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xxxxx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和xx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位于 合作开发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履行。
一、合作开发地块范围及现状
甲方所有的地块标的物(以下简称为:开发地块) 该宗地面积约 万平方米,其所有地的坐标为:
x: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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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占地面积约为 万平方米。(详见宗地图及房产证)。
二、合作开发地块的权属
土地性质为 ,其中地块于 。以甲方提供的xx市国土资源局发放的房地产证及相关证书为准。
三、合作开发方式
1、甲方提供上述开发地块与乙方进行合作,开发建设商住房,即甲方出地获取固定物业回报,乙方负责办理规划国土相关手续并负责项目全部开发建设资金。本项目合作中,甲方不再投入任何资金用于该项目的开发建设,但甲方必须提供开发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负责拆迁赔偿及将场地建设移交给乙方。
2、甲、乙双方约定以项目公司的方式开发上述地块的房地产项目,项目公司中,甲方占xx股权,乙方占xx股份。项目公司的组建及日常经营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参与项目的日常经营,不享有项目公司的利润分配,也不负担项目公司的其它对外债务。但甲方有义务在项目开发完成后,协助乙方办理项目公司的结算,注销等手续。
四、利益分配
双方议定在项目容积率不少于xx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按x:x物业比例分配,容积率大于xx部分由乙方单独拥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该开发地块没有进行买卖、赠予、没有涉及及抵押及第三者权益,并免遭第三者(包括政府、抵押权人、债权人等)的追索。今后因该开发土地的权属争议等原因产生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3、甲方负责上述地块上建筑物的搬迁赔偿等费用,并负责自身员工的安置。甲方保证在上述地块取得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三个月内完成所有拆迁赔偿工作。
4、甲方应全力配合协助乙方办理该项目的报批报建手续,提供并签署(加盖甲方公章)的证明文件和资料。
5、在该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该项目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6、乙方在合作开发此开发地块时应取得合法的有关开发手续,如因开发手续不符合所产生的相关责任由乙方负责。
如果乙方在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无能力开发,而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工程停工一年时间,乙方仍无能力复工又无转让接受方复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若甲方提供的开发地块的产权确认出现争议;或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未能及时向乙方提供甲方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件,致使乙方无法履行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实现土地开发目的时,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共2页,当前第1页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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