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清运协议最新
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以下简称甲方) 某某村(居)、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某某街道辖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清洁、优美的环境,促进全街道各企业、村(居)单位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使街道早日进入文明卫生城市的行列,彻底改变过去环境卫生脏、乱、差的现象。结合乙方的实际情况,按照某计价〔2014〕15号文件《关于核定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确定,特订协议如下: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服务要求,定点进行清运垃圾。
二、乙方必须落实交通方便、不影响周边群众、本单位员工及他人日常生活的地方为垃圾收集点,收集点设施由乙方自负。
三、乙方自行安排人员把本辖区范围的生活和工、副业的垃圾及废物清理到收集点由甲方转运(辖区内清理人员工资由乙方自负)。
四、甲方必须每天及时到乙方垃圾收集点清运垃圾,确保全天候清洁,建筑垃圾要另收费。
五、乙方缴纳甲方垃圾清运费65000元∕年,垃圾清运费按季度支付,前三季度支付15000元∕季,第四季度支付20140元,均在季度末或下季度初时按时支付。如乙方不按时缴纳垃圾清运费,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不予转运乙方垃圾,后果由乙方自负。
六、以上各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双方不得违反。
七、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八、服务期自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为止。
甲方:某某街道环境卫生管理所(签名盖章)
乙方:某某有限公司(签名盖章)
生活垃圾清运协议最新
甲方:新南村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承包清运者倪金马(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巩固新南村的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改善脏、乱、差的现象,使村民生活环境美化、卫生洁化的环境之中。现经村三委会讨论决定,将本村范围内的所有垃圾清运及时、彻底,经甲、乙双方协商特订以下协议条款。
一、垃圾清运范围:全村区域范围内的所有垃圾,包括路边、桥边、河边、渠边、垃圾箱内、垃圾箱外以及新建垃圾箱的所有垃圾,包括村内排水沟、渠道清理出的杂草,所有垃圾必须一天清运一次,保证日产日清、垃圾中转站有记录。村进行不定时检查,如有未做到日产日清、发现未清运干净,甲方将作每天100元的扣罚款处理。
二、加强清运责任管理。如区、街道在检查时发现一处抄告单,罚款150元/处;如下次还出现类似问题抄告单,将加倍处罚,即罚款300元/处。
三、垃圾堆放地点:垃圾拖运至街道垃圾中转站及六工段街道垃圾填埋场,不得在其他地方乱倒,否则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四、乙方必须确保垃圾清运及运输的安全,甲方不负各种事故责任。
五、垃圾清运承包时间:从2014年4月20日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六、在区、街道每月检查或暗访中对我村的考核必须达到98分以上。如未达到此分值甲方扣罚乙方每月100元,如在96分以下则每月扣罚200元。此项罚款与第二条分别计算,并取消该月考核奖。
七、本期垃圾清运工资为月1700元,计14110元。达到98分以上每月考核奖金为300元。根据垃圾中转站的车数每车25元的补贴给乙方(包括街道补贴的10元)。
八、付款方式:按季度付款,经双方验收按考得分在次月底前付上季度款项。
九、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排,不得强调各种理由拒绝或拖延时间清运。否则,甲方将终止协议,并拒付事先所清运垃圾工资。
十、乙方如遇个别农户的特殊垃圾时,由乙方自行与对方协商落实,甲方协助配合。
十一、以上协议条款,甲乙双方必须按各条款执行,保证本村垃圾清运顺利进行,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存档各执一份。 甲方:新南村经济合作社代表:
乙方:(签字)
生活垃圾清运协议最新
甲方:**村委会
乙方:
为了村内生活垃圾管理符合环保要求,给村民营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活环境,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清理、运输村内固定垃圾回收箱的生活垃圾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清运地点、频次和时间及清运方式。
1、清运地点:甲方委托乙方清运生活垃圾的地址为:村内4个固定垃圾回收箱摆放点(不含建筑垃圾);
2、清运频次:乙方必须做到生活垃圾最少一月清运一次;如有垃圾回收箱提前出现满仓,外溢情况,需及时清理,不受时间约束。
3、清运时间:乙方自行安排。
4、清运方式:将垃圾回收箱内生活垃圾清运至三组固定垃圾填埋点,每倒一次垃圾,要求必须用土填埋一次。
二、承包期限
1、乙方自 2023年 7 月 1 日至 2023 年 7 月 1 日,接受甲方委托清运生活垃圾的工作。
三、费用及付款方式
1、乙方收取甲方生活垃圾清运费按照 150 元/月标准收取。(其中不包含车辆加油费用和车辆平时的维护维修费用)。
2、结算方式:半年结算一次清运费用。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生活垃圾清运质量,有权对乙方现场清运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生活垃圾清运质量的现象要求立即整改。
3、甲方如遇检查等特殊情况,可提前书面或电话通知乙方,临时履行清运义务,收到通知后乙方须配合甲方增加垃圾清运次数。
4、甲方为乙方购置意外伤害险一份,如乙方履行合同起始时间,此项费用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中途毁约,此项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5、甲方承担垃圾清运车辆的加油、保养、维护费用。乙方只负责操作清运。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须按本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生活垃圾清运工作,委托清运的垃圾必须运送到垃圾填埋点,不得随意倾倒。因倾倒行为导致甲方被有关单位处罚、追偿的,则罚款和赔偿金由乙方承担。
2、乙方每次清运后不得有“满箱和漏箱”现象,清运完毕后需将垃圾箱归位至指定位置。若乙方没有按时清运生活垃圾的,甲方通知乙方后,乙方应及时到现场检查、清运到位。
3、乙方在清运过程中应采取有效安全措施,防止车上垃圾在村域范围内抛、冒、滴、漏,如发生 “落渣、漏渣” 等现象时,须及时将现场清理干净。
4、乙方在清运过程中有损坏其他公用设施的,乙方负责照价赔偿。
5、乙方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应做到安全、有序,自觉遵守甲方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确保安全行车,乙方人员在垃圾清运工作时,发生伤亡等安全事故,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没有履行日常垃圾清运工作,或日常垃圾清运工作不能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协议。如乙方提出终止协议,需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村委会 (盖章) 乙方:
(盖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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