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述责述廉报告
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
(2023年11月)
按照《xxx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方案》要求,现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一是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自觉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坚持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相互尊重、以诚相待,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二是坚决彻底肃清影响。深刻剖析白恩培、秦光荣、仇和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例,以案为镜,肃清流毒,坚决同各类违纪违法行为做斗争,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折不扣执行县委决议决定,确保政令畅通。三是始终按章履职办事。严格执行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请示报告、外出报备等制度,自觉维护县委的集中领导和班子团结统一。严格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四个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坚持集体研究,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坚持多措并举,真抓实干,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从年度计划、责任书签订、干部管理、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建立等方面逐项落实到位。一是严格监督检查。针对干部纪律作风问题,坚持重大假日节点重申纪律要求,抓早抓小,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共向全县党员干部发送了廉政短信xxx万多条。对69个单位和xxx名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审核。二是严肃政治巡察。年内共开展三轮巡察,巡察县直部门xxx个,脱贫攻坚主责部门xxx个,村(社区)党组织xxx个,“回头看”xxx个。共发现各类问题xxx个,移交问题线索xxx件。抓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对不重视整改、不落实整改要求、整改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其中党纪立案xxx件xxx人,问责xxx件xxx人,提醒谈话xxx人,并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曝光。三是严惩腐败行为。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年内共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xxx件(次),党纪政务立案xxx件xxx人。受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xxx件,办结xxx件,正在办理xxx件,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xxx件xxx人。
三、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始终做到同安排、同研究、同部署,层层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带头落实中央和省、州、县、各级党委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上率下,夯实压力传导,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修改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xxx份。构建完善责任体系,实现“两个责任”制度化、程序化和具体化。与xxx个派驻纪检监察组、xxx个乡镇纪委、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签订责任书xxx份。继续执行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和“总承包”工作制度,定期约谈乡镇党委、纪委负责人。二是从严管党治党。乡镇纪委书记向县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履行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对202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县xxx局xxxxxx局主要领导及纪委监委联系两个单位的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集体诫勉谈话,传导责任压力。坚持每月向县委专题报告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一月通报一批监督执纪问责成果。截止目前,共下发xxx纪通报xxx期,通报xxx个单位xxx人。三是注重舆论宣传。围绕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心任务,突出新闻宣传工作重点,广泛宣传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果和经验做法。截止目前,中央和省州主流媒体共刊载反映xxx纪检监察工作新闻稿件xxx篇(条)。组织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及纪检监察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坚持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及廉政考试制度,对xxx名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和廉政知识考试,新建领导干部廉政档案xxx份。
四、执行廉洁纪律情况
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廉洁奉公,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大力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始终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时时牢记党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永葆共产党员本色,教育和引导亲友和身边工作人员,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克己奉公、甘于清贫、拒腐防变、淡泊名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不断加强个人品德修养,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以严格的标准自律,接受监督。
五、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情况
(1)本人工资及各类奖金、津贴、补贴等,本人从事讲学、协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2023年全年工资xxx元,2023年度年终一次性奖金xxx元、省级文明单位奖金xxx元、共xxx元。本人无从事讲学、协作、咨询、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
(2)本人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出国(境)、职务消费、秘书工作人员以及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办公用房在县纪委监察委大楼内,面积为xxx平方米,没有存在超标准配置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使用严格执行保留车辆管理使用相关规定,没有存在公车私用情况。无出国(境)情况。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执行,无职务消费现象。没有配备秘书工作人员。没有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
(3)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包括投资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以及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等情况:妻子xxx在xxx工作。女儿xxx在xxx工作。不存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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