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合同(钢筋制作绑扎)
发包方(甲方):xxxxxxxxxx项目部
承包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原则,结合xxx及xxx的有关规定和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并严肃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xxxxxxx
2、工程地点:xxxxxxxxx
3、承包范围:xxxxxxx主体结构钢筋工程
二、承包方式、取费标准:
1、承包方式:甲方以包人工(不包直螺纹材料,包人工)、包辅材、包机械、包电渣压力焊(材料及人工)、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生产和包文明施工的方式承包给乙方。施工所需一切辅助材料(扎丝、垫块)及机械(除垂直运输机械外的闪光对焊机、电焊机、弯钢机、断钢机、调直机、电渣压力焊设备等)均由乙方自备,主要材料由甲方提供,实行限额领料,所有材料用量按工长出据限额领料单用量控制。
2、工程量验收:依据施工图和已完成的合格实物工程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验收,工程验收以工程监理、项目质检员、项目经理的验收意见为准。
3、合同单价:
(1)工程量计算规则;全部按设计图纸或设计变更及设计长度乘以单位重量,以吨计算。
(2)钢筋制作、绑扎:地下300元/吨,地上420元/吨《含电渣压力焊、扎丝、垫块、闪光对焊机、电焊机、弯钢机、断钢机、调直机、电渣压力焊设备等机械》。此单价为综合不含税包干价格,包含完成本工程后所需的乙方管理费,工人进退场费、劳保(安全帽、雨衣、雨鞋等)、保险及医疗费,人工费、辅材费(垫块、扎丝、粉笔、焊条等),机械费,文明施工费,赶工费、不可预见费、利润等,且本单价不受材料价格及国家政策影响,综合单价不再做任何调整。
(3)计时工如发生时单价为50元/工日,由项目开出工日数为准,但不得超过结算总价的2%。
(4)本合同采用综合单价,为固定价格,单价中含安全风险金,风险范围指由乙方违规操作引起的事故风险,本单价已包括设计变更内容,设计变更增减量时,单价不再调整。
(5)以上单价均为优质工程单价,如政府质量有关部分验收属乙方原因结构工程收未达到上述标准者,按本合同第四条的有关规定予以下浮。
4、工作内容:施工前的准备,钢筋翻样,计划编制,含材料场内的水平、垂直运输、原材卸车,对焊工作,制作下料解捆冷轧,配料划线放线弯曲捆扎、标号半成品分类堆放及钢筋场地清理保持整洁,钢筋绑扎为配合木工施工人员放线,搭自用架子,清理模板内杂物、断铁丝、场内取支半成品钢筋,按设计要求绑扎放入模内,放置保护层垫块(含材料),浇砼时看护,清理每次绑扎后多余的钢筋,并收集拟定地点堆放整齐。含配合下料取样,钢筋垫块制作、安装,以及部分预制二次构件的钢筋制作与绑扎(混凝土泵剩余料)。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
1、甲方驻工地代表:xxxxxxx
2、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并按施工图要求进行技术、质量、安全、材料定额用量的文字交底。
3、甲方提供生活用水、电及住宿场所、现场临时食堂。甲方收取4.5%的食堂搭伙费,甲方按6度电/人/月,3吨水/人/月限制用电用水量,超额部分按市场价直接在工程款内扣除。
4、甲方负责提供钢材、塔吊、提升机,由甲方机操人员操作。
5、甲方应监督、检查或协助乙方办理相应的务工手续,当地建管站及当地政府规定的各种证件的申办。费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提供施工用电至二级配电箱。
(二)乙方
1、乙方驻工地全权代表:xxxxx(乙方全权代表驻现场时间每月不少于24天,以甲方考勤为准,每月少于1天罚款500元/天)。
2、乙方必须持有效的“四证一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含安全资质证、税务登记证、外出施工证书、法人委托书),并向甲方提供进场人员名单、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计划生育证,并应确保进场人员思想素质、技术素质、身体素质能满足所承担工程的需要。进场人员必须为年满十八至四十五周岁的青壮年。
3、乙方在进场时必须缴纳2万元履约金,甲方在主体结构13层楼板完成时退还。
4、乙方施工人员使用的弯钢机、断钢机、调直机、电焊机、闪光对焊机等机械,焊条、扎丝、垫块等辅助材料,卷尺、手拉葫芦、从二级配电箱接出用电线及碘钨灯等工具由乙方自备以满足施工需要,甲方不再提供任何机具。
5、乙方必须依据工程进度需要组织精干的技术工人、专业施工管理人员配套的队伍,保质、保量提前完成甲方下达的施工任务,如达不到甲方的质量及施工进度要求,甲方有权更换队伍。
6、乙方必须按照现行的有关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甲方的要求组织施工。遵守甲方的一切规章制度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监督、协调、调配、不得随意退场,禁止使用童工,如违反以上规定或造成事故者,均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和责任。
7、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地方和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将安全生产放在首位,不违章、违规操作。进场施工人员应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的施工安全,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或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且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应协助甲方共同创文明施工样板现场。
8、乙方进场人员自带生活费,甲方不预支生活费。乙方人员一律不准带家属在施工现场住宿。
9、全体人员必须接受安全生产、职业岗位培训,特种工种持证上岗率达100%。进场前必须递交特种工种上岗证。
四、工期、质量、成品保护、文明施工、材料领用
1、工期:乙方保证按甲方现场安排、编制的工期计划组织施工,每延期一天,乙方除承担甲方各种损失外,甲方将视具体情况,按5000元/天罚款(除不可抗拒因素外),多者累加。
2、质量:该工程质量目标确保“xxxx杯”标准,乙方内部施工应严把质量关。要求分项验收达100%合格,达不到设计要求的质量其返工费用自负且其结算单价按合同单价下浮10%计算。
3、成品保护: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成品保护措施,如发现乙方人员人为损坏成品者,甲方将视损坏程度作5倍罚款。非有意而损坏按损坏程度大小作相应赔偿和处罚。
4、文明施工:乙方要协助甲方做好现场文明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到工完场清,或乙方原因造成材料浪费,甲方将视具体情节作相应罚款,按所浪费材料总价值的1.5倍赔偿给甲方。甲方将视具体情况作200~2000元的罚款,当月完成工程量合同单价下浮10%。
5、环境保护:甲方应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人员进行职业安全健康以及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负责按照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乙方职业安全健康及环境保护等工作进行管理、监督和检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及环境保护的规定进行工作,负责督促、检查乙方对其在场工作人员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乙方应按甲方规定标准对其在场工作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乙方不按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的,由甲方强制发放使用,劳保用品费用从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甲方关于环境及职业安全健康要求,随时接受甲方相关人员进行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及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危害影响。由于乙方措施不力造成的安全及环境事故以及由引起的费用,责任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应对在工作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及环境保护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健康负责。
6、材料领用: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材料实行甲乙方双控,乙方领用材料实行限额领料,根据乙方钢筋翻样人员翻样并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审核的钢筋料表作为合理使用材料,绝不允许浪费或多用材料,实际用钢筋应在料表的基础上节约3%。钢筋废料不得超过总量的0.5%,如超出领料范围外的材料由乙方承担,在结算中甲方按钢筋供应合同中的单价予以扣除。加工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乙方承担。
7、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杜绝重大伤亡事故,尽量减少一般工伤,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好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贯彻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健康制度及操作规程,在施工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必须遵章守纪,安全施工,不得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主要责任、直接责任在乙方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的全部赔偿和事故处理费用,以及承担由此发生的罚款;乙方负次要责任的,乙方负责对伤亡者赔偿及其善后工作,且根据责任大小由甲方向乙方补偿。乙方在签订本合同前必须与项目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合同》。
五、结算与支付
1、乙方承担的施工项目按合同单价计算,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由甲方项目具体主管人员对质量、进度、完成情况进行验评,有关人员逐一签字后,根据甲方劳务结算程序按合同双方协商进行结算。
2、人工费支付:
乙方施工的分项工程按每月完成甲方要求的形象进度并验收合格后,每月20号申报工程量,经甲方工程相关人员审核后甲方支付乙方进度款的80%,主体封顶支付总价款的95%,剩余5%的款项在本工程完工后一年内付清。
若因业主资金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甲方付款时,乙方应予以理解。
3、乙方必须办好进入当地施工的各种手续,乙方应在工程所在地及企业当地交纳各种税金和管理费用,即当地政府所收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甲方代为缴纳,则甲方5%的费用标准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以上合同单价均为含税单价。
六、其他
1、乙方所有进出当地参加施工人员的差旅费自行解决,甲方不予承担。
2、由于乙方原因中途退场和违约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外,给甲方造成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保留索赔的权力。如甲方违反合同规定给乙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3、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教育职工遵纪守法,遵守地方及现场的综合管理要求,如因乙方原因(无论任何原因)造成的打架斗殴违法行为,甲方一律不予调解,并以经济处罚的方式追究乙方责任,第一次打架罚款5000元,第二次打架无条件退场,剩余工程量不予结算,视为罚款,对由此而造成的影响和单位信誉的影响,责任一律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未完成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将给予处罚,如属合同内工作内容,甲方项目工长开出计时工单,该工单作废,不予认可。
5、交叉收尾工程及竣工维修由乙方负责,甲方通知乙方三天后,乙方未见答复意见,甲方有权自行处理,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否则每人每次罚款50元。
7、乙方进场施工人员必须佩带胸卡,否则每人每次罚款20元。
8、乙方进场施工人员不得偷盗施工现场的任何物品,一经发现,按其价值的200倍进行处罚,从工程结算中直接扣除。
9、甲方管理人员安排乙方施工人员加班,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安排。凡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安排者,第一次罚款5000元,第二次罚款10000元,第三次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无条件退场。经项目辞退的队伍已施工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七、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签字盖章后生效,结清人工费后失效。
八、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现场负责人:现场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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