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桐柏一高中法人代表:张长银乙方:目标管理责任人:景文彩
第二学生食堂2012-2013学年目标责任管理时间已到期。经学校研究,决定景文彩为新任目标管理责任人。为明确责任,经甲乙双方协商,特签订协议如下:
一、目标责任时间:自2003年8月1日起至2005年8月1日止,为期二年。
二、目标责任任务
1、双方共同办好第二学生食堂,使饭菜质优、价廉,热情服务全校师卞;
2、每年上交管理费用66000元;
3、水电、涉外(如:体检、防疫、卫生、工商、税务等等)费用自理。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提供楼房一座,餐厅三层12间(六个摊位)以及相关设备供乙方使用;
2、目标管理期内,乙方归属总务处领导,其工资、晋级、评先等待遇与学校教职工一样;
3、甲方应随时检査屑导第二学生食堂工作,在言语/经营不善的情况下,甲方随时存权终止协议。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乙方需要遵守自己制订的学生第二食堂目标管理方案(详见方案2、乙方在协议期内,每年8月1日一10日内一次性上交费用66000元,不拖不欠,现金支付;
3、乙方在食堂发包时,每年不得超过72000元(即平均每个摊位不得超过12000元,押金除外)。超工作量补助80元停发;
4、乙方必须分别与食堂摊主、担保责任人签订合同。合同要严肃,公正,责、权、利分明,切实可行。合同条文必须经甲方审核、批准;
5、乙方随时检査、指导、管理学生第二食堂工作,全面负责,全权处理日常运营事务;
6、乙方要定期向学校汇报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情况,接受学校检査与督导;’
7、乙方必须做好安全工作,特别是饮食安全,保证不出现饮食事故。若出现事故,事故直接责任人、乙方均要负责,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8、乙方和学生第二食堂全体炊管人员要认真执行国家法规、政策,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一切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自行负责;
9、乙方负责各摊位水电费一学期一清交。
五、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外协商。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档案室各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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