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地是人类的根、乡、祖,具有无限的生态和人文价值。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荒地转让合同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篇一】荒地转让合同
甲方:(原承包人)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经双方协商,甲方愿将属原承包人的山场权转让给乙方承包,特订立以下合同。
一、原甲方承包的七百亩荒山,转包给乙方经营,承包期为伍拾年,从合同签定之日起生效;
二、原公证书及合同在乙方经营期内归乙方使用,其中包括山界、面积、四至等内容;
三、原承包方(甲方)在原来承包期间的造林贷款及其它债务,乙方概不承担;
四、乙方为承包事项须一次性付给甲方七千元承包款(贰拾年总金额)
五、乙方承包期满(贰拾年)应将山权归还甲方;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一份交公证单位存档。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二】荒地转让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开巟地的经营所有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1、甲方将其位于李楼乡红塔村土地(位置在西北)东西长8.1米,南北长41米,计0.5亩,一次性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格为一次性价格,乙方将以每亩人民币24000元,总计0.5亩,合计120_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转让期限为20_年8月15日至无限期。
4、甲方就开巟地上的附属物必须清除,接收转让款后就要把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
5、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在以后使用此地时,排水畅通及道路通行的永久权利。
6、乙方在使用此地时如遇与此地有相关争议及纠纷的第三人(包括集体组织和其它个人)甲方必须出面及时解决,如由此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7、甲方不得干扰乙方的用地、用途,包括用坟。
8、甲方必须征得此地块的四邻的认可,签字以后方可不会有争议。如遇征地,甲方要为乙方顶户办理。
9、甲方如有征地,甲方将付乙方0.5亩土地款,乙方剩余土地全归甲方所有。
10、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篇三】荒地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切实维护土地流转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自愿互利、公正平等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流转方式
甲方采用转包的方式将其承包的荒山、荒地依法流转给乙方经营
二、土地流转的用途:用于林业生产。
三、土地流转的时限:从20_年12月25日至2042年12月25日止
四、土地流转数量及费用
甲方将xxx鹤林乡高山村2、3社的面积3000亩荒山、荒地的土地经营权依法转让给乙方用于造林,实地面积以第二轮土地承包证书上的面积为准。承包费标准:承包费荒山、荒地每年每亩85元,粮食直补由甲方所得。
支付方式:乙方在承包期内对林区树木采伐时,向甲方一次性付清采伐前所欠的承包费用。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按照合同规定收取有关荒山、荒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荒山、荒地。
(2)、义务:协助乙方按照合同规定行使荒山、荒地使用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有权享有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流转荒山、荒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4)、流入方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5)、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甲方可多给予乙方一年的流转时限,多给予的一年免交荒山、荒地流转费,
2、义务:
(1)、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政策规定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不得使其荒芜。
(2)、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荒山、荒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签订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人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乙方丧失经营能力全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等)合同无法履行的。
七、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的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2、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3、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荒山、荒地使用权:
(1)、不按时限交纳荒山、荒地流转费的;
(2)、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荒山、荒地的;
4、其它约定事项:
(1)、在流转期内,如发生森林火灾,甲方人员有及时参与扑救的责任和义务,并不得计较扑救火灾的费用和报酬。
(2)、如乙方在流转期满后需继续承包,必须提前一年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需在期满后归还甲方荒山、荒地。
(3)、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4)、乙方在流转期间绝不允许农民进山放牧,如有违反,损毁林木照价赔偿。
八、本合同至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得反悔。如单方违约,则支付另一方违约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元整)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乡下政府、林业局、林业站各存档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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