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进一步彰显赣南乡村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龙南市自然资源局持续推进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
一是强化宣传和学习。统一印制300多份《赣南乡村建筑风貌营造指引》文本,及时发放到了乡镇、村。将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纳入到党校乡村干部培训班课题,聘请市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强化了基层管理人员的风貌管控业务能力。
二是抓好示范试点工作。确定了4个具有代表性的乡村点作为重点打造的示范点。其中正桂村完成了民宿小镇建设,按照四星级以上旅游民宿标准建设一批具有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的民宿,并入选第二批xxx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录乡村;大坝村启动了梦里桃乡二期建设工程,将建设民宿区、花海驿站、花海空中栈道、特色酒店、民宿广场、祠堂翻新等项目;乌石村启动了中央传统村落补助资金保护项目。同时对当地的建设行为进行了强制性管控,建筑风貌必须参照《指引》内容抓好建筑元素风貌管控,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规划建筑方案立面风貌审查工作。
三是实施历史建筑挂牌保护。现已完成第一批147处历史建筑挂牌和测绘建档工作,该项工作走在全省全市前列。
四是推进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示范项目。共计投资约2.5亿元,启动了渡江镇大广高速复线安置区、临塘汤湖温泉小镇安置区、临塘茶坑水库安置区、武当示范镇安置区等项目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立面的工作要求,全面推行赣南乡村建筑风貌营造指引风貌,力争将其打造成赣南乡村建筑风貌营造示范项目,通过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扩大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管控成效。
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进一步彰显赣南乡村建筑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赣州蓉江新区持续推进六大攻坚战和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工作,并成立了以xxx自然资源局蓉江新区分局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蓉江新区赣南乡村建筑风貌保护与传承工作领导小组,发挥好带头作用,多措并举推进蓉江新区赣南乡村建筑风貌保护与传承工作初显成效,逐步实现乡村旧貌换新颜。
高标准规划引领,深度挖掘村庄生态优势和文化内涵,依托山林地势地貌,完成了8个村的村庄整治规划,结合村庄整治,注重整合资源,将人居环境整治、绿化美化提升、基础设施改造、建筑风貌提升等相结合,打造独具赣南乡村地域风貌特色、功能完善、乡风文明的美丽乡村。
高质量示范引领,赣州蓉江新区潭东镇迳背村、潭口镇坳上村已入选xxx第一批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试点名单,为加强示范引领,推广应用赣南客家传统民居建筑“两坡灰瓦、清水墙面”等客家传统文化元素,同时加强政府投资项目方案审查,凸显赣南乡村建筑风貌,选取坳上村、迳背村安置点2个示范项目,建筑面积达3.32万平方米,今年已建成53套安置点主体建筑,建筑面积共1.26万平方米。依托高品质项目引领,打造一批赣南乡村振兴示范样板及精品乡村公建项目。
高质效舆论宣传,通过媒体宣传、专题培训、印发宣传资料、宣传下乡等方式多层面广泛宣传普及保护传承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的重要意义和相关政策。开展蓉江大讲堂专题培训邀请xxx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专家为区镇村三级干部授课,推动领导干部了解和掌握赣南客家传统风貌特征。印制发放了300余份精美实例宣传册,通过宣传下乡等方式增强农村群众对赣南客家传统文化的认同感,营造全区干部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为建设“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宜居宜业的美丽蓉江添砖加瓦。
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进一步彰显赣南客家传统建筑特色,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促进乡村振兴,xxx于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强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的实施意见》。
近年来,我市持续推进六大攻坚战和城乡环境整治,城市面貌、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但农村民居建设模仿、复制问题较为普遍,建筑风貌、城乡面貌正在走向趋同;部分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和传统建筑缺乏合理有效保护,赣南客家传统建筑风貌正在逐步消失。加强赣南乡村建筑风貌特色保护与传承,对于弘扬赣南优秀地域文化,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现“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愿景,争当美丽中国“江西样板”的排头兵具有重要意义。
《意见》提出,要提炼赣南客家传统建筑风貌特色,充分利用赣南客家传统建筑风貌研究成果,结合各县(市、区)地域文化特征,提炼赣南客家传统民居建筑“两坡灰瓦、清水墙面、土木(砖木)结构、穿斗抬梁”等主要文化元素,并在新建建筑中推广应用,加快制定既体现地域特色又具有时代气息、既延续赣南客家传统又满足现代乡村居民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好用管用实用的《赣南乡村建筑风貌营造指引》;有序推动全域风貌形成,积极引导示范试点,以市第一批新型城镇化示范乡镇、“1+6”省级村庄规划编制试点村为示范试点,及时总结并推广典型经验。加强价值较高建筑保护,逐步提升全域风貌,加强传统建材供应和工匠培养,支持创办一批传统建材生产企业,培育产业品牌,逐步形成产业集群;逐步建立完善管控措施,明确管控技术要求,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注重保持乡土风貌;规范方案设计及审查,规范村民建房管理,从严控制村民建房体量,强化资金奖补措施;加强技术和业务指导,组建技术服务队伍,多层面宣传普及赣南建筑文化。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政策扶持,在项目推动、资金奖补、人才培养、舆论宣传等方面给予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盘活农村闲置住房,加快发展特色民宿。同时加强舆论宣传,形成全市上下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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