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劳务外包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国有企业在计划经济时代对“人”的管理是非常传统和严格的。进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代,国企顺应市场需求,与市场接轨,在“人”的管理上更加注重成本和效率。对国企部分劳务岗位实行外包就是一种降低企业用工风险和运营成本的办法,但是由此也会产生其他新的风险,国有企业必须予以重视和解决。
一、国企劳务外包面临的风险
(一)外部风险
从国企的外部环境来看,实行劳务外包首先要对接劳务外包公司。但是,当前劳务外包公司水平参差不齐,从这些公司中选择适合国企自身运营和发展的劳务外包公司是十分艰难的事情。选择得当,劳务外包输入员工素质与国企岗位相匹配,就会促进国企相关领域的健康运作;反之则会使相关岗位难以发挥其作用,甚至产生连锁效应,由一个环节的疏漏导致下游多个环节出现错误,产生多米诺骨牌式的负面影响,给国企带来经济损失。
(二)内部风险
从国企的内部环境来看,首先,由劳务外包输入的员工与国企本身没有直接的聘用关系,其对国企的身份归属感较差。员工没有这种归属感,对企业文化的理解就会出现偏差,进而在工作中出现衔接不紧密、反应不及时等迟滞现象,难以形成团结一致、凝聚一心的工作局面。这对生产销售一体化的国有企业来说,一个环节的失误或迟滞显然会带来整体性影响。其次,国有企业内部在生产管理过程中可能涉及一些密级文件或信息,这些内容容易经由劳务外包人员泄露出去,造成相应的损失。最后,外包人员由于对企业文化的共识度不够,以及中间环节沟通不畅导致的利益冲突,容易在劳务外包人员当中产生劳动争议纠纷,这对公司形象和发展大局亦会造成不良影响。
二、国企劳务外包风险的防范策略
(一)增强对劳务外包风险的防范意识
在国企决定对部分岗位实行劳务外包的过程中,国企就必须树立风险防范意识,这种意识要从劳务外包公司的选择开始,贯穿整个劳务外包业务合作的始终,以降低国企在与其合作中可能出现的风险。首先,在选择劳务外包企业的过程中,国企必须依据自身的客观条件和需求选择合适的合作企业。好的劳务外包企业并非价格昂贵的企业,而是真正适合国企运作和发展,能够与国企内部文化很快相融的企业。其次,要结合市场环境,考察备选合作企业之前的信用情况及履约情况。这对国企之后一段时期内与其合作是否顺利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
(二)制订并实施劳务外包保障计划
在与劳务外包企业合作前,企业要充分考虑合作过程中可能带来的风险。并基于这种考虑,预先制订具有针对性和实际应用意义的劳务外包保障计划,为可能发生的风险划出安全区域。在这个过程中,首先要结合国企的实际情况,制订切实可行的风险应急保障计划,明确相关保障目标,使计划内容与国企生产运作相适应。此外,还要确保该计划在风险发生后顺利实施,一旦风险发生,劳务外包保障计划必须立即执行,使企业损失降至最低。因此,国有企业在制订计划之初,就必须经过决策层及各相關部门的审核和意见征集工作。这样不仅能够使计划内容更加完善,还可以达到预先知会的目的,使国企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都做到心中有数,一旦发生风险能够依照计划内容迅速统一思想,立即采取行动。
(三)实时监控劳务外包的现状和情况
在国企部分岗位实施劳务外包过程中,国企要适时关注劳务外包人员的工作状态,关注与外包企业之间合作关系的进展程度。在此过程中,一旦发现相关问题,国企能够及时向外包企业反映,使其能够及时调整策略,解决风险隐患,便于国企和外包企业之间的长期合作。国企在考虑与劳务外包企业合作的过程中,要从正反两个方面来考虑问题,不仅要考虑成本节约,还要考虑可能出现的经济损失。因此,在与劳务外包企业建立合作的过程中,国企要树立风险意识,及时关注劳务外包进展情况;同时也要依据这些企业的运作模式和其他特征,预先判断可能在合作过程中产生的经济损失,并建立相应的应对机制,将彼此合作的风险降到最低。
(四)加强沟通协调在外包过程中的有效作用
虽然国有企业部分岗位是劳务外包企业的工作人员。但是,为了降低国企运作风险,进一步强化企业决策的执行力和企业的凝聚力,国企还是应当加强对劳务外包人员的沟通工作,使其能够充分了解企业文化,融入企业工作团队,便于国企在运作过程中形成统一意见,基于国企文化形成一种行动共识。
三、结语
国企劳务外包能够使企业在一定范围内降低运营成本,强化部分岗位管理和运作的专业性。但是从长期来看,劳务外包过程中仍然存在一定风险,只有关注和了解这些风险,并采取有效的应对措施,才能真正使国企在劳务外包过程中降低风险,增加收益。
(作者单位为xxx新华书店有限责任公司)
[作者简介:许湃彬(1982—),女,湖南长沙人,本科,中级药师,国家一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出版物发行师,研究方向: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国企劳务外包面临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风险一、发包企业与外包人员无隶属关系却按照外包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加班费、外包单位的管理费核算外包费用,容易引发劳动争议。
防范措施:
外包合同是发包方(企业)将某个项目外包给承包方(外包单位),因此在对服务外包项目进行核算时,需要按照项目单价或者项目整体进行核算,而不是按照外包人员数量、工资等方式核算。
风险二、外包单位不与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外包单位作为外包人员的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既存在需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风险,也存在外包人员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防范措施:
因外包人员的工作地点在发包企业,为避免牵连发包企业,发包企业需监督外包单位与外包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外包单位提供加盖其公章的劳动合同复印件或提供外包人员劳动合同明细单(包括签订时间、合同期限、合同起止日期等)。
如劳动合同到期,发包企业还应监督外包单位及时与外包人员续签劳动合同。
风险三、外包单位不为外包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外包单位作为外包人员的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其法定义务,又因社会保险涉及女员工生育报销、生育津贴的领取,以及医疗费用报销、工伤保险待遇、养老等劳动者切身的利益,如果外包单位不缴纳,那么劳动者既有要求补缴、赔偿、支付待遇的权利,还有以未缴纳社会保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风险。
防范措施:
因外包人员的工作地点在发包企业,为避免牵连发包企业,发包企业需监督外包单位为外包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外包单位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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