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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合伙协议书十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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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导语,我们大家所阅读的此篇共有49162文字!万元 1950年2月生,山西大同人,中共党员,大专文化,集宁市手工业联社党委书记兼集宁市二轻工业系统工会主席。三人合伙协议书要是你对此篇文章想说点什么,请告诉我们!

三人合伙协议书 第一篇

第一条、合伙人

1、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宗旨

秉承互利共赢、开诚布公、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原则,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共同经营本项目。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详细地址)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餐馆名称,或用暂代名称),主要营业范围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现金、技术、实物等)出资,计币_________元。_______持有公司%股份(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合伙人______(姓名)以_______方式(现金、技术、实物等)出资,计币_________元。_______持有公司%股份(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币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

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_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每季度分配一次。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__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二)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2.被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则必须其他合伙人同意方可转让。否则视为无效.

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由出资比例最大的股东作为合伙负责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负责人决定,(二)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三)查阅权为确保公司的健康发展,实现共同的经营目标,股东为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活动的情况下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帐簿。(四)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三)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____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第十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一)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二)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管辖。

第十五条、其他条款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合伙人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

合伙协议书 第二篇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承包位于 鱼塘一口,有效水面约 亩,已支出投资额为45万元(此款已作为该鱼塘承包经营权转让金支付给原鱼塘承包人),甲方出资22.5万元,乙方出22.5万元,分别占投资总额的50%和50%,后继鱼塘经营投入资金各占50%。

第二条 本合伙经营期限为从签订本协议之日起至鱼塘被国家征收致无法经营为止。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管理鱼塘,经营利润和亏损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即各占50%)分摊。如遇国家征用土地,必须由双方共同与协商退地补偿事宜,并共同在退地补偿协议上签字,否则违约方将向守约方承担违约金万元。

第四条 双方均不能利用所承包鱼塘独自接受他人垂钓休闲要求;经双方一致同意方可同意他人在承包鱼塘垂钓休闲,由此产生的费用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承担,产生的利润按出资比例分配。

第五条 有关鱼塘的建设和发展等相关资金投入,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如果一方不听对方意见,固执己见擅自行动,由此造成的额外支出和损失,概由其本人承担,

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第六条 鱼塘工作人员的聘用和平时费用支出,均须双方当面协商,达成一致后签字负责,否则,未签字的一方有权拒绝支付相关费用,由擅自行动的一方自行承担。

第七条 在不影响鱼塘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利用鱼塘开发其它项目,风险和利润按开发项目的实际出资比例分摊。

第八条 因执行本协议发生争议或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均可向东xxx起诉。因诉讼而产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概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鱼塘被国家征用;

(二)合伙双方协商一致;

(三)一方严重违约或严重损害对方利益;

(四)出现合伙事业无法完成或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捺印生效。

甲方(签字并捺印):

乙方(签字并捺印):

20xx年 月 日

多人合伙建房协议书_行政公文 第三篇

地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 职务: 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 传真:_____

授权代表:____ 职务: _____

第一条 前 言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

1.甲方已于___年___月___日依法以招标(或拍卖、行政划拨)方 式取得位于___、编号为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该地块的规划用途为 ______、容积率为___、计划建筑面积为___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 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土地使用权证(或用 地红线图)编号为____ ;

2.乙方是经主管部门批准获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房 地产开发企业;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作建房合同。

第二条 合作建房

甲方同意提供依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_____栋_____层的办公(或 商住、住宅)楼,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成。

第三条 建房资金

建房资金预计为币__________元,全部由乙方提供,实际建筑成本高于 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乙方承担和享有。

建房资金指本合同生效后至房屋经验收合格且甲方取得房地产证时止所需的 一切成本、费用。该建房资金不包括甲方因招标、拍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 缴的土地使用费或因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而应补缴的地价款。

第四条 报批手续

除按规定应由双方共同办理的报批手续外,包括本合同在内的所有报批手续 均由乙方负责办理,但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手续,包括毫不迟延地提供 甲方持有的所需材料。

第五条 设计、建筑

工程设计和建筑的招标、施工监督由甲方负责,但按本合同第 条约定产权应分给甲方部分的设计图纸须经甲方书面认可后方可报批并实施。

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应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完成,整个建筑工程应在 本合同生效后第 天内开工,并在第 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

第六条 产权分成

全部建筑的产权由甲、乙双方按下列方式或比例分成:甲方拥有____栋____ 层房屋的产权,乙方拥有____栋____房屋的产权。

乙方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日内办理完甲方应分得产权部分房屋的 房地产证。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五条第二款的约定时间完成工程设计的招标工作、 或在本合同生效后第____天内开工、或在第____个月内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甲 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除因甲方的原因造成延误外,如乙方未能按第六条第二款约定的时间办好房地产证,乙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报批手续或工程的延误,当拖延时间在____个月以 内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应按主管部门发布的指导租金价格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当拖延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 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 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主管部门批准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多人合伙建房协议书范文附加篇

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 年龄 ________________民族 ________________电话

住址:_____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 性别 ___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___ 民族 ________________电话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孩子即将结婚需建新房,由于甲方原宅基地向阳度的原因须占用乙方公出路少许,现经甲乙双方商磋,达成以下建房协议。

1、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 北 米,南 米,西 米(详见后附示意图)。

2、甲方同意给乙方带来的占用公出路出入不便一次性补偿金币 圆整。

3、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所有权永远归属乙方、使用权永远归属甲方。

4、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待甲方自行拆除后,一切权属归乙方,但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拆除该建房。

5、甲乙双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公出路部分,如遇征用或规划等相关事项,房屋补偿归甲方,土地补偿归乙方。

6、此协议电脑打印一式两份,甲乙各持一份,均有同等效果。

7、此协议有不尽之处甲乙双方可另作补充。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中人:(签字盖章)

多人合伙建房协议书范文附加篇

甲方:

乙方:

第一条根据《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甲方已于【1997】营集建(97)字第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42.78㎡,因年久失修和5.12地震的影响,现无法居住。于20xx年月申请房屋改建,国土民许№批准非农业建设用地为125㎡.我因无资金重建,经与乙方商议,自愿达成如下建房协议。

第二条合伙建房

在甲方同意提供依据现状上述第一条所指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三条的约定提供建房资金,双方合作开发建成每层三套6加1的住宅房,并按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进行产权分配。

第三条建房资金筹集和管理。

在甲方按规划和设计图纸要件平整地基,打好一层房屋基础后,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建房资金币叁拾万元,实际建筑成本高于或低于该预计数额的部分由甲方自行承担筹集资金,建筑材料的采购和日常临星支出费用由甲方负责,必须建立每日记录台帐本(写明:项目名称……数量。价款金额。支出和下欠款金额,时间),在每月1至3日将上月的支出记录交乙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工程设计和施工。管理

整个工程设计和建筑工程监督、施工安全管理。由甲方负责,甲方负责与建筑承包方签定安全承包合同书,并给建筑承包方购买拾人一年的意外人生保险。设计图纸须经甲乙方书面确认后方可实施修建。

第五条。建筑材料和建筑工人工资的资金预算和购买。

按半框架现浇砖混结构每平方米480元,(肆佰捌元)和工人工资162元(壹陆贰元)每平方米进行核算,包括开挖基础和顶盖为青瓦房,内外为搓沙墙,前墙贴条砖。,院坝……水沟……保坎。楼梯。侧所。厨房排水管的安装都在建筑工程承包之内。楼梯过道铁管抚栏和侧所。厨房排水管。用材按双方确认的价款进行核算。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的临时性开支,建立日记帐本,以双方签字确认后核算,除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因素外,必须在开工后的10至12个月完成主体工程和附属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交由甲乙双方办理产权手续。

第六条。产权分配

(1)按照甲方已于【xxxx】营集建(97)字第号登记的土地使用权面积的两倍补偿原有住宅房面积,以国土民许批文为据。所还楼层待拟。

(2)对少占或多占部分面积按所在楼层的实际面积和销售价款实行货币价款方式进行清算。

(3)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按补偿原有住宅房面积的套数余下部分,进行楼层和套数达配,按抓阄的办法确定甲乙双方应分得的房屋产权。

(4)房屋的处分和转售价款由甲乙双方商议确认后方可转让,每套房屋转让的收入资金按投入的清算资金比例分次支付,收益部分甲乙双方各占50‰。

第七条违约责任

(1)若乙方不能按第三条投入建设资金,因块资金造成的经济损失应由乙承担。应承担陪偿责任。

(2)甲方因产权原因,造成乙方在两年内不能全额收回投入的资金及利息和收益,甲方应按乙方首次投入资金日期陪偿给乙方投入的资金。利息和收益共计币伍拾万元。

(3)办理各种审批手续甲方提供依据,乙方协助办理。

第八条争议解决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公平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九条合同生效

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20xx年xx月xx日

合伙投资协议书 第四篇

第一条 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

住所:

乙方:

住所:

以上各方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_____方以其名义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暂定名,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出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总额(以下简称“出资总额”)为币_________元,其中,各方出资分别:

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以10倍的溢价受让_________股权,并以该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各共同投资人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将上述出资额存入指定的银行: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入资、退资

1、入资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经济损失的;

③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

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项目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第八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签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五篇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 戊方: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投 资 方 的 投 资 金 额 及 股 权 明 细

新驰网吧(以下简称“网吧”)开设于xxxxxx马栏山金马大市场商务楼二楼北。由甲、乙、丙、丁、戊方,共同出资设立,甲方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圆,其金额占___%股份),乙方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其金额占___%股份),丙方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其金额占___%股份),丁方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其金额占___%股份),戊方出资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圆,其金额占___%股份),合作经营网吧。

第二条 网 吧 财 产 及 其 分 配

所属网吧的所有财产,包括:电脑、证照、桌椅、上网设备、线路、所有杂物及其衍生物等,都为甲、乙、丙、丁、戊五方按股份成等比例所有。

第三条 利 润 分 享 及 亏 损 分 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网吧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衍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网吧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 务 执 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网吧事物。包括但不局限于:、

1.在房租上保证网吧最大利益。

2.在水电等相关费用上保证网吧最大利益。

3.在行政事务处理上保证网吧最大利益。

2.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网吧网管职责。包括但不局限于:

1.管理网吧所有机器,保障所有机器正常运行。

2.管理网吧所有电脑、网线、耗材等设备。

3.管理网吧网络,保障所有机器网络运作正常。

3.共同投资人委托____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网吧财务、人事管理职责。包括但 不局限于:

1.网吧财务清晰,每笔财务往来,有账可查。

2.管理网吧员工,及时处理网吧员工问题。

4.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____方有义务向其他投资人汇报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5._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6.任意一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7.共同投资人可以对___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8.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 资 与 转 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4.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5.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第六条 违 约 责 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任何一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附 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3.本协议签定地点为:xxxxxx马栏山金马大市场商务楼二楼北。

4.此协议一经签订,即已在协议所规定之范围内法律效力,如若上述各方中一方或者多方不论以何种形式或者行为违约,且拒不执行此协议第六条所述的,其他各方或者一方均可按照《中华共和国合同法》、《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国家法典向提出诉讼,请判决并追究其违约后,国家法律所规定的一切相关责任。

5.本协议自各方或者按照国家相关法典所规定过半数投资自然方签定完毕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丙方(签字):_________ 丁方(签字):_________ 戊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酒吧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六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为了综合利用自身资金、管理、创意等各种资源,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共同经营一间酒吧,并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伙酒吧名称:xx酒吧。

二. 合伙经营项目、范围:经营项目为特色酒吧,范围包括酒类销售、中西式简餐、茶、各种特色小吃等。

三. 合伙期限:20xx年3月1日起-20xx年2月29日,为期3年;合同期满后双方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3年。

四.出资:本酒吧总资本合计币11.55万元整。

1.甲方以现金收购原合伙人出资,及现金0.93万元出资,计币6.93万元,占总资本的60% 乙方以原酒吧份额,及现金0.62万元出资,计币4.62万元,占总资本的40%,丙方以人力资源管理方式出资,计币1.5万元(折合股本13%),丙方出资只参与经营利润分配,不参与实际财产、现金的清算分配;承担个人份额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

2.各合伙人的出资,由合伙负责人 保管。

3.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后清算返还。

五.盈余、工资分配以及债务承担

1、工资:酒吧主要由丙方管理,按月支付丙方酬劳;如需另外征召雇员时三方协商解决。

2、盈余: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净利润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每季度分红一次。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六.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不得擅自做主;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退伙: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伙,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因合伙人违法、或个人原因造成的除名退伙,责任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全部损失。

3.转让: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人。

七.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甲方为合伙负责人;实际经营执行人为丙方,丙方应认真管理、按时到岗、做好经营业务及账务管理,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八.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2.义务: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合伙人不得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酒吧利益的活动。

九.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解散:合伙期限届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合伙经营不善;被依法撤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员工工资、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合伙财产不足清偿债务时,各合伙人按出资比列承担。

十.争议解决方式

合伙人之间如有争议时,共同协商解决;解决不了的可诉至。

十一.本协议一式叁份,合伙人各执壹份;如有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

年月 日

合伙购房协议书 第七篇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乙方(即是与开发商签约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住址:

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电话:

甲乙丙三方经过平等、充分协商,就三方共同投资购买 底商之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

一、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 底商: 栋 号,总价款¥ 元,(大写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

二、出资金额、出资比例

2.1 甲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2.2 乙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2.3 丙方出资¥ 元,占全部投资款的 %。

三、产权比例(产权证的办理依据)

3.1甲方享有共同投资底商 % 的产权。

3.2乙方享有共同投资底商 % 的产权。

3.3丙方享有共同投资底商 % 的产权。

四、房地产权证署名、办理、保管

物业的所有权凭证要依法载明共有比例情况,即要标明甲乙丙按照出资比例标明各享有底商的份额,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由乙方依法办理并由乙方暂为保管。

五、底商管理、出租及收益分配比例

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商讨所投资入驻产品展示中心的管护、维护、出租、收取房屋租金等底商管理事务,但出租价格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房屋出租合同》应在正式签署前取得甲方或甲方委托律师的书面同意。乙方收取承租人的房屋租金后应及时归还银行按揭贷款本息,余额视为投资收益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分享。因为此商用房面积比较大,地势特殊,适合整体出租或整体经营运作。故甲乙丙三方应更加团结协作顾全整体利益。

六、购置底商税费承担

投资购房及按揭贷款、底商内外装修、产权登记所支出的费、保险费、产权过户交易税费、产权登记税费、律师费、维修基金、物业管理费、水电气有线电视开通或入户费、房屋租金税费等相关费用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分担。此底商贷款是以乙方个人名义从银行贷款,但贷款本息应由甲乙丙三方按照产权占有比例支付相应的银行本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还贷,如违约所产生的损失由违约一方承担。

七、 物权行使

甲乙丙三方共同行使所投资物业的占有、出租、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如有一方依法书面授权,另一方也可以代为行使,如一方有底商的买卖、抵押、担保必须有另两方书面同意。

八、物业及优先权行使

8.1如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出售物业,应依法进行并办理相关手续,盈利或亏损均由甲乙丙三方按投资比例享有或分担。在同等条件(市场价或评估价)下,甲乙丙三方任何一方均有优先购买权。

8.2如果一方决定出售底商,应书面通知另一方,如果另两方不同意出售物业,应书面告知对方。不同意出售的一方应按公平价格(市场价或评估价)收购另一方的物业份额。

8.3如果一方接到另一方出售物业通知后30日内不予书面答复,则视为同意出售物业;如果不同意出售物业又不愿意购买另一方的份额或30日内不以实际行动履行购买承诺的,视为同意出售物业,并应给予出售物业的积极配合。

九、甲乙丙三方按照支付投资款的比例明确所占底商的面积以及位置

甲方面积为:

位置:

乙方面积为:

位置:

丙方面积为:

位置:

十、 本协议变更或解除

1、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符合本协议相关条款约定的,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3、未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本协议不得变更或解除; 十一、 争议解决办法

凡涉及本协议的生效、履行、解释等而产生的争议,先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如十五日内协商无果,三方均可提交进行诉讼。

十二、违约责任:

甲乙丙三方均应严格信守本协议,不得违约,如有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因违约方违约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文件。

十四、本协议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两人合伙协议书 第八篇

姓名:xxx(以下简称甲方)

姓名:xxx(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两方本着自愿的原则,经协商后同意签订本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根据甲方乙方的要求,同意购__________汽车壹辆;发动机号______;车架号______,计价币__拾__万__千__百__拾__元(¥____),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第二条 两方共同出资,出资金额相等,各出_________,共计__________.

第三条 甲乙两方在签订此合同时,首先在银行开立个人存款账户、申办,并安不低于所购车辆总价的__%的款项,计入民币____万元存入该账户。剩余款项____元向银行申请贷款,并按期向该银行归还贷款本息。

第四条 乙方同意甲方代为受理购车的事宜,并为车辆购买保险,办妥所购车辆信用或保证保险,以及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资抢险、不计免赔险及其相关的附加险。

第五条 乙方并将购车发票、合各证及车辆购置附加费凭证替甲方保存,期间不得将所购车辆转让、变卖、出租、重复抵押或做出其他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

第六条 在乙方提供停车泊位证明及其他入户所需证明条件下,甲方可协助乙方办理车辆的牌、证、保险手续,实际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在三保期限内,乙方所购车辆如出现质量问题,自行到厂家特约维修服务中心进行交涉处理。此期间,乙方不得以此为借口停止或拖延支付每期应向银行偿还的人款。

第八条 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按本合同第九条规定处理:

1.乙方逾期还款,乙方经甲方二次书面催讨,在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仍不还款的(逾期5天后,即发出书面催讨,二次催讨间隔为7天,第二次催讨期限截止日为文书发出日第7天);

2.乙方借口车辆有质量问题,拒不按期偿还欠款;

3.发生乙方财产被申请执行,诉讼保全,被申请破产或其他方面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按期还款的。贷款未偿清之前,不在指定的保险公司办理本合同第四条所指各类车辆保险;

4.其他情况乙方不能按期向银行还款;

5.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车辆转让、变卖、抵押。

第九条 乙方承诺,不论任何原因发生第八条的事由之一时: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偿还全部贷款及利息,并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持合同就乙方未偿还的全部欠款,向有管辖权限的申请强制执行。乙方自愿接受的强制执行。

2.甲方有权按合同规定行使抵押权拍卖变卖乙方所购车辆,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全部债款和其他欠款。如果出售所得的价值(扣作必要费用外)不足偿还全部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如果出售所得超过欠款和费用总和的,甲方应将超过部分的钱款返还给乙方。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除支付逾期款额的利息外,并按逾期总额的5‰/日计付滞纳金。

第十条 在分期还款过程中,乙方所购车辆发生机动车辆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致使车辆报废、灭失,保险公司赔款应保证首先偿还尚欠银行的贷款及利息部分。

第十一条 除车款外,乙方尚须向甲方交纳担保费,金额以借款额为基数,随贷款年限一次付(一年1%;二年2%;三年3%)乙方如提前还清车款,从还清日起,甲方自动终止担保人义务。

第十二条 乙方配偶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购车人,须就此合同内容签署同意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三条 乙方担保人自愿为乙方分期付款购置汽车担保,须就此合同的内容签署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十四条 本合同按合同条款履行完毕时,合同即自行终止。

第十五条 本合同需经处后才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及贷款银行、保险公司、公让处各执一份。

供 车 方

购 车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合伙协议书 第九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目标公司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目标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委托事项目标公司名称:______ ______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 (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为币_1000_万元,分三个阶段募集,第一阶段300万元,第二阶段300万元,第三阶段400万元。

2、目标公司业务范围: 课业辅导、文化才艺、外语培训、成人培训、职业技术培训、在线教育、私立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等教育培训机构平台(以下简称"教育平台")。

3、为实现教育平台之远大目标,目标公司通过领投加众筹募集资金的方式招募股东,引进战略投资合伙人。

4、目标公司委托乙方作为募集代理人,负责目标公司正式注册前的全部投资事宜。乙方在指定xx开设专门账户供投资人汇款。在目标公司账户正式使用前,乙方专门账户的款项不得作任何挪用或转移。

5、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方的出资额为现金币_________万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甲方在募集资金的第二阶段和第三阶段有优先同比例投资出资权。

6、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股权作为出资,参与目标公司的发起设立,持有目标公司股权。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7、甲方以其出资额为限对目标公司承担责任,并享有目标公司财产和权益。若目标公司的股权转让后,各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8、目标公司委托乙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在目标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甲方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在目标股份公司成立后,甲方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投资目标公司所产生的利息和费用,由目标公司负责承担。

9、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乙方有义务在筹备期向甲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0、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目标公司,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目标公司承担;

11、乙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12、甲方等共同投资人可以对乙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全体投资人共同决定;

13、目标公司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

转让投资于目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更换事务执行人。

14、甲方向目标公司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目标公司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全体投资人同意;目标公司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16、甲方依法转让其目标公司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17、投资人在目标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目标公司成立后,任一投资人不得在三年内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18、目标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19、目标公司按照总出资款比列的2%作为乙方的募资费用和目标公司前期筹备工商注册等代理费(不含实际产生的费用)。

20、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乙方在目标公司正式注册成立前,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投资人提供担保。乙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全部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2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另一份备案转移给目标公司。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有限合伙协议样本 第十篇

本合伙协议由以下各方年月日共同签署:

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第1条 定义与解释

1.1 定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在本协议中下列词语应具有如下规定的含义:

本协议:指《 (有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及其经适当程序通过的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版本。

20xx年6月1日起施行。

合伙企业:指本协议各方根据《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协议约定共同设立的 (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向合伙企业出资、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人士。本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见附件1.1。

有限合伙人: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向合伙企业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人士。本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见附件1.2。

合伙人:包括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

出资额:指合伙人按照本协议约定向合伙企业缴付的现金金额,每位合伙人具体缴纳的出资额见附件2。

合伙企业财产:指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因对该等资金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

公司股份比例:指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所持公司股份数量除以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结果。

入伙:指根据本协议第9.1条规定的程序,本协议确定的合伙人以外的投资人签订入伙协议成为新合伙人。

退伙: 指根据本协议第9.2条规定的程序,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终止其合伙人身份而不再持有任何出资额的情形。

执行事务合伙人:指根据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普通合伙人。

登记机关:指合伙企业的工商注册登记机关。

合伙人会议:指本协议中由全体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的议事机构。

合伙费用:指本协议第8.1条规定的因执行合伙事务而发生的需由合伙企业承担的相关费用。

中国:指中华共和国(就本协议而言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

法律:指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对合伙企业有强制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工作日:指中国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之外的日期。

人:指任何自然人、合伙企业、法人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

元:若非特别指出币种,指币元。

1.2 解释

在本协议中,条款及标题仅为查阅之便,不影响本协议的意思。

第2条 合伙目的和经营范围

2.1 合伙目的

作为 有限公司(“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平台,持有公司的股权,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本增值。

2.2 经营范围

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为:

第3条 名称、住所、组织形式和经营期限

3.1 名称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 (有限合伙)。

3.2 住所

合伙企业的住所为: 。

3.3 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为本协议的全体合伙人根据《合伙企业法》及其他法律规定共同发起设立之有限合伙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3.4 经营期限

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自取得营业执照之日起至无期限。

第4条 合伙人

4.1 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人员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4.2 普通合伙人

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不超过人,本协议签署时确定的普通合伙人见附件

1.1。

4.3 有限合伙人

本协议签署时确定的有限合伙人名单见附件1.2。

4.4 合伙人姓名、住所或联系地址发生变更,该合伙人应根据变更后的信息填写《合伙人信息变更表》并提交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后作为本协议附件提交登记机关进行变更登记。

第5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金额和缴付期限

5.1 出资规模

合伙企业的总认购出资额为普通合伙人认购出资额与有限合伙人认购出资额之总和。合伙企业的总认购出资额为币元。所有合伙人均应以币现金对合伙企业出资。各合伙人的认购出资额和拥有的公司股份见附件2。

5.2 出资用途

(1)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认购出资额用于认购公司的股份;

(2)合伙人认购的公司股份少于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差额部分由合伙人 认购,经公司董事会决定, 应当将该差额部分股份以其初始出资成本转让给公司董事会指定的新的有限合伙人或者现有合伙人。

5.3 出资额的增加

5.3.1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决议决定接纳新的合伙人或由现有合伙人通过以下方式认购公司股份(“后续入伙”):

(1)认购合伙企业新增出资额,合伙企业使用新增出资额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份;

(2)认购合伙企业新增出资额,合伙企业使用新增出资额购买其他股东所持公司的股份。

5.3.2 后续入伙中,新的合伙人或现有合伙人的认购合伙企业的出资额和公司股份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考核结果决定。

5.3.3 后续入伙后,全体合伙人均应当按照其在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承担合伙企业自成立之日起发生的合伙费用。

5.3.4 发生后续入伙情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签署后续入伙相关的文件。其他合伙人没有优先认购权,且应当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必要的文件办理后续入伙的工商变更登记。

5.4 出资的缴付

(1)各合伙人应当在其签署本协议或后续入伙的补充协议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认购出资额缴纳至合伙企业的银行账户,执行事务合伙人与相关合伙人另行约定的除外。

(2)合伙人没有按期缴付出资额的,视为放弃出资,其出资额由 认购、缴纳。

第6条 利润分配

6.1 分配原则

(1)合伙企业应当按照各合伙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分享合伙企业的经营成果、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风险,分配合伙企业的收益并在合伙终止时分配合伙企业资产。

(2)合伙企业可供分配的财产应在扣除合伙费用后方可向合伙人分配。

6.2 分配方式

(1)合伙企业的分配应当以现金方式进行。

(2)合伙企业对可分配现金进行分配时,按照每位合伙人所持公司股份比例进行分配,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

6.3 亏损的分担

(1)所有合伙人按各自所持公司的股份比例分担亏损。

(2)有限合伙人不承担超过其认购出资额的亏损。

(3)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第6.1条、6.2条之规定向合伙人进行分配后,如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超出合伙企业剩余财产,则合伙企业先以剩余财产承担债务,不足部分由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分担;超出合伙企业财产规模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7条 合伙事务的管理

7.1 合伙事务的执行

7.1.1 全体合伙人有权在普通合伙人中选举一名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任期为年,到期连选可以连任。

7.1.2 普通合伙人中的非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工作。

7.1.3 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并向合伙人会议报告工作;

(2)执行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3)对合伙人出资进行收集和管理;

(4)制作、保管合伙人名册,发放出资证明及资料账单;

(5)办理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6)办理合伙企业收益、财产分配事宜;

(7)代表合伙企业出席公司股东会/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8)决定合伙企业的日常管理事宜;

(9)为实现合伙目的及履行本协议,拥有完全的权利和授权代表合伙企业缔结合同及达成其他约定、承诺,管理及处分合伙企业的财产,从事所有其他必要的行动,并对合伙企业产生约束效力;

(10)安排其代理人、顾问或雇员在其管理和执行上述事务时提供必要的协助;

(11)履行《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履行的职责。

7.1.4 全体合伙人通过签署本协议向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一项不可撤销的特别授权,授权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全体及任一合伙人在下列文件上签字:

(1)使合伙企业主体资格存续、能够继续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行动并符合相关监管规定的登记、备案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伙企业符合本协议约定之变更事项的企业登记、备案文件;

(2)有关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合伙人入伙、退伙、变更出资额、合伙权益转让事项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入伙协议、退伙协议、变更出资额、合伙权益转让协议等工商变更登记所需各项文件;

(3)当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合伙企业的清算人时,合伙企业根据本协议约定及《合伙企业法》的要求解散和终止的相关文件。

7.2 普通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7.2.1 普通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2)有权被选举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3)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4)根据本协议规定提请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5)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财产;

(6)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享有对合伙企业收益的分配权;

(7)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参与合伙企业财产的分配。

7.2.2 普通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缴付出资;

(2)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及公司利益的活动;

(3)在公司任职期间,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遵守并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5)根据本协议的规定,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6)从公司离职后,不得在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任职或为其提供服务;

(7)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8)不得以雇佣、聘用、合作等任何方式鼓励、诱导或促使公司员工终止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鼓励、诱导或促使公司的客户终止与公司的合作;

(9)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10)不得将合伙企业的出资额进行质押;

(11)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7.3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7.3.1 有限合伙人享有如下权利:

(1)有权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2)根据本协议规定提请召开、参加或委派代理人参加合伙人会议,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

(3)有权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转让其持有的合伙财产;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享有对合伙企业收益的分配权;

(5)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时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参与合伙企业财产的分配;

(6)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7.3.2 有限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本协议规定缴付出资;

(2)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及公司利益的活动;

(3)在公司任职期间,遵守《劳动合同》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4)遵守并严格执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5)根据本协议的规定,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合伙企业变更登记、备案事宜;

(6)从公司离职后,不得在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任职或为其提供服务;

(7)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8)不得以雇佣、聘用、合作等任何方式鼓励、诱导或促使公司员工终止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鼓励、诱导或促使公司的客户终止与公司的合作;

(9)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10)不得将合伙企业的出资额进行质押;

(11)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7.4 合伙人的转换

7.4.1 普通合伙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转为有限合伙人:

(1)从公司离职的;

(2)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合伙企业存续期间,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可以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承继该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拥有的出资额和公司股份。

7.4.2 若基于本协议的规定,普通合伙人退伙或转为有限合伙人导致普通合伙人数量少于名的,由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最多的有限合伙人变更为普通合伙人,该有限合伙人拒绝担任的,由持有股份数量在后的有限合伙人担任,以此类推。

7.5 减少出资额

(1)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可以通过转让的方式出售公司股份减少在合伙企业的出资额。

(2)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在法律规定的禁售期内不能出售。

合伙人在公司任职的,自向合伙企业缴纳认购公司股份的出资额之日起应当在公司继续任职满年方可出售该部分公司股份。

(3)在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前提下,合伙人决定出售公司股份的应当向执行事务合伙人出具书面通知,告知拟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和价格,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在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将合伙企业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出售,所得价款扣除相关税费后支付给该合伙人。因为价格等原因导致公司股份未能出售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书面通知合伙人。

(4)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签署修改后的合伙协议等变更文件,其他合伙人应当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完成出资额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合伙人出售其全部公司股份的,按照合伙人退伙处理。

7.6 转让出资额

(1)合伙人可以将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现有合伙人或者公司董事会同意的合伙人以外的人。与出资额对应的公司股份随出资额一同转让。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额的,合伙人应当在转让出资额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合伙人,通知内容包括转让的出资额、转让对价等必要内容,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合伙人转让出资额的,应当与受让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合伙权益转让协议,其他合伙人应当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出资额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7.7 合伙人会议

7.7.1 合伙人会议的组成

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7.7.2 合伙人会议的职权及表决程序

合伙人会议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度,合伙人会议决定的事项及相应的表决程序如下:

(1)合伙人被除名退伙的,应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进行提议,经其他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选举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当在普通合伙人中选任,由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修改或补充合伙协议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提出建议,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4)合伙企业终止清算的,应当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5)以合伙企业的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6)普通合伙人转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转为普通合伙人的,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以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表决通过;

(7)执行事务合伙人认为需要提请合伙人会议讨论的其他事宜,应经全体合伙人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7.7.3 合伙人会议的召集

执行事务合伙人、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公司股份比例的合伙人可以提议召集合伙人会议。执行事务合伙人应于合伙人会议召开日前发出召议的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不能召集或不召集的,提议召开会议的合伙人可自行召集。

7.7.4 合伙人会议的召开

合伙人会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主持,执行事务合伙人不能主持或不主持的,半数以上的合伙人可以推举一名合伙人主持。合伙人可以自行出席合伙人会议,也可以委托其他合伙人代理出席合伙人会议,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合伙人会议可以现场、电话等通讯方式召开。

7.7.5 合伙人会议的决议

合伙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合伙人有约束力。合伙人会议应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议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合伙人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8条 费用和支出

8.1 合伙费用

8.1.1 合伙企业应承担与合伙企业之设立、运营、终止、解散、清算等相关的费用(“合伙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1)开办费;

(2)合伙人会议费用(但不包括各合伙人为参加会议所支出的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等费用);

(3)部门对合伙企业、合伙企业的收益或资产、合伙企业交易和运作所收取的税、费及其他费用;

(4)由合伙企业发起或针对合伙企业的诉讼、仲裁或其他司法或行政程序的费用,与该等诉讼、仲裁或程序相关的律师费,以及行使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的成本;

(5)合伙企业清算、解散相关的费用;以及

(6)其他未明确列出,但合伙企业发生的,或执行事务合伙人为管理合伙企业而发生的,与合伙企业的业务和运营有关的费用。

8.1.2 合伙费用由合伙企业支付,由各合伙人按其所持公司比例分担。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关联方为合伙企业垫付合伙费用的,合伙企业应予报销。

第9条 入伙、退伙

9.1 入伙及其程序

9.1.1 公司董事会有权根据公司年度考核结果批准新的有限合伙人认购公司股份, 新的有限合伙人可以如下方式认购公司股份:

(1)认购合伙企业新增的公司股份;

(2)按照本协议5.2(2)的规定,受让 持有的公司股份;

(3)受让其他合伙人拥有的公司股份。

执行事务合伙人有权代表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与新的有限合伙人签署入伙协议。新的有限合伙人应按照入伙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合伙企业出资。全体合伙人应当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办理入伙的工商变更登记。

9.1.2 通过本协议第9.1.1条第1项方式认购股份的,出资额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合伙企业应当以该出资额认购公司新发行的股份,新的有限合伙人拥有该公司股份;通过本协议第9.1.1条第2项方式认购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款为的初始认购出资额;通过本协议第9.1.1条第3项规定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的,转让价款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

9.1.3 有限合伙人通过9.1.1条第1、2项方式认购公司股份的,其他合伙人均没有优先认购权。

9.2 退伙及其程序

9.2.1 在以下情形全部满足的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在禁售期内;

(2)合伙人在公司的任职时间满足出售股份的要求。

9.2.2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合伙财产被强制执行,合伙人当然退伙。

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该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资格;作为普通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时,其继承人或者权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普通合伙人在合伙企业的合伙财产并成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

9.2.3 合伙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按照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提请召开合伙人会议,经全体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没有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公司造成损失的;

(3)没有遵守或执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

(4)拒绝根据本协议的规定配合执行事务合伙人办理合伙企业变更

登记、备案事宜;

(5)从公司离职后,在与公司相竞争的企业任职或为其提供服务;

(6)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公司相竞争的业务;

(7)以雇佣、聘用、合作等任何方式鼓励、诱导或促使公司员工终止其与公司的劳动关系以及鼓励、诱导或促使公司的客户终止与公司的合作;

(8)泄露公司的技术秘密或商业秘密的。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9.2.4 因除名退伙以外的合伙人退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按照本协议第7.5条的规定处置退伙人的公司股份,与退伙人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

9.2.5 因合伙人被合伙人会议除名退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人初始认缴出资额和届时其所持公司股份市场价值孰低的标准进行清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持有的公司股份由 按照退伙人初始认缴出资额认购。

9.2.6 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

第10条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10.1 解散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企业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3)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4)本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5)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

10.2 清算程序、清偿及分配

10.2.1 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

10.2.2 合伙企业清算人由执行事务合伙人担任。

10.2.3 清算程序

(1)清算人自解散事由被确定之日起10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2)清算人负责清理合伙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事务、清缴所欠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合伙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合伙企业参加诉讼或者仲裁活动。

(3)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合伙人会议一致批准并经全体合伙人签名和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10.2.4 合伙企业资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应依照本协议第6.1、6.2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10.2.5 清算结束,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11条 违约

11.1 违约救济措施

(1)除本协议其他条款另有规定外,如果一方(“违约方”)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任何一项主要义务或根本违反了本协议,则他方(“受损害方”)仅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不得请求解除本协议。

(2)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违反本协议约定的,除应按照本协议第9.2.3条规定除名外,还应承担本条项下规定的违约责任。

11.2 损害赔偿

违约方应向受损害方赔偿其所遭受的损失。

第12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2.1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制定、解释及其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纠纷之解决,受中华共和国现行有效的法律的约束。

12.2 争议解决

如因本协议产生任何纠纷、诉讼请求、争议,或发生违约、终止、无效情形,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该等纠纷、诉讼请求或争议。如任何一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就该等纠纷、诉讼请求或争议进行协商后30日内,各方未能经友好协商解决,则该等纠纷、诉讼请求或争议递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1)除各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外,在进行仲裁以及与仲裁相关的过程中应向对方充分披露对方所需的信息、文件并提供完整的获取该等信息或文件的渠道。

(2)争议送交仲裁之时及之后,各方应继续行使本协议项下各自的权利和履行各自的义务,除非该权利或义务与该争议直接相关。

(3)各方同意,仲裁程序使用的语言及与仲裁有关的所有的通讯联络均为中文。

(4)各方在此同意,任何按第十二条规定做出的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各方进一步同意,上述裁决可由对该方有管辖权或对该方财产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任何来执行。

(5)仲裁费用应按仲裁裁决分担。

第13条 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在全体合伙人签署本协议后生效。

第14条 其他

14.1 所得税

根据《合伙企业法》之规定,有限合伙并非所得税纳税主体,合伙人所获分配的资金中,在投资成本收回之后的收益部分,由各合伙人自行申报缴纳所得税。如法律法规要求合伙企业为合伙人实施代扣代缴的,合伙企业应在代扣代缴相关税款后向合伙人分配收益。

14.2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指在本协议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

(2)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15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的充分证据。

(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合伙人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后果减小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或后果对合伙企业运作造成重大妨碍,时间超过6个月,并且各合伙人没有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则该方可按照本协议约定要求退伙。

14.3 文件提交方式

本协议涉及文件可以通过传真、邮寄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递交相关方。

14.4 可分割性

本协议的各部分应是可分割的。如果本协议中任何条款、承诺、条件或规定由于无论何种原因成为不合法的、无效的或不可执行的,该等不合法、无效或不可执行并不影响本协议的其他部分,本协议所有其他部分仍应是有效的、可执行的,并具有充分效力,如同并未包含任何无效的或不可执行的内容。

14.5 文本及效力

本协议一式 份,协议各方各执一份,合伙企业存档一份,工商备案一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1:普通合伙人名单

附件1.2:有限合伙人名单

附件2:合伙人出资情况

合伙协议书范文_条据书信 第十一篇

合作人姓名:

1、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2、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3、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上述合伙人经充分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一、合伙宗旨:共同经营,共同协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同心同德,共谋大业。

二、经营范围及地点:

三、出资方式、金额及利益、风险分配:

1、 留渠,记更二人负责出建厂运营资金,作为其投资;王秋忠以社会关系,客户业务关系,产品的网络推广,牡丹商标的使用等无形资产作为其投资。

2、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合伙人所有投资为三人共有财产,即各拥有三分之一,利润分配各三分之一,风险承担各三分之一,以后厂子的正常经营费用,厂内统一支配。

3、 债务分配:留渠、记更二人的投资债务由其二人各自承担,以后在正常经营中的债务、风险等由三人共同承担。

4、 所有合伙人不得擅自抽取、挪用合伙资金他用或还自身债务,否则,因其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本人承担。合伙人所投资的款项必须按时投入,不能影响企业的正常运营。

5、 三个合伙人,一人记帐,一人拿钱,一人签,各担其职,各负其责。

四、合伙人的权力合义务:

1、合伙人都有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和表决权。

2、合伙人都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本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3、合伙人应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决定、做出对企业不利的事。

4、禁止合伙人本人(合伙人可以委托一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合伙人的家人)参事 议事。

五、合伙人如发生纠纷,应以宽宏、忍让、包容的思想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于。

六、本协议不全的其他补充协议,有同等法律效益。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三个合伙人各执一份,各有三合伙人签、手印有效。

八、备注:

合伙人签:

1

2

3

年 月 日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 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利和义务

第3条 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 ……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 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 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 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 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 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 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 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 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 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 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 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 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 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 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 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 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指定清算人。

第29条 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 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 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起诉。

第28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 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盖章: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1、姓 名____,性 别____,年 龄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姓 名____,性 别____,年 龄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姓 名____,性 别____,年 龄_____,

住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实守信、公平合理。

第二条 合伙主要经营地:工人村。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工人村涵洞

第四条 合伙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五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a和b以工程款出资,计币87000元,作压金用。

合伙人c以现金方式出资,计币23000元,其中13000元作压金用,另外10000万作日常开支用。

合伙人d以现金方式出资,计币xx0元,作日常开支用。

附:如日常开支不够用,仍由c和d来支付。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币130000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利润(或者亏损)是在归还c和d的出资后,再按照每人25%的比例平均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每人25%的比例,平均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各合伙人平均分配。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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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八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a:联络与协调与上级领导关系,到工地现场监工!

b:施工及现场指挥开工 和工人吃住在一起到工地现场监工!

c:掌管钱,购置各方面设备,生活买菜,有时到工地现场监工!

d:掌管钱,购置各方面设备,生活买菜,有时到工地现场监工!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营原来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

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指定清算人。

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 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___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

公司合伙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性别____,年龄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

(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

第一条 合伙宗旨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

第四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__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3.本合伙出资共计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 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②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⑤____________。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其他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____各存一份。

合伙人:____________

合伙人: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协议书 第十二篇

货车合伙经营协议书合伙人甲方姓名(以下简称“甲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

合伙人乙方姓名(以下简称“乙方”):xx

身份证号:xxxxxxxx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共同经营大货车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有xxxx品牌xxxx型号货车一辆(以下简称“合伙车辆”),车牌号xxxx,发动机号xxxx,车架号xxxx。

二、乙方出资币xxxx伍万(¥50000)元向甲方购买合伙车辆50%的所有权,使得甲乙双方各占有50%的股份共同经营合伙车辆。

三、乙方的出资,于本协议签订之日一次付给甲方。甲方签署此协议,表明已经收到乙方的出资款项,可以不另立收条。

四、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货车车辆营运。

五、甲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合伙车辆的经营盈余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经营盈余:合伙车辆在一个经营周期内的经营收入除去各种经营成本后的净利润。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亏损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负担。

经营亏损:合伙车辆在一个经营周期内的经营收入不足以支付各种经营成本的差额。

3、合伙车辆的收支每个月算帐一次。

六、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合伙车辆为甲乙双方共有财产,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得未经协商同意私自将合伙车辆进行变卖、转让、抵押、出租、外借以及其它损害另一合伙人利益的用途,否则利益被损害方有权提出赔偿。造成不良后果的,将由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七、合伙车辆在本协议签订之前的任何经营亏损、债务、以及因违法违章行为与乙方无关。

八、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九、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终止: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

2、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十、合伙终止后,合伙车辆的总价值按照各自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三、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签字):xx

xxxx年xx月xx日

合伙协议书 第十三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建立汽车维修厂,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本着“共同发展、公平、互惠互利”的原则,共同达成合伙协议条款如下:

一、合伙方式:甲乙双方共同出资,以资金入股的方式合伙经营汽车维修业务,双方共同管理,共负盈亏。

二、投入合伙资金数额、注入时间:甲、乙双方共同出资币共万元,其中甲方负责出资万元,乙方负责出资元。

三、合伙投资效益分配:合伙产生效益分配按照:甲方占50%,乙方占40%,预留10%作为机动分配,主要用于奖励有功的相关业务单位以及聘用技术人员分配。甲、乙双方均有监管权利,分配支出做到摆在面上,要有透明度。剩余部份在年终分配由甲、乙双方按配比例分享。

四、管理人员及财务管理:由甲、乙双方各自委派1名作为日常固定业务管理,设立财务会计1名,为有利长期合作,避免纠份,设立银行流动资金专用帐户,合伙资金专款专用,双方共留银行财务印鉴,核算,在合作期间一切收入及支出共商,原支出单据必须双方签字认可。合作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相对。

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实行半年分红制度年终总结算。

六、本次为甲、乙双方初次合作,双方均视对方为友好合作伙伴,本着相互理解、尊重,不断拓展业务,一定到互利互赢目的。

七、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另行补充。

八、本协议双方签字即时生效,双方格守信用,严格履行各自的权利及义务,均不得违约。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合伙协议书 第十四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有限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注册地址

第五条 企业名称:

第六条 注册地址:

第三章 合伙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

7.1 繁荣市场经济,通过合法经营实现资产增值;

7.2 各有限合伙人用募集的万资金通过认购增资的方式取得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权(详情见附件)。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及咨询(以工商核准登记的为准)。

第九条 合伙经营期限

本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二十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合伙企业营业执照颁发之日,为合伙企业成立之日。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届满的,经普通合伙人决定,可以延长。

第四章 合伙人及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姓名、住所(址)等相关资料

第五章 收益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二条 收益分配

12.1 各合伙人按照各自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收益。

12.2 合伙企业的收益包括从公司取得的分红款和减持公司股份而取得的转让款。合伙企业的收入在扣除经营管理成本和费用后形成合伙企业的收益。

第十三条 亏损分担:

13.1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13.2 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六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四条 合伙事务的执行

14.1 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普通合伙人刘x为本企业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以下简称"执行合伙人")。执行合伙人发生变更的,全体合伙人应签署修订后的合伙协议。

14.2 执行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并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人执行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亏损和民事责任由合伙企业承担。

14.3 执行合伙人的权限和责任如下:

14.3.1 决定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事宜;

14.3.2 决定本合伙协议的修订和补充;

14.3.3 决定有限合伙人的合伙份额向执行合伙人、其他合伙人或第三人转让、减资退伙(以下统称为"退伙")事宜;

14.3.4 决定合伙企业对公司股权(出资)的减持方案和合伙企业的分红方案;

14.3.5 决定合伙企业的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或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14.3.6 应当在每年度前三个月内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前一年合伙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七章 有限合伙人的入伙与退伙

第十五条 入伙

15.1 入伙分为增资入伙和受让份额入伙两种方式。合伙企业有新的有限合伙人入伙时,须经执行合伙人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协议。订立书面协议时,执行合伙人应向新合伙人告知本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15.2 入伙的新有限合伙人与原有限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十六条 退伙

16.1 退伙分为减资退伙和转让份额退伙两种方式。

16.2 有限合伙人根据执行合伙人的决定向执行合伙人、其他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时,需签订相应的转让协议。

16.3 有限合伙人未经执行合伙人的书面许可,不得向非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如其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合伙份额,则执行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16.4 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限合伙人应当退伙:

16.4.1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16.4.2 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16.5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6.5.1 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16.5.2 法律规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16.5.3 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强制执行。

在16.4及16.5的情形下,对合伙人的退伙决议应当书面通知退伙人。退伙人接到通知之日,退伙生效。同时,执行合伙人有权对该合伙人持有的合伙份额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按如下规则进行计算:。

公司在获得累计万元的前,回购价格为(合伙人已付全部认缴出资价款+央行公布当期一年期存款定期利息);否则,回购价格为以下之较高者:(i)合伙人已付出资认缴款的倍;或(ii)认缴出资额所对应的公司最近一轮投后估值的%(计算公式:最近一轮投后估值×股权×%)。自支付完毕回购价款之日起,该方对已回购的股东股权不再享有任何权利。

16.6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执行合伙人决定,可以将其除名:

16.6.1 未履行出资义务;

16.6.2 具有给合伙企业造成严重损失的行为;

16.6.3 有限合伙人存在严重过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公司商业秘密、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等;

16.6.4 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合伙人违反前项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被除名后,其持有的合伙份额由执行合伙人回购,回购价格为零。

第十七条 非根据本协议约定的事由,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身份不得互换。

第八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十八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中发生争议的,各合伙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未果,有关方应向合伙企业所在地的申请诉讼解决。

第九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十九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9.1 执行合伙人在经营期限内或其届满时决定不再经营;

19.2 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19.3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19.4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条 合伙企业的清算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各合伙人的实缴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二十一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条 执行合伙人故意违反法律和本协议给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有限合伙人违反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给合伙企业或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在有限责任合伙人出资后,公司同意向该有限责任合伙人授予。具体细则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二十五条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共和国法律的保护和管辖。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其余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自合伙企业完成设立登记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有限合伙企业合伙协议之签署页)

全体合伙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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