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伙协议书定义
合伙契约是指自然人之间共同进行某项投资经营活动时,就投资各方的责权所订立的一种合同文书。
(二)合伙协议书适用范围
合伙契约适用个人之间的合伙投资、合伙经营活动。
(三)合伙协议书结构与内容
合伙契约一般分为标题、称谓、前言、主体和落款五个部分。
1.标题。标题一般由经营形式加文种组成,或者由经营形式、内容加文种组成。如:
合伙 经营餐馆的 契约
经营形式 经营内容 文种
2.称谓。合伙双方分别称为甲方、乙方,若有两个以上合伙人,依次称丙、丁……方.
3.前言。说明合伙契约的理由和目的。
4.主体。用条款方式。载明合伙项目的正式名称、经营范围、双方出资的方式及数额、双方工作的分工、财务的管理、分配原则及其违约责任等。
5.落款。当事人双方签名盖章(手印),署明生效期的年、月、日。
(四)合伙契约写作注意事项
1.合伙契约实际是个人之间的合同文书,其程序和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否则不能得到法律保护。
2.合伙契约中以个人房产、设备、工具或知识产权作为投资时,其价值的估算应该合情合理,其价值的认定必须双方一致,不容许有欺诈、虚假行为,否则视为无效契约。
3.合伙契约中关于分红条款要充分考虑合伙储备基金、发展基金的提存比例,以减少合伙经营的风险,保证合伙项目的正常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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