。特殊情况晚归者,必须出示学生证和住宿证进行登记注明原因。违反规定者,除批评教育外,还要给予警告处分。
第十二条 外来人员不允许进入公寓,如特殊情况,门卫和公寓管理人员要查看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并进行登记,经同意后由管理人员带入楼内,待外来人员离开后进行登记注销。凡不按规定私自带外来人员进入公寓或不履行相应手续者,按照违反学院规定处理,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三条 学生入住公寓不得将危险品带入公寓内,如易燃易爆、剧毒、易腐蚀及有放射性等危险品,违反此规定者,学院将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四条 学生要爱护公寓内的一切公共设施,不允许私自进行电线、网线的私拉乱接,正确使用壁挂炉和燃气灶。若不按规定使用者,损坏的物品除照价赔偿外,学院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在公寓内要保管好自己的财物,发现财物丢失要及时报案,并协助相关部门提供必要的破案线索。若发现学生偷窃集体或他人财物者,被调查证实后,按照作案价款和情节轻重作以下处理:作案价款50元以下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作案价款51—100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作案价款101—500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含记过)处分;作案价款501元以上,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含留校察看)处分。
第十六条 学生公寓内禁止男女生互串,不听劝告者学院将给予通报批评,仍部改正者视违纪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未经学院同意,任何学生都不允许私自留宿他人,更不允许留宿异性。违反规定者学院将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或以上的处分。
第十七条 学生公寓不允许饲养任何动物或宠物,违反者学院将给予其没收并严肃批评,批评教育仍不改正者,学院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十八条 公寓内禁止大声喧哗,禁止在宿舍内组织舞会、大声放音响、大声玩电脑游戏、吹拉弹唱,扰乱别人休息,违反者视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 公寓内禁止进行赌博、吸毒、打架斗殴、酗酒、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活动,一经发现学院将给予勒令退学处理。
第二十条 公寓内禁止进行各种非法传销和邪教、封建迷信活动,违反者学院将视情节给予留校察看(含留校察看)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 公寓内禁止打麻将、打球、滑旱冰、跳绳等娱乐和体育活动。禁止私自在楼道墙壁上刻画、涂写、张贴或散发大、小字报、广告、启示、标语、漫画、传单等。违反者除批评教育外,还将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不允许任何人破坏公寓内的环境卫生,不允许各种不文明行为在公寓内发生,包括乱扔废弃物、随地吐痰、谩骂、搂搂抱抱,以及穿着睡衣和短裤在楼道内等。违反者将给予批评教育,经批评拒不改正者,除令其限期改正外,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二十三条 公寓内不允许学生相互间打闹、打架,学生之间因为动手打人致他人轻伤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致他人重伤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挑唆、煽动、纠集、指挥他人群殴,其主要肇事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影响大、后果严重的,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双方因口角互不相让、互相殴打,扰乱学校公寓秩序,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四条 在校住宿的学生不允许擅自离开宿舍夜不归宿,凡因特殊原因夜间不能按时返回宿舍的,要事前向寝室长请假或说明事由,否则视夜不归宿处理。学院一经发现学生既不打招呼又不向寝室长请假夜不归宿的,将通知其家长和班主任进行严肃批评教育,不改正者要给予严重警告以上的处分。
第二十五条 公寓内学生不允许从事一切经商行为,违反者视情节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第二十六条 学生公寓每年要换届选举楼委会成员,选举楼长一名、楼层长若干名(每层一名),协助公寓管理办做好公寓的日常管理、检查、评比工作,楼委会成员按照工作职责和分工,建立公寓内的值班巡视检查岗位,每天有专人在岗,每月学院给予一定的劳务津贴。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公寓按照寝室为单位配备一名寝室长,配合楼委会做好本寝室的日常内务管理、卫生等工作。每学期末,对文明宿舍的寝室长,学院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在年终测评中给予加分。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公寓每学期末要开展文明宿舍的评选活动,评选标准见“文明宿舍”评选办法。按照宿舍比例的20%进行评选,获得文明宿舍的学生,学院将对其给予一定的表扬和奖励,年度综合测评给予加分。
第二十九条 凡是违反公寓管理规定受到学院纪律处理的学生,当年不得参加“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院其他奖励的评选。
第三十条 学生一年之内受到两次纪律处分者,将按照勒令退学处理。
2020年中学春季开学学生公寓管理与疫情防控实施细则
一、学生宿舍先进集体评比标准
二、(一)文明宿舍:比例不超过宿舍总数的8%。
1.宿舍政治气氛积极向上,学习气氛浓厚,宿舍成员能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和健康活泼的精神风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宿舍成员熟悉《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守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
3.宿舍成员有集体荣誉感,能团结一致共同创建文明宿舍,集体生活气氛健康、文明、乐观,有较好的基础文明素质,能自觉抵制不良倾向,无各种违纪违章事件。
4.宿舍卫生环境良好,环境布置健康活泼、协调,宿舍内务检查均分在86分以上。
5.宿舍成员学年人均目标管理得分在500分以上,且基本分无480分以下成员。
(二)文明标兵宿舍:文明标兵宿舍在文明宿舍中产生,比例不超过文明宿舍总数的25%。
1.宿舍政治气氛积极向上,学习气氛浓厚,宿舍成员能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的风采和健康活泼的精神风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宿舍成员熟悉《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守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服从并协助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
3.宿舍成员有集体荣誉感,能团结一致共同创建文明宿舍,集体生活气氛健康、文明、乐观,有良好的基础文明素质,能自觉抵制不良倾向,无各种违纪违章事件。
4.宿舍卫生环境良好,环境布置健康活泼、协调,有鲜明的个性特点,宿舍内务检查均分在92分以上。
5.宿舍成员学年人均目标管理得分在500分以上,且基本分无500分以下成员。
6.能协助宿舍管理站开展各项宿舍文化创建活动。
(三)达标宿舍
1.宿舍成员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宿舍成员基本熟悉《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守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能服从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的管理。
3.宿舍成员学年人均目标管理得分为400分以上,且宿舍基本分无400分以下成员;
4.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均分在80分以上;
5.宿舍成员无严重违纪、违章、违规现象。
(四)不达标寝室
1. 宿舍学年人均目标管理得分为400分以下。
2. 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均分在75分以下。
二、个人评比标准
优秀学生宿舍自管干部:指学生公寓室长以上干部,比例不超过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干部总数的5%。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并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用马列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处理问题。
2.熟悉并积极宣传《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守则》、《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学生公寓学生行为目标管理实施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协助宿舍管理站和管理人员搞好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工作。
3.能团结同学一起勤奋学习,求实进取,努力掌握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学习成绩良好。
4.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有益的宿舍文化创建活动,有良好的文明素质,能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并与其作斗争。
5.所在宿舍原则上是文明宿舍或文明标兵宿舍。
6.学年个人目标管理得分在550分以上(基本分在500分以上,附加分在50分以上)。
三、评比程序
1. 文明宿舍评比不搞摊派,以宿舍管理站为单位评选,以学年宿舍卫生成绩为主要依据,结合各宿舍管理站的推荐,经学生工作处审核,报学院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2. 优秀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干部由宿舍管理站和各班主任推荐,以各宿舍管理站推荐为主,经后勤保卫处审核,报学院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3. 每学年十一月由后勤保卫处组织实施,学生工作处配合,由学院学生公寓管理领导小组进行审批和表彰。
四、奖励
1. 文明标兵宿舍:颁发“文明标兵宿舍”字样的荣誉牌及荣誉证书,并给予200元物质奖励。
2. 文明宿舍:颁发“文明宿舍”字样的荣誉牌及荣誉证书,并给予100元物质奖励。
3. 优秀学生自我管理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100元物质奖励。
4. 日常宿舍文化建设中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 学生宿舍日常管理中有特出贡献者,除给予表彰外,还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