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书记是党的最基层组织的领导,党支部书记是&ldquo监控&rdquo,他们的个人素质、才能和工作方法对党员和群众的凝聚力起着重要作用。他们不仅要说话,而且要以身作则。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党支部书记的详细选举程序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党支部书记的详细选举程序篇1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一)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二)通过选举办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四)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五)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七)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
(八)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九)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
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冉进行选举。
七、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总支)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
八、将选举结果和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九、机关党委换届选举参照上述程序执行,是召开党员大会还是召开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提出,报机关工委批准。
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规定,现就机关党支部(总支)换届选举工作程序作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召开党支部(总支)委员会会议,研究关于换届选举的有关事项,将书面材料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二)起草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所做的主要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对下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的建议等。工作报告要在党员中充分征求意见。
(三)酝酿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候选人的条件和下届委员会的组成名额(支部委员会3—5人,总支委员会5—7人),交党小组讨论,提出候选人。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差额为应选人数的20%)。
党员人数少的党支部也要以不提候选人,在全体党员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员大会,进行直接选举。
(四)上级党组织审批。将候选人名单、选举办法等报上级党组织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正式选举。
(五)制作选票,准备投票箱。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党员大会会场要悬挂中国共产党党旗。大会由上届委员会书记主持。其主要程序是
1、清点到会人数。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应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和实际到会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选举有效。
2、通过选举办法。
3、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应从非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
4、宣布下届委员会名额和候选人名单。
5、监票人当场检查票箱,计票人分发选票。大会主持人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投票。
7、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确定选举是否有效。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重新选举。2017年党支部换届选举流程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等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9、报告被选举人得票情况,宣布当选人名单。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当选名额时,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可以从落选的得票多的候选人中再重新进行差额投票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冉进行选举。
七、召开新的一届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委员分工。党支部(总支)书记一般应通过选举,由本单位党员行政负责人担任。
八、将选举结果和委员会选出的书记、副书记、委员分工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
党支部书记的详细选举程序篇2
为保证党支部支部书记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从党组织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采用候选人的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推荐选举1人。
二、当选。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当选。
三、选票有效或无效。1、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2、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有权对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赞成的,在支部委员推荐名单一栏的空格内画“√”。
3、选票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书写模糊、无法辩认的选票,可以辩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辩认的部分无效。
四、选举的人数问题
(1)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有选举权人数的4/5(含达到4/5),会议才有效。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报经党总支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a、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
b、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c、虽未受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服刑的;
d、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e、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f、已经回原籍长期居住的离退休人员中的党员,因特护情况,没有从原单位转出党员组织关系,确实不能参加选举的。
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会进行选举,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之数之列。
(2)投票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票数时,选举才有效;多于发出票数的,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3)选票中赞成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票为废票。
(4)推荐名单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方能当选,等于或少于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半数人数,则不能当选。
党支部书记的详细选举程序篇3
一、准备工作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改选的准备工作,由同级支部委员会负责。
1.召开支委会,研究决定改选工作。主要内容是:确定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改选的时间;大会的议程;下届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名额;以及准备工作的分工及要求。
2.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支委会决定的内容。上级党组织同意后,即开始进行准备工作。
3.起草工作报告。
4.组织酝酿提出下届支部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单。根据上级党组织批准的下届支部委员会的组成名额和差额选举的有关规定,以及确定的候选人条件,组织党员自下而上酝酿提名;然后集中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再返回党员酝酿讨论;经过几上几下反复酝酿讨论,最后由支委会根据多数人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含差额),经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5.起草选举办法。
二、大会选举
大会由上届支部委员会主持。
1.说明到会的党员人数,宣布会议是否有效。
2.通过选举办法,宣布候选人名单。
3.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4.发选票,说明填写选票时的注意事项。
5.投票。
6.清点收回的选票,宣布选举是否有效。
7.计票。
8.宣布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三、后续工作
1.及时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1)通过选举办法。
(2)推选监票人。
(3)酝酿书记候选人。
(4)投票选举。
(5)其他委员进行分工。
(6)需要通过的其它事项。
2.向上级党组织呈报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结果的报告。
3.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及时通知全体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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