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拒绝乘坐非法车辆承诺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大家好!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更是每个家庭的精神寄托。当前,社会上还存在非法接送学生和幼儿的车辆,这些车辆质量性能不符合校车安全标准,驾驶员安全意识不足,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家长是孩子的第一监护人,为了减少或杜绝此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孩子的生命安全,打击非法接送学生车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保证孩子安全上下学,作为一名孩子家长,我承诺:坚决拒乘非法营运和违法行驶的各种“学生接送车”。
一、依据《**省中小学生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办法》的规定,家长及学生拒绝乘坐“三无”( 无车牌、无行驶证、无营业执照)车辆和超员超载车辆;学生来回上学不准租用“三类”(拼装车、报废车和私人机动车、电动车、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后三轮摩托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二、家长教育好自己的孩子遵守交通规则:不在马路上游玩嬉戏,横穿马路要走斑马线,不能闯红灯;过交叉路口需注意过往车辆,牢记靠边行走等。
三、为了孩子的安全,克服困难按时接送孩子上下学,特别是遇有暴雨、台风、冬季大雾、降雪及路面,不乘坐非法车辆承诺书,结冰等恶劣天气,上下学途中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家长要及时接送,坚决不搭乘其他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或者与其他家长联合拼车接送孩子上下学,避免意外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不贪图便利或为了省心,让孩子乘坐无校车标识、无证、无牌或不合手续的报废车、拼装车、农用车、“黑车”、“病车”、和超载、超速车等违规车辆上下学,任何时候都要拒绝搭乘违法车辆。发现亲朋好友中有乘坐非法车辆上下学现象的,及时对其进行宣传和劝说。
五、为了孩子的安全,家长尽量亲自接送孩子上放学,不要让孩子单独行走,不要让不满12周岁的孩子骑车上路。接送自己孩子上下学时要严格遵守相关交通法规,做到车辆不搭载别人孩子上下学。
六、发现接送学生车辆有超员、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或没有校车标识的非法校车运营的,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通运输或教育部门进行举报。
家长朋友们,孩子年龄小,他们的成长需要成年人的呵护,人身安全更是您和我们共同的牵挂。让我们携起手来,积极行动,从自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引导孩子安全出行、文明出行,时刻维护孩子们的安全,共同托起祖国明天的太阳!
最后,祝愿孩子们健康成长,祝您及家人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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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月
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黑车”接送学生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各教育学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为进一步推进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学生出行的交通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广大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市教育局联合市平安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学校门口“黑车”接送学生专项治理行动,根据中共xxx委建设平安瑞安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3年度第一批平安建设系列专项整治的通知》(瑞平领〔202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平安校园”为目标,由市教育局牵头,市平安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各类学校积极参与,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做好校园门口“黑车”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接送学生行为,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学校门口“黑车”接送学生专项整治行动,使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非法载客车辆接送学生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广大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学校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系数不断提高。
三、整治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23年4月至10月。整治的重点内容为用于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的各类非法营运车辆。整治的重点时段为学生上、放学高峰时段及初、高中学校周末学生回家时段。
四、工作步骤
(一)调查摸底,宣传发动(2023年4月15日前)。召开动员部署会,明确专项整治行动目标、内容及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详细调查学生往返学校方式及乘车情况,联合各乡镇(街道)、交警、运管等部门对校门口各类学生接送车辆进行地毯式排摸,彻底摸清接送学生车辆的基本情况,于4月15日前填报《xxx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非法营运车辆排查表》(附件2)并通过市教育局“学生科信息报送系统”上报,直属学校直接上报,学区属学校由各教育学区汇总上报。联系人:陈锟锟,联系电话:66809312。
同时各学校要在校园内显著位置悬挂、张贴宣传标语,在校门口显著位置悬挂“黑车”接送学生举报公示牌,要在近期召开家长会或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方式提醒家长教育孩子拒乘各类非法学生接送车辆。学校要与每位家长签订《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承诺书》(附件3)并留档备查,形成家校联动。
(二)联合执法,全面整治(2023年4月16日—8月31日)。在前期调查排摸基础上,市教育局将与市平安办、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及各乡镇(街道)组成联合督查组,通过查阅学校台账、定点检查、机动巡查等方式对校园门口重点时段、重点部位开展督查。同时要进一步加大对农村学校门口“黑车”的查处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在确保学生交通安全的前提下,由交通、交警部门对非法营运车辆视情节分别给予扣车、扣证、取缔的处罚,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总结完善,巩固提高(2023年9月1日—10月31日)。学校门口“黑车”接送学生行为具有隐蔽性、反复性的特点,督查组将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前期专项治理成果。各学校要认真总结本校整治经验,充分结合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教育活动把学生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工作计划,形成学生交通安全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学生交通安全问题是广大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之一,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增强开展专项整治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势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xxx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黑车”接送学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学校要明确整治行动相关责任人,由校(园)长亲自挂帅,广泛发动行政领导、班主任、值日教师及家长志愿者全面参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强部门联动,明确部门职责。市教育局为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牵头单位,负责整治行动方案的制定,负责协调、督查、整治工作;各乡镇(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交警、运管、教育学区等部门对辖区内学校开展整治工作并及时上报整治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依法查处学校门口交通违法行为,及时将相关违法信息抄送市教育局,配合市教育局督促学校落实整改,配合学校做好车辆排查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工作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把专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各学校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制定措施要切实、有效、得力,领导小组将不定期予以检查、督导。各校要将学校门口“黑车”专项治理工作作为“平安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进行长期性、常态化管理。市教育局将对措施扎实、整治成效明显的学校,予以表彰,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措施不得力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将按照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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