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一篇
甲方:身份证号:住所地址:乙方:身份证号:住所地址:丙方:身份证号:住所地址: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
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合伙企业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x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连带责任,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 甲乙丙三方为了规范合伙项目的行为,保护合伙项目及合伙人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伙目的与经营范围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劳动、共同经营、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经营场所以店面租赁地址为准。合伙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产品系列等。
第二条 合伙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 出资方式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
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
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以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万_____________万元,以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
3、丙方:出资额为_____________万元,以币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本合伙出资共计币______________万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合伙项目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项目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项目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 出资期限各合伙人的首期出资比例为约定出资额的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__________工作日内缴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五条 合伙项目组达成以下一致
1、叁方合伙注册公司、经营部或项目组,共同出资经营叁方共同商定经营的其他品牌系列,为商超、终端渠道、门店、企事业单位等渠道提品供应与经营协作服务,公司经营费用包括产品进货费用、门店租金、物业管理费、商超费、办公费用、人员工资及涉及公务经营的开销,从合伙项目实报实销。
2、公司在合同期内不能给
第三方运营。
第六条 盈余分配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
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合伙叁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2、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3、合伙项目的利益分配、亏损,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决策程序遵循协商一致及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第七条 债务承担
1、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债务(进货款等)由合伙财产偿还。
2、合伙项目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3、合伙项目的债务承担,如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4、合伙项目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承担。
第八条 合伙人的职责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
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
1、拟定合伙人之间分工任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约定合伙项目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3、拟定合伙项目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4、制定合伙项目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5、提出聘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6、制定增加合伙项目出资的方案。
7、每月指定具体经营负责人理出合伙项目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合伙各方有权互相查阅账簿。
8、对合伙项目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
9、合伙人互相监督执行不同分工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项目事务的情况。
10、被委托执行某项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全体合伙人可撤消该委托。1
1、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九条 项目事务的决定项目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1、处分合伙项目不动产。
2、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项目的经营管理人员。
3、新合伙人入伙及合伙人的退伙。
4、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5、合伙人增加对合伙项目的出资,用于扩大经营规模或弥补亏损。
6、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十条 禁止行为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1、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竞争的业务。
2、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项目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项目进行交易。
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项目利益的活动。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项目,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一条 入伙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项目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4、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项目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 可以退伙的情形风险提示:退出机制
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
1、合伙协议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项目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2、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项目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项目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三条 当然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强制执行在合伙项目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第十四条 除名退伙的情形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项目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项目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第十五条 退伙程序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1、退伙需提前____日通知其他合伙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
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项目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项目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公司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项目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六条 出资的转让合伙人出资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3、转让本项目合伙人以外的
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4、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项目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第十七条 违约责任风险提示:违约责任
因为合伙企业的人合性质,决定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不可能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规定的十分具体,所以建议各合伙人在协商合伙协议时,对合伙人的违约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以便一旦发生违约行为,可以比较方便地执行,要求违约者依协议承担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项目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在经营活动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或以合伙企业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后,该合伙人对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约定为:承担100%赔偿责任;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项目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本合同关于禁止行为规定的,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八条 补充与附件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_____份,甲方、乙方、丙方各__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丙方:(签章)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二篇
合伙协议
甲方姓名身份证
乙方姓名身份证
丙方姓名身份证
丁方姓名身份证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共同发展、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全体合伙人签订如下协议共同信守。
一、项目内容简介本合伙项目为花木苗圃供应销售包括各种花草、树木收购、培植、销售。
二、项目合作期限 第一阶段合伙期限为10年20xx 年12 月至 20xx年12月止。到期后四方协商第二阶段项目规划及合作方式。
三、出资额、方式、期限
1、乙丙丁三方共出资币9万元整作为项目启动及花木购买的费用。全部项目资金交由甲方监管建帐并由其他3方签字。
2、甲方作为项目的技术顾问不出资币。
3、乙丙丁的出资于_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并建立专用账户。
四、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因项目所产生的盈余按照甲乙丙丁每方 25%分配。
2、债务承担因项目产生的亏损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按照乙丙丁三方每方平均负担甲方不负担。
五、入伙、退伙出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确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前3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一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六、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七、合伙的终止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终止1合伙期届满2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项目完成或不能完成
2、协议终止后按第四项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进行清算。
八、纠份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项目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 本协议自甲乙丙丁四位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四份合伙人各持一份。
合伙人甲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合伙人丙方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丁方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三篇
范本一
甲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组织名称 、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止。
第四条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 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 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
丙方: 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
范本二
合伙人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项目名称),总投资为万元,甲出资万元,乙出资万元,各占投资总额的%、%。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企业,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 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十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
第四条 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企业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
企业债务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五条 他人可以入伙,但须经甲乙双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 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合伙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个人合伙是指两个及其两个以上公民按照协议,各自提供资金、实物、技术等,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自愿联合。其法律特征是:
①合伙须有两个及其以上的公民;
②合伙是按合伙合同联合起来的经济单位;
③合伙人必须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
④合伙财产归全体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个人合伙应当签订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是指明确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法通则》规定,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当事人未订立书面协议,但具备合伙条件,又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有口头协议的,可以认定其具有合伙关系。签订合伙协议应当注意的问题有:
(1)个人合伙可以起字号,依法经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合伙人应当对出资数额、盈余分配、债务承担、入伙、退伙、合伙终止等事项,订立书面协议。合伙人的权利有:
①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②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③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④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合伙人的义务有:
①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②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和债务;
③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2)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或监督的权利。合伙人可以推举负责人。合伙负责人和其他人员的经营活动,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四篇
甲方:__ 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乙方:__ 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
为更好的发展上列合伙人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原则,订立合伙购车协议如下:
一、 合伙购买的车辆概况
1、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甲方个人拥有的车牌号__________;发动机号 ;车架号: 汽车(以下简称合伙车辆)分一半产权给乙方。整车计价 币 万元整(¥ ),车辆归甲乙两方共同所有。
2、甲乙双方以联营方式合伙经营合伙车辆。
3、本协议在合伙车辆存在期间且双方未解除本协议时始终有效。
二、 车辆产权份额如下:
1、乙方出资 万元,占购买合伙车辆总额的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即50%),双方按上述产权分割比例分配合伙经营所得收益;
2、双方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车辆购置手续,并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
3、双方约定以甲方名义为合伙车辆办理产权登记,但合伙车辆始终属于甲乙双方按份额共有,即各占50%所有权;
4、双方依照各自的产权份额分配合伙车辆的经营收益,承担经营期间的各种税费、经营风险、事故风险及其它应由产权人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合伙车辆在合伙前产生的任何费用由甲方自己承担。
5、合伙车辆由双方共同经营,日常维护保养运营费用在经营收益内优先支付;
6、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出示每月经营收入和费用支出详细账目,于每月 日进行结算,盈余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分配;若当月双方合伙经营出现亏损时,则由双方按各百分之五十的比例承担亏损。经营当中产生的债务按各百分之五十承担。
三、 以下事项必须由双方协商决定
1、合伙车辆的再次转让;
2、合伙车辆的经营事项;
3、合伙车辆的抵押事项;
4、合伙车辆的交通事故处理事宜;
5、其它有关合伙车辆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重大事项
任何一方单独对合伙车辆做出的上述事项均属无效,因一方违反本协议而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应全额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四、 本合伙协议为甲、乙两方入伙,若有第三人申请入伙,必须要甲乙双方书面同意。对于第三方的入伙条件、入伙资金以及入伙后的债权债务比例等问题,由甲乙双方共同确定。
五、 在合伙经营期内,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伙关系,解除后的车辆处置,债权债务处理等问题由协商解决,对于主动退伙乙方而言,另一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经营车辆的权利。
六、 合伙项目的经营需要本协议双方的一直同意后,方能运营;对未经另一方同意而私自开展运营而由此造成后果的由私自决定营运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另一方一切损失。
七、 营运车辆的日常运营费用及运营收入由甲方负责收付管理并详细记账,所有票据先由甲方进行管理,每月与乙方核对账务后交由乙方保存管理;乙方可在任意时间对甲方的账务进行核实,审核监督账务的真实性,对发现出具虚假账务的,经乙方核实后,乙方可立即中止合伙事宜,并要求甲方对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每月经营收入的盈亏由甲方于每月月底之前进行统计并形成报表,由乙方核实后签字。
八、 合伙运营车辆由双方聘请专业司机人员驾驶,聘请事宜需经双方同意,聘请合同由双方共同签字确认;以明确聘金给付及其他权利义务。
九、 一方违约时,另一方有权按以下约定行使其权利
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解除协议后车辆的产权归属问题由守约方决定,无论产权归何方所有,应付清另一方所享有产权份额的应付价款后散伙。
十、 本协议生效期间,一方转让其所享有的产权份额时,另一方在同等价格的条件下有优先受让权利。
十一、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当地提起诉讼。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三份,合伙双方各一份。车辆挂靠 公司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方:_____(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_____(签章)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五篇
订立合伙协议合伙人:
姓名:
姓名:
合伙方同意共同投资经营“君天酒店”,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合伙各方本着公平、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伙协议如下:
第一条 酒店的经营宗旨:共同经营,并获得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餐饮,客房。经营地址:洪山桥墩163医院旁。
第三条 合伙期限,自 20xx年 2月8 日起,至20xx0xx年 2月7 日止,共10 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帐户。
1.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币 元,占 股份比例。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币 元,占 股份比例。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币 元,占 股份比例。 以现金方式出资,计币 元,占 股份比例。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2. 本合伙出资共计币 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或收回。
3.在经营过程中,如耍追加投资,合伙人必须按所占股份比例在规定时间内追加资金。否则视为放弃本合伙中占股份的所有权,所购物品均计入投资固定资产项目,且根据使用年限进行折旧。
4.设立存取款帐户,作为每次支出与收入的公务帐户。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人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盈余分配:以出资额为依据,按投资所占股份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经营过程中的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合伙人共同承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外几方应当按投资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 入伙、退出、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合伙人各方同意;
2、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要提前 个月告知合伙人并经合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合伙人同意而擅自退伙给另一方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给其它合伙人。未经过他方合伙人同意,不得将合伙股份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否则按退伙方式对待。合伙人有首先受让权,如转让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___为合伙负责人。
其权限是:
①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进货管理、库存管理、财务管理等等
②主导合作事业,并有优先决定权
③拓展业务,选择适合项目;
第八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协助合伙负责人管理合伙事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约定分红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4. 每月财务,由财务负责人保管,合伙人监管。每月核算签字后,分红。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另一方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
(四)合伙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一方退伙的情况下,另一方合伙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业务。
(二)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观情况无法继续经营的情况下,依该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另一方合伙人的书面授权或法定选择,既可以结算其财产,另一方合伙人继续经营;也可经另一方合伙人同意,接纳其指定的直系亲属,配偶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双方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销;
5、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合伙人担任。自合伙事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末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它利害关系的人可以申请指定清算人。
3、清偿后如剩余,则按本协议约定的所占股份比例进行分配。
4、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本协议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可按退伙处理,转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法律而导致合伙门店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本着有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起诉。
第十四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五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名后生效。
合伙人:
签署时间: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六篇
甲方: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 身份证号: 住址:
合伙人本着自愿、诚信、互利双赢的原则: 与 签
订本合伙协议,总投资为 万元,甲出资 万元,乙出资 万元,
各占投资总额的 %、 %,贷款10万元,合伙经营货物运输,其
中投入币 万元,购置一辆“ ”货车(车牌号 ),登
记在 名下。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共和国民法
通则》和《中华共和国合同法》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乙双方本着公平自愿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共
同创造经济利益,共同获利,合伙经营过程中的事宜双方充分协商,互
谅互解,共同解决。
第二条:使用共同购置的“ ”货车,合伙经营货物运输,赚取运输费。
第三条:贷款10万元作为合伙投资款。
第四条:利润分配方案
1、营运收入减去必要费用是利润;
2、利润的分配原则和顺序是先偿还贷款,贷款偿还完毕后按比例退还先期的投
资款,投资款退还完毕后利润各按50%分配;
3、设立一公共帐户,当月偿还贷款后的利润节余存放于公共账户,当存放的款
项达到一次性偿还贷款时,双方提前偿还贷款;
4、当公共帐户无任何资金,但需要偿还当期贷款或其他必要的经营支出时,甲
乙双方按50%追加投资;
5、公共帐户内的资金任何一方不得挪用,支出资金时要经双方共同同意;
6、公共帐户甲乙双方按时进行对账。
17、在本合同中甲乙双方追加的投资款按本条2项的顺序进行偿还;
第五条:由于在偿还贷款和退还投资款的期间,甲乙双方没有收入。甲乙双方
按每个月1000元的标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取生活费,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帐户中无
资金时,双方暂停支取生活费。
第六条:雇佣人员的工资、保险应协商确定,从营业收入中支出。当无营业收
入和公共帐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
第七条:加油费。由甲乙双方本着节约、合理的原理,从营业收入或公共帐户
中扣除。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帐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资;乙方应
当节约用油,保证用油量与车辆的行驶公里数相吻合,不得人为浪费或故意出售牟
利。
第八条:车辆的修理费和添置新的用具费,由双方共同协商,费用从营业收入
或公共帐户中支出。当无营业收入和公共帐户中无资金时,双方按50%比例追加投
资;
第九条:业务经费是指乙方用来开发业务时请客送礼的支出,乙方需事先告知
甲方,如当时不方便,那么就先支出后告知,按实际支出每月结算一次。
第十条:车辆运输途中,驾驶员驾驶车辆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不得违章驾驶,
出现违章罚款的,如果是驾驶员自己原因造成的,由驾驶员自已承担,如果是由于
车辆运输本身造成的,从营业收入中支出,但应当双方事先沟通。
第十一条:车辆运输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是轻微事故(赔偿款500元以下 )
的,为了不影响运输,乙方自主与事故方和解,费用从营业收入或公共账户中支出。
如果是重大交通事故(有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走保险,保险
费不足的,由营业收入或公共帐户中支出,仍不足的,有甲乙双方按50%比例承担。
第十二条:车上的公用手机,由乙方携带和管理。手机费按每月 元的定额标
准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三条:除以上列举的必要费用外的其他必要费用支出,由甲乙双方共同协
商解决,原则上从营业收入中支出。
第十四条:合伙期间产生的债务先由合伙财产承担,合伙财产不足的,由甲乙
双方按50%比例承担。
第十五条: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21、未经甲乙双方同意,任何乙方不得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任何一方不得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任何一方不得再加入其他业务雷同的合伙。
第十六条: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委托 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1、全权负责该车辆的业务承揽。
2、对合伙事务进行日常管理。
3、支付合伙债务。
4、
第十七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有权查看行车记录,审计合伙的经营双方账目,互相监督双方的
伙经营行为;
2、甲、乙双方尽全力开拓货运业务,任何一方开发的运输业务,都应当将自
的开发业务的费用、业务数量、运输价格等信息公开,不得隐瞒,任何一方弄虚作
假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虽然乙方投资较少,但利润分配双方平分,主要考虑甲方无法实际跟车进
长途运输,而乙方平时跟车运输,并要保证爱护车辆,按时检修;应当保护运输途
中的货物,防火,防盗。
第十八条:奖惩制度。
1、根据收入情况,每一年一次性奖励乙方总利润的百分之 ;
2、如果乙方司乘人员连续工作一年内没有交通事故(不包括我方无责或赔偿
2000元以下的我方有责的交通事故)或运输事故(如丢货等),那么奖励乙方200
元,司机和跟车人员给以适当奖励。
第十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的规定,不得违反,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2、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给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自行赔偿,给另
一方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3、任何一方弄虚造假,多列支出,多报费用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
退还投资款、不给利润分成,车辆也由守约方所有。
第二十条:其他
31、如退伙,需事前 天内说明情况。
2、如更换或转让车辆等,按投资比例额分配。
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
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七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
第三条 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五条第六条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
获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1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
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
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合伙期限为 年。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2证件名称:,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
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 2 -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万元,以 (可填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
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
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 。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以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的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 委托 (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委
派 、其他组织合伙人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
- 3 -
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 4 -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 的出资。方式) 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该条;否则,删除该条)
- 5 -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八篇
甲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 姓 名________,身份证号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及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_ 。
第二条 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条 合作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__年。
第四条 出资金额、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币_____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65%;乙方出资币_____元,大写 ,占总投资额的35%;
(二)双方以_____ 方式出资,于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作出资共计币___元,大写_____ 。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_____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第一年年终总利润 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二年年终总利润 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第三年年终总利润 10%为总额,按投资比例分配。
(二)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_投资比例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
1. 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
2. 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 ①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②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 ③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
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④被强制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资义务; 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 ③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④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起诉。
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合作企业的合作人。
第七条 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
(一)甲方负责经营管理及财务出纳;乙方负责财务会计。
(二)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_______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 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作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 出售合作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作债务;5.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作人的权利:
1. 合作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作的经营活动由合作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权;合作利益按投资占比分配。
3. 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作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作人共有。
4. 合作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作人的义务:
1. 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作财产的统一; 2. 分担合作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作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二) 禁止合作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作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作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进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作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 合作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作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作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作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作人继续经营。
第十一条 合作的终止和清算。
(一) 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作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 3. 合作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销; 5.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作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 合作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自合作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合作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指定清算人。
3. 合作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作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作所欠税款;合作的债务;返还合作人的出资。
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 清算时合作有亏损,合作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作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作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作人追偿。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作人未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作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作企业法》而导致合作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作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作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作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作人决定除名。
第十三条 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作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四条 其他。
(一) 经协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合同一式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经全体合作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五)甲方提供车辆供业务使用,本地、外地使用根据实际费用实报实销。
(六)因应酬产生的相关费用计入成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章)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篇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 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 住址__________
甲、乙、丙、丁四方根据中华共和国《合伙企业法》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诚信合作,平等互利。
第二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
第三条 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之后若继续合伙,再另行协商。
第四条 初期合伙账户、出资额、方式、期限
1.初期合伙账户:甲、乙、丙、丁四方以_____ 名义开设的银行账户为合伙企业初期账户。户名: 卡号: 。
2.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 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 __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 ___元。 合伙人____________以_______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 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币___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至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 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 为依据,按出资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比例为据,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六条 入伙、退伙、强制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①需承认本合同;②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③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①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②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③退伙需提前____月告知其他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④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⑤未经合同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强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强制退伙: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本协议第八条规定禁止的行为;④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第七条 合伙负责人及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1.经甲、乙、丙、丁方共同推举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①对业进行日常管理;②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③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④支付合伙债务。 负责人在处理重大经营事项时,须取得其他合伙人的书面授权。
2.其他合伙人的权利:①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②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④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他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5.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九条 合伙的终止及终止后的事项
1.合伙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①合伙期届满;②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③合伙事业完成或不能完成;④合伙事业违反法律被撤销;⑤根据有关当事人请求判决解散。
2.合伙终止后的事项:①即行推举清算人,并邀请____________(中间人或员)参与清算;②清算后如有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按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固定资产和不可分物,可作价卖给合伙人或第三人,其价款参与分配;③清算后如有亏损,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第十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伙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条 一切合理开支,由收据和发票进行结算。
第十四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甲、乙、丙、丁各执一份。
合伙人甲:____________ 合伙人乙:____________
合伙人丙:____________ 合伙人丁:__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附加篇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 代理项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条 合作项目
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位于_____,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提供相关手续及证件。
第二条 出资方式
1、甲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2、乙方:出资额为_____元整,占公司股份_____%
出资共计币壹万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出资款用于_______________ ,如需续交__________ 则由双方按相应的股份占比出资。
3、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三条 盈亏分担
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风险和利润共同分担
1、甲、乙双方各占合作经营此项目纯利润的_____ %;
2、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项目管理由甲、乙双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双方协商后实施执行。
2、其他业务员人员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 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双方一致同意后,合作人方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第六条 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丙各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第七条 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订地点: 签订地点:
年____月____日 年____月____日
附加篇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 共同投资人的姓名及住所 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甲乙双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各方共同出资并由甲方以其名义享有_________股权,并作为发起人参与_________公司的发起设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共同出资人的出资额为币_________元,其中甲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乙方出资_________元,占出资总额的_________%;
双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资总额_________的股权作为出资,参与股份公司的发起设立,共同投资人将持有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_________%。
第三条 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第四条 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行作为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权利和义务;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股份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3)收集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过失或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决定;
6.共同投资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1)转让共同投资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对外出质; (3)更换事务执行人。 第五条 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出资额时,须经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出资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六条 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记之日起三年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方自愿提供其所有的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提供担保。甲方承诺在其违约并造成其他共同投资人损失的情况下,以上述财产向其他共同投资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
附加篇个人合伙协议书范本
甲方:桂又春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徐 军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为了适应x场经济的要求,用好用活有限的人力和财力资源;充分发挥和利用地理优势,开发新x场,决定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经双方协商: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自愿合伙经营混凝土砖业务(建材厂)。
二、生产经营地址为:xxx刘家格镇
三、合伙经营投资总额为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现金。
五、经营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经营,桂又春负责全面工作,徐军负责生产、出纳。
六、生产资金使用:每一笔货款收回必须开据收据,存入银行账户;每一笔支出都要双方签字财务室才能付款记账。否则无效;谁报销谁承担。
七、分配方式:桂又春占股60%,徐军占40%。按比例分取红利,本厂终止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
八、责任和义务:桂又春有合理调配资金使用、开发x场、合理调配生产合同、生产人员、监督贷款回收、节约开支、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徐军有保证安全生产、质量、完成生产任务、节约开支、保证公司财产安全,保障公司利益的责任和义务。
九、违约责任:桂又春、徐军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必须忠实的履行各自的责任和义务。不得中途在任意时间退出(需要退出时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不得转让他人经营。如果发生以上任何一项,视为违约。违约金为各自出资额占股的三分之一进行处罚。
十、其它未见事项,双方口头协商(口头协议以记录为凭)或者另立补充协议,另立协议与此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此协议经双方共同订立,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分别由桂又春、徐军各留存一份备查。
合伙经营人签字(盖章):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九篇
普通合伙经营协议书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全体合伙人在诚实守信、平等互利、自愿入伙的基础上,经共同协商一致,达成合伙经营协议如下: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经营场所。
第1条合伙企业的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伙人的姓名、住所。
1、合伙人: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合伙人……
四、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______,出资________万元币,________出资(现金、实物、劳务或财产权利),本出资应在合伙协议签订之日时缴付。
2、……
五、合伙利和义务
第3条本合伙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由……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对其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4条合伙人在合伙正常经营范围内的一切行为,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某人超越权限的行为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则由该合伙人个人承担。
第5条在执行合伙业务过程中,因合伙人的过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由全体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6条合伙人不能成为其他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7条合伙存续期间,合伙企业积累的财产和权益为合伙财产,为合伙经营使用。
第8条合伙财产在普通合伙清算前不得分割。
六、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按实缴出资比例分配;比例不明,平均分配;不得约定全部利润归部分合伙人及亏损只由部分合伙人承担)。
第9条本合伙企业税后利润提取10%公积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转为合伙人增加投资、弥补亏损),提取10%公益金(用于合伙人和职工的福利),余下按投资比例分取红利;(公积金或公益金不是法定提取项目)
第10条企业亏损,按合伙人投资比例承担责任。
七、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11条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委托_________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人;
第12条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依照合伙章程或合伙人授权进行经营活动,对全体合伙人负责;
执行事务的合伙人应当向不参加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合伙人为了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第13条不参加合伙企业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
第14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办法(可约定按出资比例等其他方式行使表决权,约定不明或无约定,一人一票,且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以合伙财产份额出质,法定必须全体合伙人同意,约定无效);
第15条被委托执行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16条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不得从事损害合伙企业利益活动;合伙人因前述行为所得利益,应当归合伙企业所有;
第17条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作出决定(可约定):
(1)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2)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3)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4)转让或者处分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5)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6)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7)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8)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9)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的优先购买权;另,向其他合伙人转让,应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约定其他合伙人的购买权)。
八、入伙与退伙
第18条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可约定),并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人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第19条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可约定),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20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可以退伙(此项以约定合伙期限为前提;未约定合伙期限,以不妨碍合伙事务为前提,可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决定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可约定退伙事由,如约定出现以下第25条规定的情形,未取得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名提议合伙人有权要求退伙以自我救济,第35条规定,选择退伙);
(2)全体合伙人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21条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人当然退伙:
(1)当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其他合伙人同意,继承人成为合伙人;或继承人不同意,或法定资格欠缺,或合伙人约定在先,退还继承人财产);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其他合伙人同意,或转为有限合伙企业;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向其或其继承人退还财产份额);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宣告破产;
(5)法律规定或者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
(6)被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分额。
第22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20条、第21条第(1)、(2)项规定退伙的,应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23条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之日。
第24条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进行结算后,以货币(或约定以实物)退还退伙人财产;
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退伙人对其退伙前以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25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时;
(4)合伙协议约定(其他事由)。
第26条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提起民事诉讼。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清算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合伙企业解散:
(1)当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继续经营的;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具体约定);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30日;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上书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6)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28条合伙企业解散后应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
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15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据上款规定期限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指定清算人。
第29条清算人依法履行清算事务,依法定程序进行清算。
第30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依法定顺序进行债务清偿后,所余财产按本协议约定进行分配。
十、违约责任
第31条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的应支付投资份额10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违约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一、其他规定
第32条本合伙协议中,书面通知等文书送达,以送达本协议所记载各合伙人地址之日,视为送达。
第33条当合伙人执行本协议发生纠纷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调解解决,合伙人不愿意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起诉。
第28条本合伙企业经营期限年,自合伙协议被批准之日起算。
第34条本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各合伙人各执一份,登记备案机关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35条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可约定决议方式,不同意合伙人可选择退伙)。
合伙人签字盖章:
(企业名称)
年 月 日
合伙企业协议怎么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合伙企业的行为,保护合伙企业及其合伙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第二条企业性质为合伙企业,依法在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_________分局注册登记。企业以其全部资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经营期限为_________年,从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算。协议期满三个月前,合伙人商议续约与否。
第二章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经营场所
第三条合伙企业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企业的经营场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合伙目的和企业经营范围
第五条合伙目的:为社会创造税收,解决就业问题。
第六条合伙企业经营范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第七条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
姓名
性别
住所
身份证号码
第五章合伙人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第八条合伙人出资额为币_________元。
第九条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及缴付出资的期限
合伙人
出资方式
数额
出资比例(%)
合伙人各自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存入银行验资户,并出具由全体合伙人确认的出资证明。
第十条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的出资和所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均为合伙企业的财产,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六章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第十一条合伙企业依据《中华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建立本合伙企业的财产、会计制度。
第十二条合伙企业分配当年的税后利润(亏损),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提取法定公积金10%;
(二)提取法定公益金5-10%;
(三)剩余利润(亏损)按合伙人出资比例分配(分担)。
第十三条企业债务承担方式
(一)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
(二)合伙企业财产不够偿还时,由合伙人按各自出资的比例承担债务。
第十四条合伙企业的利益分配、亏损和债务承担,如另有变动的,其具体方案由全体合伙人协商决定。
第七章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第十五条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并出具合伙的委托书。
第十六条企业事务的执行人对全体合伙人负责,并行使下列职责
(一)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二)主持合伙企业的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三)拟定合伙企业利润分配或者亏损分担的具体方案;
(四)制定合伙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方案;
(五)制定合伙企业具体管理制度或者规章制度;
(六)提出聘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制定增加合伙企业出资的方案;
(八)每半年向其他合伙人报告合伙企业事务执行情况以及经营状况、财务状况;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外,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时,须经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表决通过,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的表决方法,但在争议双方票数相等时,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有裁决权。
第十七条其他合伙人的权利
(一)有权监督执行事务的合伙人、检查其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情况;
(二)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
(三)被委托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本协议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有权决定撤消该委托;
(四)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其他合伙人有权对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
第十八条合伙人在合伙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必须禁止
(一)禁止合伙人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
(二)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企业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三)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九条企业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一)处分合伙企业不动产;
(二)改变合伙企业名称;
(三)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四)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七)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有关事项。
第八章入伙、退伙和出资的转让
第二十条新合伙人入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原合伙人向新合伙人告知原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依法订立入伙协议;
(四)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
(一)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二)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
(四)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
(五)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
(六)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
(七)《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六条、四十九条、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合伙人分别为可以退伙、当然退伙、除名退伙。
第二十二条合伙人出资转让的条件
(一)合伙人转让出资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二)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时,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三)转让本企业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伙对待;
(四)合伙人依法转让出资的,受让人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企业的合伙人,依照修改后的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责任;
(五)转让出资后的企业合伙人必须符合《合伙企业法》规定的法定人数。
第九章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项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
(五)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无法实现;
(六)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七)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四条企业解散后按下列顺序清算
(一)清算由全体合伙人担任,并确定一名清算负责人或者申请指定清算人;
(二)企业清算时,应通知和公告债权人;
(三)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合伙企业未了结的事务;
(五)清算后的盈余,则按收取债权、清偿债务、清缴所欠税款、员工工资、返回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的顺序进行;
(六)清算后如亏损或企业无能力偿还债务,不论合伙人出资多少,先以企业共有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资比例承担;
(七)清算结束后,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本协议生效,合伙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二十六条合伙人未按本协议第九条依期如数缴付出资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支付金额0.5%支付企业的违约金;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除支付违约金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七条由于各种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后又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的,按事故履行协议的影响程度,由合伙人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以及逾期履行协议。
不可抗力按公认的定义解释。
第二十八条合伙人必须发行本协议,不得擅自违反或提出新改动意见,除法律有关规定可免除责任或者法律、法规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外。
如有违反,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九条本协议生效后合伙人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
第十二章附加
第三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或在具体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及发现确应改动之处,按《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或全体合伙人共同协商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一条企业登记事项因退伙、入伙、合伙协议修改等发生变更或者需要重新登记的,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或者发生变更事由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三十二条本协议自订立、合伙人签名、盖章,并经工商行政机关注册登记后生效。
第三十三条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有关部门一份,存档一份。
合伙人(签字):_________合伙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有关于合伙企业协议阅读
合伙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企业为普通合伙企业,是根据协议自愿组成的共同经营体。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依法纳税,守法经营。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第二章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第五条 合伙企业名称:
第六条 企业经营场所:
第三章 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及合伙期限)
第七条 合伙目的:为了保护全体合伙人的合伙权益,使本合伙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注: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描述)
第八条 合伙经营范围: 。
(注: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具体填写。合伙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合伙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条 合伙期限为××年。
(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四章 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第九条 合伙人共 个,分别是:
1、 。
住所(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2、 。
住所(址):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注:可续写)
以上合伙人为自然人的,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第十条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2、合伙人: 。
以货币出资 万元,以 (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劳务或其它非货币财产权利,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作价出资 万元,总认缴出资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
首期实缴出资 万元,在申请合伙企业设立登记前缴纳,其余认缴出资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 个月内缴足。
(注:可续写,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需要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第六章 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第十一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按如下方式分配:
。
第十二条 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按如下方式分担:
。
(注: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立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第七章 合伙事务的执行
第十三条 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
经全体合伙人决定(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决定方式,例如“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决定”),委托(列出所委托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其中法人合伙人1委派 、其他组织合伙人1委派 (注:可根据实际续写,如无非自然人合伙人,此内容删去)代表其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 (注:如果全体合伙人都执行合伙事务,此内容应删除)。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对外代表企业。
第十四条 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当定期向其他合伙人报告事务执行情况以及合伙企业的经营和财务状况,其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合伙企业,所产生的费用和亏损由合伙企业承担。
第十五条 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可以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提出异议时,暂停该事务的执行。如果发生争议,依照本协议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表决。受委托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协议的决定执行事务或者全体合伙人的决定执行事务的,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其他合伙人可以决定撤销该委托。
第十六条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表决办法)
第十七条 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例如约定下列全部或某一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或“经全体合伙事务执行人一致同意”等):
(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
(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
(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
(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 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第十九条 合伙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合伙人是否可以增加或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如果可以,也可约定其它决定方式)
第八章 入伙与退伙
第二十条 新合伙人入伙,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如实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物状况。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新合伙人的其它权利和责任)。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十一条 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注: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注: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保留;否则,删除)
合伙人违反《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或四十六条规定退伙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二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
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第二十三条 合伙人有《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起诉。
第二十四条 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同意方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
有《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合伙企业应当向合伙人的继承人退还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
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全体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合伙企业应当将被继承合伙人的财产份额退还该继承人。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注:也可依据《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在本条约定其它退还办法)。
第二十五条 退伙人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合伙企业财产少于合伙企业债务的,退伙人应当依照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规定分担亏损。
第九章 争议解决办法
第二十六条 合伙人履行合伙协议发生争议的,合伙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起诉。
第十章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第二十七条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条 合伙企业清算办法应当按《合伙企业法》的规定进行清算。
清算期间,合伙企业存续,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结束后,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在十五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申请办理合伙企业注销登记。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合伙人违反合伙协议的,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章 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 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注:也可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另行约定),可以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
第三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并报合伙企业登记机关一份。(注:此条供合伙人参考,设立合伙企业必须依法向企业登记机关提交合伙协议)
本协议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注:可选择。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签名,合伙人为法人、其他组织的应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合伙经营协议书 第十篇
餐饮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资额、方式、期限
1、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元。
2、合伙人_________(姓名)以_________方式出资,计币_________元。
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齐。逾期不交或未交齐的,应对应交未交金额数计付银行利息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本合伙出资共计币_____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以________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_________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1、入伙:
(1)需承认本合同;
(2)需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3)执行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
2、退伙:
(1)需有正当理由方可退伙;
(2)不得在合伙不利时退伙;
(3)退伙需提前_________个月告知其它合伙人并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4)退伙后以退伙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5)未经合伙人同意而自行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自己的出资。转让时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对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是:(1)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
(4)支付合伙债务。
2、其它合伙人的权利:
(1)参予合伙事业的管理;
(2)听取合伙负责人开展业务情况的报告;
(3)检查合伙帐册及经营情况;
(4)共同决定合伙重大事项。
第八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伙人再加入其它合伙。
4、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签订合同。
1、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2、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________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
3、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4、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
第十二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1、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2、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
4、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签章):_________合伙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关于合作经营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共同合作投资经营商铺做安防项目,经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协议书。
第一章合作项目
第一条:1、双方拟共同投资经营的项目为位于电脑城,并挂靠甲方的名义,甲方无偿提供商铺内一切货源和安防配套经营
2、合作本项目内容为:
乙方同意共同出资购买电脑城商铺,并装修,同时按照双方确定的
安防材料设备的标准及规模进行装修
4、本合作项目期限为x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开始计算。
第二章出资及盈亏分担
第二条:乙方确认本项目的第一期投资为x万元,甲方负责商店的进货和管理和技术。
第三条:合作经营的利润分配方式为:甲、乙双方各占商铺内50%的纯利润享有合作经营所产生的利润;如在合作经营中,合作经营产生借款,合作经营的利润应先偿还借款;利润三个月分配一次,但须在利润中扣除20%作为合作项目的后续发展基金
合作经营的亏损分担方式为:乙方前期需要承担第一期投资的30%亏损!若超过30%则以双方各承担一半分担合作经营所造成的亏损。
第三章项目经营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营的组织架构
1、管委会由甲、乙双方共同组成,是项目经营管理的最高权利机构,参照我国有关法律及合作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行使职权。
2、商店管理由甲方担任负责合作经营的日常事宜,会计由乙方推荐担任,所有合作资金须全部划入店铺资金。有关财务制度,经管委会订立后实施执行。
3、其他管理人员的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委派或向社会招聘来确定。
第五条:商铺经营的具体经营模式、商铺管理及业务规章及制度由甲乙双方共同制订,甲乙双方应认真、全面遵守。
第六条:每一个月甲乙双方召开一次会议,通报商铺的经营情况,包括生产、财务等情况,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制订的相应方案、协议对全体合作人具有约束力;特殊情况,经双方合作人同意,可召开临时会议。
第七条合作人不得从事损害商铺和有损甲乙双方的经营的活动,商铺经营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作人同意:
1、投资规模或更改投资方案
2、对外订立合同
3、转让或出租项目经营的财产
4、项目经营投资及费用超过____万元支出
5、处分其他财产权利或以商铺经营的财产为其它人提供担保
合作人未经合作人同意,行使上述行为,造成其他合作人经济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合作经营的内部管理事宜如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规章制度、对合作人管理工作的撤消等须影响合作经营的重大事宜经管委会双方同意通过。
第九条合作人转让其出资的,须经其他合作人同意,转让时,其他合作人享有优先购买权,如转让给第三人的,第三人按合作人对待。
第四章合作经营的加入及退出
第十条新合作人加入合作经营时,应当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合作协议书。
第十一条加入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加入的新合作人对加入前合作经营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条合作人如退出经营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其他合作人并经全体合作人一致同意后,合作人可以退出合作经营。
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退出合作经营:
1、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作经营造成损失
2、执行合作经营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3、合作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强制执行在合作经营中的全部财产份额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退出合作经营后以退出时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以金钱结算
未经合作人同意而自行退出合作经营给其他合作人造成损失的,应进行赔偿。
第十三条退出合作经营的合作人对其退出前已发生的合作经营债务,与其他合作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章合作经营的终止和清算
第十四条任何合作一方均不得擅自终止合作经营,合作经营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终止:
1、合作经营协议书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作人不愿意继续合作经营的
2、全体合作人决定终止合作经营的。
第十五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应当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未能由全体合作人担任清算人的;经全体合作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作经营终止后十五日内指定一名或者数名合作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第十六条合作经营终止后,如合作经营存在借款,财产应优先偿还借款,如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全体合作人须按照自己的投资比例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偿还义务。
第六章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合作人履行合作经营协议发生争议时,合作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合作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退出合作。
第十八条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协议书由全体合作人共同订立,自合作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条本共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签名)
乙方:__________(签名)
合伙经营协议书范本
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联合出资共同经营________公司(企业)(以下简称公司),特订立本协议。
1、联营宗旨:
2、联营企业名称:____x(县)____公司地址:____隶属:____经济性质____(所有制)联营。核算方式:共同经营、统一核算、共负盈亏。
3、联营项目:
4、经营范围与经营方式:
5、联合出资方式、数额和投资期限:公司投资总额为币______元。甲方投资____元,占投资总额____%
甲方以下列作为投资现金:____元:厂房: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机械设备: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专用工具:____元,折旧率为每年____%土地征用补偿费________元专利权:________元商标权:_________元技术成果:________元投资缴付日期
6、公司资金增减由董事会决定,并报请联营成员协商,根据资金增减合理?整本协议有关分配比例的规定
7、公司财产为全体联营成员所共有,任何一方不经全体联营成员一致通过不得处分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财产、资产、权益和债务
8、联营成员出资额及其因参加本联营获得之权益不得转让
9、联营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10、利润分配与风险承担?
公司实行(所得)税前分利的原则,即,依法缴纳产品税、营业税后,由投各方将分得利润并入投资方企业利润,一并缴纳所得税
公司所得,在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后,按下述例分配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双方按上述比例承担公司亏损或风险
前款所列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及职工福利奖励基金所提取比例由董事会定,但不得超过毛利的____%
11、联营企业的组织机构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经现负责制,董事会为公司最高决策机构,定期举董事会会议,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
董事会由____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董事长由甲方派,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董事会成员任期____年,经委派方继续委派可以任,董事会成员如有临时变动,可由该董事的原单位另派适当人选接替。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的经理、副经理或其他职务
12、公司的经营管理
公司由出资各方共同经营管理。公司的经营方针,重大决策(包括生产销售划、利润分配、提留比例、人事任免等)采取董事会一致通过的原则?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经营管理机构设经理人,由__方推荐,副经理____人,由____方推荐,经理、副经理由董会聘请,任期__年
公司的主管会计由____方推荐,____方推荐____名协助之公司的财务会计帐目受联营成员监督检查
13、违约责任
(1)联营成员任何一方未能按本协议规定依期如数提交出资额时,每逾期时间)违约方应缴付应产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给守约方。如逾期(时间仍未提交,除累计缴付应交出资额的____%的违约金外,守约方有权要求止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如双方同意继续履行协议,违约方应赔偿因违行为给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对不可抗力情况的处理
(3)协议履行中如发生纠纷,由各方派代表协商解决,或请双方主管部门解解决及请求仲裁机关仲裁
(4)联营成员不得中途退出联营,如中退出,除赔偿造成的全部损失外,付出资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5)联营成员在本联营存续期间不得加入其他半紧密型联营,如违反本规定视为中途退出,按前款处理
14、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后,报请有关主管部门审批后生效,协议中如未尽事宜,由联营成员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15、本协议生效日,即公司董事会成立之时,由公司董事会负责监督检查方履约情况
16、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一份,协议副本式__份,送____、____、____各一份
甲方: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盖章)银行帐户:________地址:________
乙方:________(公章)法定代表人:________(盖章)银行帐户:________地址: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或签证机关(公章)
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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