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班级合唱比赛方案
一、主题:唱支山歌给党听
二、活动对象: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三、全校“红五月唱红歌”活动安排
全校“红五月唱红歌”主要在学院和学校两个层面展开,学院层面主要以“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形式面向全体学生开展;学校层面主要以“红五月唱红歌”合唱比赛形式开展,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学院“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3月中下旬——4月中上旬)。由各学院组织各种形式、各种层次的唱红歌活动,可以班级或专业为基础开展红歌拉力比赛,用歌声唱出对党的热爱、对党90华诞的祝福,在全校范围内掀起唱红歌的活动热潮,渲染校园文化活动氛围。
第二阶段:学院推荐阶段(4月20日前)。在学院开展“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基础上,要求学院组织选拔1支优秀队伍,报送学生处思教科,统一参加学校的大合唱比赛。
第三阶段:“红五月唱红歌”广东工业大学大合唱比赛(5月份)。在各学院举办合唱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全校性大合唱比赛,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学校合唱比赛要求
1、曲目要求:合唱比赛要求两首曲目,一首为必选曲目,从以下指定的四首曲目选一,另一首为自选曲目,可以是与主题有关的任何合唱曲目,各队可根据自身特点自行选择。
指定曲目:《唱支山歌给党听》、《党啊,亲爱的妈妈》、《深情的颂歌献给党》、《公仆赞》
2、参赛队伍要求:各学院各出一个队参赛,每队参赛人数为50人,男女不限,指挥一人。
五、奖励办法
1、“红五月唱红歌”活动设优秀组织奖。学校将根据各学院开展唱红歌活动的情况、学校合唱比赛结果等给予综合评定,并给获奖单位颁发奖牌。
2、全校大合唱比赛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学校将对获奖单位给予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3、学校将在优秀合唱队伍中选拔4支给予培训,并组织参加省赛。
六、活动要求
1、各学院要给予重视,认真组织,要广泛动员全体同学参与“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并组织形式多样的群众合唱活动。请各学院在5月1日前,将学院“唱红歌”群众文化娱乐活动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送学生处思教科。
2、在开展活动期间,要认真做好安全工作预案,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活动安全顺利地开展。
联系人:学生处思教科
2020年度班级合唱比赛方案
一、活动宗旨
通过合唱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营造和谐向上、健康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艺术教育环境;展现校园文化风采,培养团结合作精神,不断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达到“班班有歌声、人人都参与、校校有活动”,促进学校艺术教育活动的普及和提高。
二、活动主题
唱响和谐,共创美好未来。
三、活动内容
1、以各学校学生为对象,开展全员参与的校园歌唱活动,讴歌祖国和中国共产党,赞美家乡,展现学生健康活泼和积极向上的思想情趣和丰富快乐的校园生活。
2、全镇各小学“班班有歌声”校内合唱比赛。
3、中心小学合唱比赛。
四、活动时间地点安排
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3月份,组织教师进行赛前培训。
第二阶段:4月中旬,各小学“班班有歌声”合唱比赛。
第三阶段:4月下旬,中心小学合唱比赛。
五、活动要求
1、各学校开展“班班有歌声”活动,于3月19日拟定活动实施方案,成立合唱活动领导小组,专人负责抓好此项工作;在3月24日前各校准备工作完成,营造“合唱活动”的良好氛围。
2、在开展“班班有歌声”的活动中,各校要坚持广泛参与、广泛发动的原则,做到统一要求和班级特色相结合,演唱的形式可采用领唱、朗诵、台上台下呼应等形式。
3、为确保活动期间的安全工作,学校要制定安全预案。
4、组委会将组织到各学校对活动的实施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包括活动方案、训练计划、校园氛围、活动图片、活动总结等。
六、实施步骤
1、3月19日,成立合唱活动组委会,制定方案。
2、3月20日——3月24日,宣传发动,组织工作。
3、3月25日开始,组建合唱团后进入实质性的训练。
4、各学校组织“班班有歌声”活动,4月中旬学校合唱比赛。
5、4月下旬中心小学合唱比赛(4月23日以前)。
七、中心小学合唱比赛
(一)赛场要求
1、为保证比赛的有序进行,各参赛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比赛前由领队整队入场(提前半小时),按指定位置就坐。
2、各参赛队可以制作相关的宣传标语、标志等,营造比赛现场的良好氛围(只能在台下使用)。
3、尊重评委评判,对评判结果有异议应有组织的向组委会汇报,不得无理取闹,影响评委评判,否则将扣掉本队最后得分2分。
(二)比赛要求
(1)歌曲表现形式积极向上,适合小学生风格。
(2)节奏整齐、音准正确、表现力丰富,具有一定的合唱艺术效果。
(3)合唱队员、指挥表演准确,与伴奏音乐配合得当,表现形式富有创意。
(4)精神饱满、富有朝气、台风好,上下台纪律良好、行动整齐,服装整齐,符合歌曲表现的内容。
(三)颁奖
1、奖项设置
演唱奖1名,组织奖1名。
2、比赛结束时为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证书。
(四)参赛团队要求
1、人数:合唱队人数为40—60人(不含伴奏1人和指挥1人),其中男生应超过1/3以上。
2、比赛曲目:演唱两首合唱曲目,每首合唱曲目必须在两个声部以上;曲目自选;两首曲目的时间总和不超过8分钟。合唱曲目的内容要健康向上,贴近主题,贴近学生生活,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具有较高的艺术性。
3、伴奏、指挥:钢琴或电子琴等键盘乐器;伴奏和指挥一律由本校教师担任。
2020年度班级合唱比赛方案
为隆重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激励引导青年学生在实现中国梦的生动实践中放飞青春梦想,在为人民利益的不懈奋斗中书写人生华章,党委宣传部、党委学工部、校团委将在全校大学生中举办以“青春·奋斗·圆梦”为主题的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奋斗·圆梦”
二、参加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三、比赛时间
10月27日下午2:30
四、比赛地点
xxx操场大舞台
五、参赛曲目
合唱比赛曲目包括两首:一首为必选曲目校歌《托起明天的太阳》;另一首可从推荐曲目中选取(见附件),也可围绕主题,自行选取基调昂扬向上,歌颂党、歌颂社会主义、歌颂祖国、歌颂改革开放、歌颂美好新时代等其它优秀歌曲。
六、活动安排
各学院分别组建一支80-100人的合唱队,于10月19日前将参赛歌曲、伴奏音乐报校团委,并抽签确定比赛顺序。比赛前要组织集中彩排,彩排时间另行通知。
七、奖项设置
合唱比赛设一等奖3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9个。
八、活动要求
“青春·奋斗·圆梦”主题合唱比赛是我校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系列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广泛宣传,深入动员,精心统筹,认真组队,明确专人负责,广泛动员广大学生积极参与到合唱活动中来。要通过学习传唱校歌和优秀革命歌曲,加强对广大学生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进一步激发广大学生的爱党、爱国、爱校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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