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控室巡查制度 监控室制度与管理1
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准随意离岗离位,因特殊原因暂离岗位的应请示值班领导的同意并在有人顶岗时方可离开。
二、认真做好监控记录,对监控过程中发现的情况应及时处理和上报,值班登记本务必保留存档。
三、爱护和管理好监控室的各类设施设备,严格操作规程,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转。
四、非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监控室,外来人员需到监控室查询情况,必须经值班领导同意方可进入。
五、禁止在监控室聊天、游戏,不得随意拆装设备;按维护要求,做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保持室内卫生清洁。
六、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有关录像内容;若有其他部门人员需查阅或拷贝监控录像,应请示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七、对保留的录像应另存入U盘,制作光盘,以备长期存档。
监控室巡查制度 监控室制度与管理2
为加强监控室管理, 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1. 监控室实行昼夜24小时值班,监控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各种监控信息;发现事故、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保卫处赶往现场,并即时通知上级领导。
2. 保持机房整洁,设备进行清洁擦拭。
3. 监控室内不准吸烟,乱丢纸宵杂物以及大声喧哗,保持机房安静,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对设备正常运行构成威胁的物品(注意:水杯应放置在远离电器设备的地方)。
4. 严禁在监控室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在监控室内会客或进行娱乐活动;按照相关规定详细、规范地做好值班记录
5. 严禁非监控室人员进入监控室;需到监控室查看资料和情况必须经保卫科同意后方可进入监控室查看。
6. 交接班时,须将当班情况和未尽事项向接岗同志交代清楚;交班人在接班人未到岗时不能离开。
7. 不得无故中断监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删除原有资料,对要求保留的录像进行另存,并做好日期标记。
8. 监控室人员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在监控室以外的场所议论传播有关监控录像的内容。
监控室巡查制度 监控室制度与管理3
一、监控室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监控系统操作室的管理,确保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和安全运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1、坚持对系统设备进行日常维护和系统设备的清洁。
2、注意防潮,经常检查系统运行情况,保证系统设备处于良好工作状态。
3、保持室内清洁卫生,不准在监控室内存放杂物和个人物品。
4、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监控室。
5、严禁在监控室内使用干扰仪器正常运行的电子设备及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6、严禁在监控室内吸烟或使用明火。
7、密切注意监控设备运行状况,定期按规定对机房内设备进行检查和维修,保证监控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发现设备出异常和故障要及时报修。
8、不得擅自复制、提供、传播视频信息。
9、不得随意调整摄像头方位及角度,不得擅自改变视频系统设备,设施的位置和用途。
10、做好防火、防静电、防潮、防尘、防热和防盗工作,禁止在监控中心放置易燃、易爆、腐蚀、强磁性物品和使用其它用电设备,禁止将监控中心钥匙移交他人使用、保管和配制。
二、保安服务区监控的管理
摄像监控系统及每户红外线防盗报警装置已经广泛运用于物业管理中,物业管理区域内一般实行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由专人值班,定点监控录像,对可疑情况跟踪监视、同步录像。这就要求负责监控的工作人员不仅要掌握相关设施设备的操作技术,更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并严格遵照企业所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以下简单阐述相关工作要求。
日常工作
1、监控系统24小时开通运行,监控人员24小时监控值班,录像带资料至少留存30日。
2、监控人员应密切注视屏幕,发现可疑情况立即定点录像,跟踪监视,做好记录并及时报告保安主管。
3、接到消防系统、周界报警系统报警时,立即用对讲机向保安领班报告,并跟踪处理过程,做好记录,然后将系统复位、重新布防。
4、接到业主电子对讲电话,铃响三声之内立即应答,认真听取业主要求,做好记录,向保安领班报告。一般情况即刻调度保安人员处理,重大情况跟踪处理过程。每天21:00~次日09:00负责夜间业主需求电话的应答。
5、遇突发事件,按应急预案进行操作,同时向管理处经理报告。
6、负责对讲机的保管、充电、调换、借用和登记。
监控设备系统及录像带的管理
1、对监控设备系统每天上午进行测试和检查,发现异常状况和故障立即报修,并应认真、准确、如实地填写中控室设备运行记录表。
2、任何人(包括保安人员)未经有关领导同意,不准查看监控录像保存带的内容。
3、录像带保存处要有防潮措施,避免录像带发霉。
4、新的录像带启用时应在标记栏上注明开始使用的日期。每次录像后,注明录像时间。录像带连续使用24个月应更换新带。发现录像模糊,不能有效分辨监控对象时,应及时更换新带。
5、每天应擦拭监控设备一次,保持显示屏、录像机等设备清洁。
中央监控室管理
1、中央监控室出入管理。
(1)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中央监控室。
(2)因工作需要进入中央监控室的管理人员,应经保安主管签证认可;外来人员进入,应经管理处经理签证认可。
(3)凡进出中央监控室的人员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要求如实填写设备机房进出登记表。
2、中央监控室内的物品摆放规定。
(1)监控操作控制台上不允许放置与监控工作无关的物品(如茶杯、书报、香烟、打火机及影响监控工作与设备的物品)。
(2)中央监控室内只允许放置与监控人员相同数量的工作椅,并应按固定的位置摆放对讲机、充电器。
(3)中央监控室内墙上应张贴应急预案和“中央监控室管理办法”。
保安器械的管理
1、管理处应建立保安器械台账,由中央监控室有关人员代为管理。
2、保安器械实行各班交接使用。
3、对讲机应严格按规定频率正确使用,保安人员不准随意拆卸、随意变换频率,有故障应立即保修(管理处应有适当数量的备用件)。
4、橡皮警棍仅限于夜间巡逻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危及人身安全时)用于正当自卫,禁止在其他场合使用。
5、保安器械应挂在中央监控室的墙上,有关人员使用保安器械时应做领用登记。
三、消防监控室的管理消防控制室 管理与运行视频
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严格遵守消防控制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报警联动控制设备需要设置在手动状态时,应有火灾时能迅速将手动控制转换为自动控制的可靠措施。严禁将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联动控制的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设置在手动控制状态。
三、消防控制室应当实行每日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并准确处置火灾和故障报警。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每班不得少于2人。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
五、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取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核发的《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资格证》,持证上岗,并将原件或复印件存放在消防控制室备查。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各项记录工作,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值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会客和娱乐活动,因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主管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的人员代替值班。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报警设备检查,发生火灾信号处置、灭火操作设备检查和设备运行情况等各项登记、记录工作。
八、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爱护消防控制室的设施,保持控制室内的卫生。
九、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消防控制室,随意触动设备。
十、消防控制室的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标志;消防控制室应设置一部可直接拨打119报警的固定电话、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并配备相应的通讯联络工具。
十一、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物品或杂物,严禁与消防控制室无关的电气线路和管道穿过。
十二、消防控制室内严禁吸烟或动用明火。
十三、对建筑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测试和保养,保证消防系统全时制、全方位、全功能地安全运转及其设备功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十四、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同意严禁擅自关闭、停用消防设施。
消防监控室消防安全巡查制度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进行两小时防火巡查制度。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二、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立即上报,反馈中控室,可按下就近的消防报警按钮报警并及时扑救。
三、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巡查、检查记录,巡查、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检查记录上签名,存档备查。
四、巡查人员遇有可疑人可疑事要及时发现、询问、制止、上报,保证合法人的权益,保持酒店的有序经营环境。检查消防通道内有无杂物,门窗是否完好。安防执勤时注意自我保护。
五、巡查人员禁止利用工作时间闲谈或办私事,不得擅自进入独立经营管理的区域,工作需要,应两人以上经上级、区域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并配合负责人的工作。
六、巡查人员应按规定着装,执勤期间按相关要求规定完成本职工作,突发事件不能及时处理的请示上级领导,详细记录现场的事态发展情况,并上报。
消防监控室交接班制度
一、接班人员必须提前十五分钟到达本岗位,做好交接准备。
二、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着装,检查仪容仪表,精神面貌良好。
三、检查岗位的设备运行是否良好和交接巡视检查、执机注意事项。
四、当班人员必须在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巡检等情况,并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五、将消防应急工具,相关资料如数按规定摆放整齐。
六、做好中控室卫生清理工作,保证机器、地面、墙面洁净。
七、接班人员未到,当班人员不得离岗,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请示处理办法。
八、交接班各项内容经确认后必须在交接班本上签名和时间,以示确认和负责。
九、如遇到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接班者协助交班者对事件进行处理,待事件处理告一段落,经交上级领导批准,再进行交接班。
十、接班人酒醉、情绪不稳、意识不清、不得交接班,应上报请示处理办法。
十一、交班者要按本制度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可以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补办,否则可以不接班,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十二、消防中控室双人执机,不得单人交接班,不得电话信誉交接,应有文字体现。
火灾接警处警程序
一、员工发现火灾应当立即呼救,并利用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拨打“119”电话报警、报告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处置:
1、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进行工作分工。一名为值机人,负责值机,进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另一名为传达人,负责值班时对火灾报警部位的核实和拨打火警电话、启动应急预案等紧急情况的处置。
2、在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应头脑冷静,保持镇定,并按照相应的处理程序进行工作。
3、接到控制设备报警显示后,应迅速核实报警点所对应的部位。报警控制器不具备智能显示功能的,应在报警地址编码对照表中进行核实。
4、迅速通过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携带通信工具和灭火器,迅速赶到报警点确认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在控制室内做好处置火警的准备。
5、消防控制室火灾事故紧急处理程序:(一)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报警部位确实起火后,应立即通过报警按钮、电话或无线对讲系统等通讯工具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反馈确认火灾信息,同时组织本楼层或防火分区工作人员和员工,按分工及时引导本楼层顾客、消费者疏散,并实施扑救初起火灾;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人员接到反馈的火灾确认信息时,值机人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传达人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说明发生火灾的单位名称、座落地点、起火部位、联系电话等基本情况;
(三)传达人在报警后必须立即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利用火灾事故广播发出火灾处置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开展疏散和自救工作,告知顾客、消费者不要惊慌,在工作人员和员工的引导下有序地疏散、撤离火灾现场(卡拉OK场所应启动声像报警系统),并用通讯工具向单位值班领导报告;
(四)值机人要监视系统的运行状态,保证火灾情况下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并及时做好记录。
(五)火警处置完毕后,恢复各种消防设施至正常运行状态。
四、消防控制室火警误报处理程序:
(一)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楼层值班、工作人员在现场核实为火警误报时,应及时向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反馈误报的有关信息,并排除现场干扰因素;
(二)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反馈的火灾误报信息时,应对火灾报警控制器进行复位,将系统恢复到正常工作状态,并在值班记录中对误报的时间、部位、原因及处理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及时将系统误报的原因及处理情况向上级领导汇报。
四、未设置消防控制室的单位,值班人员确认火灾后,立即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有线无线对讲系统、警铃、广播等方式,发出火灾信号,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拨打“119”电话向消防队报警;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涉及的人员,立即按照预案分工,迅速展开灭火和疏散救援。
六、发出火灾信号后,单位应当于2分钟内全面投入灭火救援工作,并及时采取如下措施:1、通讯联络组按照灭火和应急预案要求通知预案涉及的员工赶赴火场,向消防队报警,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员工;2、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利用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扑救火灾;3、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人员疏散;4、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5、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查看全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