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用于在特定规范内制定具有约束力的工作和事务行为准则。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厂区环境
1、本公司周边交通便利,不受任何生物、化学、物理性污染源的污染。
2、厂区内主要道路铺设水泥路面,地面平整、干净、无杂物、无积水、无积雪,原料运输车与产品车辆分路行驶,厂区内环境绿化,并保持环境整洁、干净。厂区内、外卫生有人负责,每日清扫卫生,不种植有碍食品卫生的花木。
3、厂区与生活区明显分开,无任何可以产生不良气味、有毒、有害气体,烟尘及危害食品卫生的设施。
4、厂区内有适当的排水系统,车间、仓库、冷库周围无积水现象,有害气体,烟尘及危害食品卫生的设施。
5、厂区内各厕所卫生有专人负责,厕所一律水冲式,每日及时清洗消毒,并设有冲水、洗手、防蝇、防虫、防鼠设施,墙壁地面均采用易清洗消毒的材料建成。
6、生产过程中生产废弃物堆放在指定地点并远离生产区,每日生产完毕后必须及时清理干净,统一处理,对垃圾存放处及其它蚊虫滋生地及时清理,并采取相应防虫、防鼠措施,做到厂区内无蚊蝇、鼠害等。
7、厂区内建有包装物料贮存库。
8、厂区没有兼营、生产、存放有碍公司食品卫生和产品质量的其它产品和有毒化学物质。
9、厂区内不得吸烟。
10、各部门生产前将卫生责任区清扫干净,不得有果皮、纸屑、塑料袋等杂物。
11、进入厂区的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干净,产品运输车辆不得有异味。
12、废旧车辆不得在厂区内停放,废旧生产物品、机械不得在厂区内存放。
二、厂房按加工产品工艺流程需要及卫生要求合理布置
三、设施卫生管理
1、加工各车间有足够的生产空间,并相互隔离,车间地面采用无毒、坚固、防水、耐磨、耐腐蚀、防滑的水磨石地面,便于清洗及消毒,地面平坦不积水,车间内污水排放口盖铁盖子,防止蚊蝇及老鼠进入车间。
2、车间墙壁采用无毒、平滑、易清洁、不透水、不易脱落的白色瓷砖及无毒材料制成。
3、车间安装明窗并设有防虫蝇装置,内窗台与水平面呈45斜坡以便清洗。
4、车间所有的各种管道均采用防锈、耐腐蚀材料制成,不同管道采用明显的颜色区别。
5、照明设施
厂区各处装有照明设施,车间照明设施采用光线充足、不改变物品颜色的白炽灯管,并备有防爆设施,以防破裂时污染产品。
6、通风设施
各车间通风良好,配有空调及换气设施,以防室内温度过高,并保持室内空气新鲜。
7、供水设施
采用自己打的'井水。
8、更衣设施
设有与车间相连接的、与生产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每人有更衣柜:男女更衣室分开,设有更衣架通风良好。
9、洗手消毒设施。
车间出设置洗手消毒盆、池,并备有清洁剂、消毒剂;设有靴鞋消毒池,池水深足以浸没鞋面。洗手盆材料为白色陶瓷,其设计和结构不易藏污纳垢,并易于清洗消毒。
10、冷库设有可正确指示库温温度计,冷藏库温度在2℃以下。冷藏库内备有垫板,库内灯光有防爆装置。
12、厕所设施
卫生间内有良好的通风和照明设施并备有消毒设施。
13、公司设有统一清洗工作服的洗衣房。
第2篇: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一、文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有序发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级领导人员,必须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并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坚持"两手"(抓安全、抓生产)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有计划地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生产科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车间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各级安全成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3、车间安全员,协助领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劳动保护政策、条例和规定,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编制安全生产组织措施计划,并监督按期实现。对工人积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遇到紧急情况和不安定因素时,任何人有权制止,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公司采取相应措施。
4、班组安全员的职责: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检查维护措施,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现不安全隋况及时上报并采取预防措施。
5、安全卫生工作要充分依靠职工,公司、车间有安全组织,班组有安全员,各环节都应站在全局立场,对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要求尽职尽责。
6、在经常检查和宣传教育的基础上,每年、每季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大检查,车间班组每日进行一次安全班前会,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堵塞漏洞、积极防范,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二、厂区环境清洁制度
1、目的:为了维护好厂区环境卫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厂区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2、适用范围:厂区公共区域、车间、办公楼的卫生控制。
3、卫生保持。
①进入车间必须换鞋子,绝对不允许穿同—双鞋进出车间,违反一次罚5元,并罚做清洁。
②保持工作服、鞋子的整洁,对衣着不整,经管理人员提醒后仍不改正的,管理人员有权予以处罚。
⑧对卫生要求高或者因其他原因不适合过多人同时待的特殊岗位,标注警示,严禁目的:为了维护好厂区环境卫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厂区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④必须随时保持岗位的清洁卫生,严格按照"8S"的要求,做到清洁、清扫、整理、整洁、整顿、素养、安全、节约,养成良好的习惯。
4、其他:
①车间公厕卫生清洁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所需物品(如洗手液)的配给等工作由公司指定人员予以负责。
②每天经常清理厂区内小垃圾桶内的垃圾,监督好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以确保他们把垃圾倒入厂区的大垃圾桶内,并盖好桶盖,.清洁工每天把垃圾运走并对所有垃圾桶进行清洗一次。
③定期对厂区下水道、沟渠的清洁,其范围包括:全厂沟渠的日常清理工作,地下水道疏通,保持沟渠、地下水道顺畅,如有阻塞现象及时上报行政部处理。
第3篇: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管理,创建文明、整洁、优美的工作和生活环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区办公环境的卫生设施的设置、建设、管理、维护和环境卫生的清扫保洁、废弃物收运处理以及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条:凡在本厂区工作的员工和外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行政部为厂区环境卫生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厂区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厂区的基建、绿化、生产、后勤等有关部门都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做好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环境卫生设施的开支经费由行政部提出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后,由财务部监督使用。
第六条:行政部应当加强有关环境卫生科学知识的宣传,提高厂区员工的环境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第七条:专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文明作业。任何人都应当尊重环境卫生工作人员的劳动。
第八条:室内(厂区统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扫保洁工作,由使用者承担。
第二章:公共区域的清扫与保洁
第九条:厂区公共区域(包括主次干道、公共绿地、员工宿舍外环境等)的清扫与保洁,由行政部负责安排人员进行。
第十条:厂区各部门应当按照行政部划分的卫生责任区,负责清扫与保洁,并实行“门前三包”的责任制管理。
第十一条:厂区统一使用的建筑物、宣传设施、公告栏、厕所由行政部负责安排清扫与保洁。各部门使用的建筑物、办公室等,应当由各部门自行负责保持清洁。
第十二条:厂区内部的施工场地由施工单位负责清扫保洁及垃圾清运。行政部在与施工单位签订项目建设合同或协议时,就要把有关由施工单位负责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卫生管理、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处置等事项写进合同或协议。
第十三条:临时占用道路或场地的部门,负责占用区域和占用期间的清扫与保洁。
第十四条:厂区会议室的日常卫生由行政部负责清扫和保洁。但其他部门使用后应负责清扫整洁。
第十五条:禁止在厂区内部公共场地倾倒、堆放垃圾,禁止将卫生责任区内的垃圾扫入道路或公共场地,禁止在厂区内焚烧垃圾和树叶,禁止随地吐痰和乱扔果皮、纸屑、烟头及各种废弃物。
第十六条:公共走道及阶梯,至少每日清扫一次,并须采用适当方法减少灰尘的飞扬。偏僻地段,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垃圾、无积水、无死角。
第十七条:排水沟应经常清除污秽,保持清洁畅通。
第十八条:厕所、更衣室及其他公共卫生设施,必须特别保持清洁,尽可能做到无异味、无污秽。
第十九条:禁止在树干、电线杆、建筑物上张贴各种海报、标语及广告宣传品(厂区统一安排的除外)。
第二十条:必须按行政部规定的区域和位置停放车辆,厂区内严禁乱停放自行车和汽车。
第二十一条:厂区内(含员工宿舍)禁止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和动物。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要安排定期对公共厕所、垃圾场等场所实施药物喷洒,杀灭蝇蛆。
第二十三条:厂区内的树木、花草须加强养护和整修,保持鲜活完好,不准损毁、攀摘或向绿化带抛弃垃圾,不准利用树木晾晒衣物。
第三章:室内卫生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室都要建立每日轮流清扫卫生的制度。
第二十五条:室内应保持整洁,做到地面无污垢、痰迹、烟蒂、纸屑;桌面、柜上、窗台上无灰尘、污迹,清洁、整齐,窗明几净。室内无蜘蛛网、无杂物。
第二十六条:室内不准许随便存放垃圾,应及时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内。
第二十七条:办公室内办公用品、报纸等摆放整齐有序,不得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个人生活用品应放在固定的抽屉和柜内。
第二十八条:室内禁止停放自行车。
第四章:废弃物收运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分布在厂区内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行政部负责管理。
第三十条:各部门产生的垃圾、废弃物,应当按照行政部规定的地点、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内。配置给各部门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门使用并协助行政部管理,勿随意变动地点或位置。
第三十一条:生产部、化验室、食堂等部门产生的有机物、无机物垃圾不得任意遗弃,应倒入垃圾桶或垃圾堆放容器内。
第三十二条:生产部门产生的垃圾和排放物必须按照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置。
第三十三条:在厂区内运输生产垃圾、散装产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及废弃物时,不得洒落和抛撒,如有洒落和抛撒,必须清扫干净。
第五章: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环境卫生设施(垃圾箱、公共厕所等)的设置与管理,应当符合厂区《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十五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在道路旁或门前放置各类垃圾容器。
第三十六条:行政部负责厂区内垃圾堆放容器、垃圾箱、等卫生设施的.保洁、维护统一由行政部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更改。
第三十七条:设置在各部门、办公室的垃圾箱等,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做好保洁工作,不丢失、不人为损坏。
第六章:食堂的卫生管理
第三十八条: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五四”制。
第三十九条:食堂的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由行政部督导,炊事员包干负责,明确责任。
第四十条:炊事员必须每年体检一次,并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新上岗的炊事员必须先体检后上岗,取得体检合格证后,进行卫生知识教育,并经简单考核后才能上岗。
第四十一条:食堂操作间和设施的布局应科学合理,避免生熟工序交叉污染。
第四十二条:操作间及其环境必须干净、整洁,每餐清扫,保持整洁,每周彻底大扫除一次。
第四十三条:食堂门窗、沙窗无灰尘、油垢,玻璃明亮;墙壁、屋顶经常打扫,保持无蜘蛛网、无黑垢油污。
第四十四条:食堂的灶台、抽油烟机、工作台、放物架等应洁净,无油垢和污垢、异味。室内的灯具、电扇见本色。
第四十五条:各种饮具、用具(大小塑料菜筐、盆、帘子等)要放在固定位置,摆放整齐,清洁卫生,呈现本色。
第四十六条:炒菜、做饭的锅铲、铁瓢等工具一律不许放在地上或挪作它作。
第四十七条:各种蔬菜加工时,必须严格遵守一摘二洗三切配的程序进行。
第四十八条:凡洗完的各种蔬菜,不得有泥沙、杂物,用干净菜筐装好,存放架上,不允许中途落地。
第四十九条:待出售的菜肴、米饭,加盖防蝇、防尘罩。
第五十条:炊事人员上岗工作时必须穿戴工作服、帽,上岗前必须先洗手和消毒。
第五十一条:炊事员上班不准带戒子、手镯,也不能涂指甲油。操作时不许吸烟,不得随地吐痰。
第五十二条:出售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使用工具,不得用手直接拿取食品。
第五十三条:食堂的盆、碗、盘、碟、杯、筷等餐具都要实行严格的消毒制度,使用中的餐具必须每天消毒。消毒程序必须坚持“一洗、二清、三消毒”。客人使用的餐具最好采用一次性餐具。
第五十四条:出售后剩余的饭菜应尽可能放置在冷藏柜里,但放置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剩饭、剩菜出售时,必须先经行政部工作人员鉴别确保无变质、变味后,加温热透才可出售。
第五十五条:食堂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新鲜,存放的环境应通风、干燥,避免霉变。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原材料和食品。
第五十六条:炊事工用具必须生熟分开,生、熟菜板应有文字标识。冰箱中存放的食品必须生、熟分开,有条件应将生食冰箱和熟食冰箱分开购置。冰箱要求清洁、无血水、无臭味,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第五十七条:遵照各级爱委会有关灭鼠、灭蝇、灭蟑螂的安排和实际情况,按照技术要求在食堂内投放鼠药,喷洒药水,摆放夹鼠板,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
第七章:奖罚
第五十八条:行政部要结合厂区的具体情况,制订具体的卫生标准和卫生奖惩制度,定期进行检查。对卫生做得好的部门和员工要表扬、奖励。尤其是食堂的卫生检查结果要与炊事员的工资挂钩,以促进食堂的食品卫生质量不断提高。
第五十九条:同时,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行政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经济处罚:
一、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烟头、纸屑及废弃物;
二、垃圾不装袋、不入桶(箱)随意弃置的;
三、施工工地未设护栏设施,竣工后未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厂容和环境卫生的;
四、转运生产排放物、工程渣土、建筑材料、散装产品等,造成泄漏、抛撒的;
四、在厂区内饲养鸡、鸭、鹅、兔、猫、狗等家禽动物的;
五、占用、损坏环境卫生设施的;
六、不履行环境卫生责任区清扫保洁义务、影响环境卫生的。
第八章:附则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厂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车间卫生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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