泔水处理保证书
根据敦煌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的要求,为防止 “废弃物”(泔水)再一次流入市场、危害社会,造成不好的影响,经研究决定,对 “废弃物”(泔水)处理保证如下:
一、 “废弃物”(泔水)的使用去向,只限牲畜养殖使用,不做其他用途。同时,食堂“废弃物”(泔水)处理方保证,所回收食堂“废弃物”(泔水)不能出售给不法食品加工单位和自行加工不法食品(如地沟油等)。
二、建立每天台账。对于食堂“废弃物”(泔水)的数量和回收的次数,必须由“废弃物”(泔水)处理方签订所回收的时间、姓名,建全每天食堂“废弃物”(泔水)的台账,以作为各级领导部门检查的依据。
三、每天的泔水,都要按时派人到现场负责管理、清理和外运,并搞好器具及附近地面的清洁卫生,不能污染经过路面,运送车辆必须保持慢速行驶,保证安全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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