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证明范文
死亡证明
兹证明我村村民XXX,男,出生于XX年XX月XX日,汉族,身份证号XXXXXXXXX,现该村民于XX年XX月XX日因XX病抢救无效死亡。
特此证明
XXXX村民委员会
责任人:XXX
XX年XX月XX日
死亡证明范文
死亡证明
本居委会,***村,姓名**,身份证********,与*年*月*日*时,什么原因,在什么地方死亡。
本居委会特此证明。
年月日——加盖公章
死亡证明范文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和死亡证明上所记载的时间为准。我们应该意识到,当公民死亡后,该公民的近亲属应及时到相关机关办理死亡证明,继而到公安机关注销其户口。由于有朋友反映不知道死亡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所以律师365小编整理了下列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即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是指: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二、死亡证明在哪开?
1、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凭《死亡医学证明》;
2、对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凭居(村)委会或卫生站(所)出具的证明;
3、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凭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4、已经火化的,凭殡葬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
三、死亡证明怎么开
如果是在医院死亡的话,一般开死亡证明是有现成的格式的,只要根据格式填写相关的内容就可以了。如果是在家里的正常死亡的话那就去当地的居委会开,他们会给你写一张证明的。
1、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2、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3、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相信大多数朋友都知道如遗产等必须待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才能合法取得被继承人的财产。而被继承人死亡的时间是以死亡证明上所记载的时间为准的。因此,一般来说,继承人需要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需要“死亡证明在哪里开、怎么开?”等事项,然后到相关机关办理,遗产才会启动法定继承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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