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衔津贴标准新旧对比
目前,中国警衔设五等十三级,即总警监、副总警监;警监(一级、二级、三级);警督(一级、二级、三级);警司(一级、二级、三级);警员(一级、二级)。此次工资改革后,警衔工资标准会有一定变化,其中警衔主要限于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简直隔离戒毒机关中评定授予警衔的在职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中评定授予警衔的在职司法警察。
那么其警衔工资标准到底会有什么变化呢?调整后的各级警衔津贴标准每月分别为:总警监3130元、副总警监2950元、一级警监2770元、二级警监2630元、三级警监2490元、一级警督2350元、二级警督2230元、三级警督2110元、一级警司1990元、二级警司1870元、三级警司1750元、一级警员1650元、二级警员1550元。人民警察根据本人的警衔,执行相应的警衔津贴标准。警衔发生变化的,按相应的警衔津贴标准执行。
最新关于调整警衔津贴标准的通知
国人部发〔2006〕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财政厅(局),个、公安部、安全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事部门:
经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7月1日起,适当调整警衔津贴标准。
调整后的各衔级的警衔津贴标准为:总警监313元、副总警监295元、一级警监277元、二级警监263元、三级警监249元、一级警督235元、二级警督223元、三级警督211元、一级警司199元、二级警司187元、三级警司175元、一级警员165元、二级警员155元。
请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人事部 财政部
二OO六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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