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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县开展2022年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为切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决策部署,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风险,检查前期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活动的通知》(银保监办发〔**〕72号)要求,*****开展了**年度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排查整治工作报告如下:
一、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实施
(一)成立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
分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为组长各个部门、机构负责人组成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以分公司各个部门合规相关工作人员组成的执行小组,全面部署安排本年度排查整治工作。
1.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个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
2.执行小组
组长:**
组员: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合规人员、各部门、机构合规工作相关人员
工作联系人:***
电话:****************
3.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分公司及辖区内机构风险排查工作的部署和指导。分公司执行小组负责排查方案的细化、组织和落实。分公司负责人对本机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负主要责任。
(二)排查整治工作的安排及进度
本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阶段
分公司成立本次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执行小组,明确小组职责和牵头部门。人事行政部于4月8日制定了排查整治工作方案,4月8日在分公司全体内勤微信群“****”公布排查整治方案并于4月15日周例会期间进行宣导,部署安排本次排查整治工作。
第二阶段:自查整改阶段
分公司根据本排查整治方案的排查整治范围、排查整治内容要求,组织人事行政部、代渠部、培训部、本级营服及各营业部开展风险排查整治工作,边自查边整改,保证排查整治过程有迹可循、排查整治结论有据可查。
第三阶段:分公司报告阶段
分公司人事行政部随时收集整理各部门、机构的排查整治结果,并对相关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抽查和复查,填写相关报表,撰写报告。
二、排查整治范围、内容和结果
(一)排查整治范围
1.时间范围:**年1月至**年6月。
2.人员范围:公司各级机构全体内外勤人员。
(二)排查整治方法、内容及结果
1.通过访谈的形式对公司内外勤人员进行抽查,排查从业人员参与组织、销售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全样本排查公司内勤13人、代理人354人简历,并针对性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询问:是否接受到公司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是否参与公司的宣传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讲解、宣传资料、微信微博等)、是否参与(或曾经参与)销售P2P等非保险金融产品、是否有其他理财公司曾经与您接洽或邀请您参与他们公司产品的销售、是否发现其他公司假借我公司的名义邀约客户或销售理财产品、是否发现身边其他人员和理财公司接洽或代理其他公司的理财产品、是否参与或者曾经参与“社”、“会”等民间组织、是否参与(或对方邀请您参与)投资民间组织的原始股、投资项目等。得到的反馈27人均接受公司有关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并参与微信转发等形式的宣传活动。
通过全样本访谈排查,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参与组织、销售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
2.通过内外勤访谈、内部投诉、外部投诉、现场检查等,排查从业人员私自代客投资理财,推介、销售非本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的投诉材料并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从业人员私自代客投资理财,推介、销售非本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的情况。
3.通过内外勤访谈、内部投诉、外部投诉、现场检查等,排查公司内外勤人员自办或入股投资类公司、网贷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的投诉材料并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以自办或入股投资类公司、网贷公司、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等机构,从事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
4.通过内外勤访谈、内部投诉、外部投诉、现场检查等,排查公司内外勤人员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将保险产品伪造成理财产品进行销售。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的投诉材料并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将保险产品伪造成理财产品进行销售的情况。
5.通过内外勤访谈、内部投诉、外部投诉、现场检查等,排查公司内外勤人员单独或内外勾结,通过盗用或伪造公章、合同、公司单证等方式实施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的投诉材料并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单独或内外勾结,通过盗用或伪造公章、合同、公司单证等方式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
6.通过对分公司各级机构的职场进行现场检查,排查机构在其经营场所向客户宣传推广、销售非正规理财产品。
5月18日-26日期间分公司人事行政部及代渠部相关人员对分公司职场及下属营业部职场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职场存在机构在其经营场所向客户宣传推广、销售非正规理财产品的情况。
7.通过信息检索、内部投诉、客户投诉反馈等途径获得相关涉嫌非法集资信息,排查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假借我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实施非法集资活动。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未发现不法机构和不法人员假借我公司信用误导欺骗投资者,实施非法集资活动的线索。
8.通过公司业务系统、财务系统等排查明知或应知客户疑似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未采取任何预警措施,仍为其提供开户、支付结算、信贷、保险等服务便利。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客户保费缴纳情况,未发现明知或应知客户疑似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未采取任何预警措施,仍为其提供开户、支付结算、信贷、保险等服务便利的情形。
9.通过排查公司业务宣传人员的电脑、硬盘等文件存储设备,与公司相关审核流程(线上OA或线下邮件)比对,查看机构是否组织培训交流活动,向员工和客户推介非正规理财产品。
分公司人事行政部通过现场检查所属的****营业部的电脑上保存的各类培训课件31份、早会课件62份进行排查,未发现涉及非法集资的内容。
10.通过内外勤访谈、内部投诉、外部投诉、现场检查等,排查其他应补充的内容。
通过全样本排查**年1月至今的投诉材料并通过《关于非法集资排查相关事项调查问卷》现场访谈27人,未发现公司内外勤人员其他进行非法集资的情况。
经排查,未发现我公司内外勤人员参与组织、销售民间借贷、非法集资活动的情况,各营业机构未发现有为非法集资提供服务或便利的情况。
本次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整治工作分公司各级领导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各个部门密切配合,通过宣导学习、排查等环节,公司内外勤对于行业及公司的相关文件规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对于非法集资的危害有了更深的体会,为公司下一步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工作的开展、防范案件风险提供有利条件,促进了**分公司依法合规经营。
特此报告
第二篇: 县开展2022年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通知精神,我行集中时间重点开展了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风险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了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结合实际制定了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了工作责任和要求,并对各部室各部门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落实到位,同时结合我行实际,分阶段细化和分解排查责任,严格工作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此次工作顺利开展。
二、全面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认真组织,分段实施
在排查行动中,切实做到严查彻处,决不姑息;同时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按照行动方案的工作要求,认真调查摸底,确定排查重点,周密部署,集中时间对我行进行详细排查。
三、形式多样,宣传到位
一是为严厉打击非金融机构发布的非法集资行为,及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上级单位。采取广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以及依法惩处非法集资的法律法规;及时向广大客户通报非法集资的新形式和特点,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识别能力,引导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二是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为方便社会各界的投诉举报,在我行在大厅设置举报电话,对举报人进行保密承诺。我行设立了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公布了举报电话做到非法集资无可乘之机。
三是侧重媒体宣传,全员参与。为此,通过宣传页、LED屏幕滚动播放向当地群众公告非法集资的风险和危害性,以此提高自我鉴别能力,引导群众发现问题及时举报。
四、履行职能,防范好非法集资工作
在清理整顿的同时,重点加强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
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止非法集资行为的发生,我行将继续不断的开展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增加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坚决依法对非法集资行为常抓不懈,保持高压态势,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使其遏止到萌芽状态,防止死灰复燃。
第三篇: 县开展2022年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实现对非法集资打早打小,降低非法集资行为给群众财产带来损失和导致的社会稳定风险,根据《广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0年开展涉非涉稳风险专项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处非发(2020)1号)有关要求,某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行动。现将我行落实专项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的相关工作,我公司成立了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组织领导本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明确排查重点,切实加强风险管控
(一)聚焦重点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
加强对网络借贷、民间投融资类中介机构、融资租赁业等金融业或类金融业领域,以及私募基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排查。高度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出现的新苗头新动向。
(二)聚焦重点账户非法集资专项排查。
对账户交易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交易金额、频率、流向等存在异常、公司经营性质、经营业务与账户资金流水不匹配等重点可疑账户加强、分析、排查、监测。
(三)聚焦重点区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
对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案件高发、经济活跃度较高、民间借贷较普遍地区;写字楼、产业聚集区等非法集资高发区域;开发区、高新区、拆迁安置地区、农村地区等非法集资易发区域进行重点排查。
经过本次排查未发现涉及非法集资案件。
三、加强非法集资宣传。
我行利用各营业网点LED屏滚动播放非法集资宣传片。各营业网点内设立咨询台,并摆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展板等宣传材料。营业网点内的液晶屏电视滚动播放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
我行以社会公众宣传典型案例为切入点,介绍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非法集资的明显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为社会公众普及相关金融知识,向公众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营造良好的金融活动环境。
四、工作成效
本次非法集资专项排查达到预期目标,取得较好成效。一方面,通过此次排查,使我行员工充分认识非法集资的危害性和严重性,规范我行员工的注意遵规守法,员工自觉树立远离非法集资意识。在我行内部开展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排查整治活动,有效确保我行各项经营行为的合规性。另一方面,面向社会公众普及防范非法集资宣传工作取得良好效果,越来越多的公众认识到了非法集资的明显特征和常见形式,加深了公众对非法集资犯罪的防范意识,促进金融市场健康发展。
五、下一步工作计划
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报送非法集资线索,加强协调联动,及时处置涉嫌非法集资线索加强与当地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市场监管、网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非法集资案件有关情况,认真履行防范非法集资职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范非法集资相关工作。做好工作总结,按时报送非法集资风险排查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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