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换届选举2023
各位书记、各位党员:
大家好!在座的各位,有在党组织工作战线奉献了数十年的老领导,也有担任党支部书记不久的新同志。虽说大家在年龄和工作时间有长短,但是知识无界限,我对党内的知识也是在不断学习,不断充实,不断提高,我所掌握有些知识,不一定比在座的同志们学的精、学的透。这次培训班,也是我向大家学习交流的重要机会。下面,我们来共同探讨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规定和程序,重点是要剖析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工作方法,以使各党支部在今后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程序,规范操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第一讲基本概念
⒈党的基层组织:
党的组织形式分为党的中央组织、党的地方组织和党的基层组织。指挥部党委、纪委,以及所属各单位党的组织均属于党的基层组织的范畴。
××年月日,党的十六大通过的修改后的《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中做了更为规范科学的规定,即: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区、社会团体、社会中介组织、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
《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五章第三十二条对党的基层组织形式划分了五种不同类型,即:街道、乡、镇党的基层委员会和村、社区党组织;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的基层组织;实行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中党的基层组织;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党的基层组织。因此,指挥部各级党组织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均属于“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党的基层组织”的概念范畴。
⒉党的基层组织的时限
党章第五章第三十条规定:党的基层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至五年,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党的基层组织任期的意见》中规定: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规模较大的科研院所党的委员会、地(市、州、盟)级和地(市、州、盟)级以上机关党的委员会执行四年任期,其他党的基层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其他党的委员会执行两年任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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