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错峰放学通知(通用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我们使用上通知的情况与日俱增,法规性文件经有关部门制定以后,需要用通知的形式予以发布。相信很多朋友都对写通知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疫情期间错峰放学通知(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疫情期间错峰放学通知1
各有关单位,全体教师、学生:
为有效缓解课后人员拥堵和就餐拥挤,避免人员聚集,经3月15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师生实行错峰上下课,具体安排如下。
一、错峰安排
1.博1、博3教学楼实施错峰上下课。即博1、博3教学楼的3、4节课提前15分钟上下课,具体上课时间为第3节课10:00-10:50,第4节课10:55-11:45。其他时间仍按全校统一作息时间执行。
2.其他教学楼上下课时间保持不变,仍按全校统一作息时间执行。
3.错峰上下课自3月16日(第4周,星期三)起执行,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二、相关要求
1.课堂教学中,任课教师和学生须全程佩戴口罩。任课教师和学生干部要做好提醒、督促。
2.请全体师生服从疫情防控大局,提高站位,加强责任担当,确保课堂教学质量。
教务部
20xx年3月15日
疫情期间错峰放学通知2
各教学单位:
为配合后勤处《20xx年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食堂开餐方案》要求错峰就餐安排,疫情防控期间白天的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如下:
20xx级学生的课程提前20分钟上课;
20xx、20xx级学生的课程按正常时间上下课;
20xx级学生的课程推后20分钟上课(乐群校区、南溪山医院、xxx第二人民医院教学班按正常时间上下课)。
如有教室冲突的情况,相关教学班级则按正常时间上下课。请遵照执行。
桂林医学院教务处
20xx年4月20日
疫情期间错峰放学通知3
各学院:
根据疫情防控错峰用餐要求,降低学生在食堂用餐拥挤和较长时间等候。为减少错峰用餐对教学的影响,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教学时间调整如下:
(1)上午课程由安排4节改为安排5节,课时由45分钟改为40分钟。
(2)学生上午课程原则上安排4节,分年级安排。一年级、二年级原则上安排上午1、2、3、4节,三年级、四年级原则上安排上午2、3、4、5节。
(3)疫情期间教学作息时间详见附件1。
(4)因本学期课表已经排好,错峰教学措施会造成部分课程授课场地的冲突,教务处作了相应调整,详见附件2。
(5)开学第一周为磨合期,广大师生有任何问题可以致电教务处运行科石先敬老师87616047。
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到每位任课教师和相关年级学生,提升课堂教学效率,保证课程教学质量,确保课程教学目标的.实现。
疫情期间错峰放学通知4
为进一步落实省、市有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防范疫情输入和传播风险,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切实守护全市中小学师生安全,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现就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实行错峰上下学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行错峰上下学。全市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根据学校实际工作情况实行错峰上下学,各年级间隔10分钟以上,避免家长在同一时段接送孩子上下学造成人群集聚。提供住宿的中小学要根据学生返校距离远近实行“一生一案”。
二、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对距离较远且有条件的家庭,首选私家车出行,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果必须乘坐公交,须全程戴好口罩并尽量避免用手触摸车上物品。如果住所离学校较近,推荐步行上学或者单车出行。
三、加强个人防护。所有师生、家长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措施,科学规范佩戴口罩,乘坐或使用公共交通后及时进行清洁消毒。日常生活中,始终保持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一米线”、使用公勺公筷等良好卫生习惯,全面做好个人防护。
四、保持社交距离。家长根据学校安排在指定区域接送学生,期间不聚集、不闲谈,人与人之间保持一定距离。接送车辆有序停放,避免造成交通拥堵。家长接送孩子后,尽量快速离开,不可逗留,做到即送即走、即接即走,放学后直接回家,不去人员聚集场所。
各地各校要广泛利用公众号、班级家长群、电子显示屏、告示牌等渠道宣传疫情防控和错峰上下学的具体要求,提醒家长做好个人防护,遵守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学校工作。
xxx教育局
20xx年3月19日
疫情期间错峰放学通知5
各教学单位:
根据上级防控要求及学校的统一安排,为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教育引导师生错时错峰就餐,9月23日起上午教学时间段实行错峰上下课制度。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批次安排
(一)第一批次上下课时间
第1-2节课:08:00—09:30;
第3-4节课:09:45—11:15
(二)第二批次上下课时间
第1-2节课:08:00—09:30;
第3-4节课:10:15—11:45
二、教学楼使用安排
(一)安排在设计学院教学楼(含车间)、田径场、演艺大楼、人文教学楼、音乐学院教学楼(含辅楼)的所有课程,按第一批次时间上下课。
(二)安排在其他教学区的所有课程,按第二批次时间上下课。
请各教学单位遵照执行。
教务处研究生处
20xx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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