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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时期诗人王安石的古诗词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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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文化在不断发展。在中国漫长的人类历史上,有许多优秀的诗人。为了陶冶情操,我们可以欣赏和解读王安石的古诗。它是民族文化的瑰宝,是文化经典的重要组成部分。你永远不会忘记的诗人王安石的古诗有哪些。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北宋时期诗人王安石的古诗词四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篇一】北宋时期诗人王安石的古诗词

王安石《元日》原文

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

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

全文赏析

这首诗描写新年元日热闹、欢乐和万象更新的动人景象,抒发了作者革新政治的思想感情。

首句“爆竹声中一岁除”,在阵阵鞭炮声中送走旧岁,迎来新年。起句紧扣题目,渲染春节热闹欢乐的气氛。次句“春风送暖入屠苏”,描写人们迎着和煦的春风,开怀畅饮屠苏酒。第三句“千门万户曈曈日”,写旭日的光辉普照千家万户。用“曈曈”表现日出时光辉灿烂的景象,象征无限光明美好的前景。结句“总把新桃换旧符”,既是写当时的民间习俗,又寓含除旧布新的意思。“桃符”是一种绘有神像、挂在门上避邪的桃木板。每年元旦取下旧桃符,换上新桃符。“新桃换旧符”与首句爆竹送旧岁紧密呼应,形象地表现了万象更新的景象。

王安石不仅是政治家,还是诗人。他的不少描景绘物诗都寓有强烈的政治内容。本诗就是通过新年元旦新气象的描写,抒写自己执政变法,除旧布新,强国富民的抱负和乐观自信的情绪。

写作背景

此诗作于作者初拜相而始行己之新政时。1067年宋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王安石即上书主张变法。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同年新年,王安石见家家忙着准备过春节,联想到变法伊始的新气象,有感创作了此诗。

【篇二】北宋时期诗人王安石的古诗词

王安石《梅花 / 梅》原文

墙角数枝梅,凌寒独自开。

遥知不是雪,为有暗香来。

全文赏析

“墙角数枝梅”,“墙角”不引人注目,不易为人所知,更未被人赏识,却又毫不在乎。“墙角这个环境突出了数枝梅身居简陋,孤芳自开的形态。体现出诗人所处环境恶劣,却依旧坚持自己的主张的态度。

“凌寒独自开”,“独自”,语意刚强,无惧旁人的眼光,在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屹立不倒。体现出诗人坚持自我的信念。

“遥知不是雪”,“遥知”说明香从老远飘来,淡淡的,不明显。诗人嗅觉灵敏,独具慧眼,善于发现。“不是雪”,不说梅花,而梅花的洁白可见。意谓远远望去十分纯净洁白,但知道不是雪而是梅花。诗意曲折含蓄,耐人寻味。暗香清幽的香气。

“为有暗香来”,“暗香”指的是梅花的香气,以梅拟人,凌寒独开,喻典品格高贵;暗香沁人,象征其才气谯溢。

首二句写墙角梅花不惧严寒,傲然独放,末二句写梅花洁白鲜艳,香气远布,赞颂了梅花的风度和品格,这正是诗人幽冷倔强性格的写照。诗人通过对梅花不畏严寒的高洁品性的赞赏,用雪喻梅的冰清玉洁,又用“暗香”点出梅胜于雪,说明坚强高洁的人格所具有的伟大的魅力。作者在北宋极端复杂和艰难的局势下,积极改革,而得不到支持,其孤独心态和艰难处境,与梅花自然有共通的地方。这首小诗意味深远,而语句又十分朴素自然,没有丝毫雕琢的痕迹。

写作背景

王安石变法的新主张被推翻,两次辞相两次再任,放弃了改革。这首诗是王安石罢相之后退居钟山后所作。

【篇三】北宋时期诗人王安石的古诗词

王安石《伤仲永》原文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全文赏析

这篇文章以方仲永的事例,说明人受之于天虽异,但还得受之于人,否则就将复为众人,进而说明未受之于天者,本来就是众人,如果不受之于人,恐怕连作“众人”也难,而且强调了后天学习的重要性,表现了王安石早期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写作背景

天圣三年(1025年),方仲永无师自通,提笔写诗,震动乡里。明道二年(1033年),与方仲永同龄的王安石跟随父亲回金溪探亲,在舅舅家遇见了方仲永。他请方仲永作了几首诗,但他有些失望,因为“神童作家”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聪明。康定元年(1040年),王安石再次到金溪探亲。此时方仲永已做回了农民。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王安石从扬州回到临川,想起方仲永的遭遇,写下《伤仲永》一文。

【篇四】北宋时期诗人王安石的古诗词

王安石《同学一首别子固》原文

江之南有贤人焉,字子固,非今所谓贤人者,予慕而友之。淮之南有贤人焉,字正之,非今所谓贤人者,予慕而友之。二贤人者,足未尝相过也,口未尝相语也,辞币未尝相接也。其师若友,岂尽同哉?予考其言行,其不相似者,何其少也!曰,学圣人而已矣。学圣人,则其师若友,必学圣人者。圣人之言行岂有二哉?其相似也适然。

予在淮南,为正之道子固,正之不予疑也。还江南,为子固道正之,子固亦以为然。予又知所谓贤人者,既相似,又相信不疑也。

子固作《怀友》一首遗予,其大略欲相扳,以至乎中庸而后已。正之盖亦常云尔。夫安驱徐行,轥中庸之庭,而造于其室,舍二贤人者而谁哉?予昔非敢自必其有至也,亦愿从事于左右焉尔。辅而进之,其可也。

噫!官有守,私系合不可以常也,作《同学一首别子固》,以相警且相慰云。

全文赏析

《同学一首别子固》是王安石在青年时期所写的一篇赠别之作,虽然是赠别的,但是却没有世俗常见的惜别留念之情。文章明着写的只有两个人,但实际上却有三个人:曾巩、孙侔两人虽然平时没有来往,却有很多相似之处,而且都相互信任。文中指出这正是“学圣人”的共同之处,同时还表达了作者想和两人建立共同进步、相互勉励、相互鞭策的君子之谊,早点达到圣贤倡导的最高境界。

《同学一首别子固》开篇简约地介绍了二贤人曾巩和孙侔;中间叙述曾巩和孙侔虽然素不相互交往,但是都学圣人,所以能相似,又相信不疑,彼此勉励,“欲相扳以至乎中庸而后已”;最后说明回赠“同学一首别子固”的意图,是为了互相告诫和互相慰勉。此文感情真挚,言简意赅,层次分明,采用陪衬手法,以孙侔陪衬曾巩,则更加突出了曾巩,同时又把自己的看法融入其中,使之互相映衬,令人回味无穷。

《同学一首别子固》笔法紧凑,开合有度,清人金圣非常欣赏此文,评曰:“此为瘦笔,而中甚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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