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素质教育的提出,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教师们应该积极的学习加强师德的培养。首先要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提高理论修养。其次,要严格执行《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使教师懂得依法履行教师义务,增强师德教育中的刚性因素。第三,要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同时,还要进一步强化师德监督机制。除加强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外,应积极开展社会监督,充分利用社区教育委员会等组织,通过聘请校外各界人士担任师德校风监督员等方式,全方位加强职业道德建设。
一 教师风度的培养
素质教育的实施对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一个方面就是“要求教师要有较好的外在素质。”所谓外在素质,就是教师要有良好的风度仪表,它是教师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表现。中外教育家都十分重视教师风度的培养,一致认为教师风度是一种强有力的教育因素,在教育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身教作用”。
教师风度是指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及社会活动中体现出来的具有审美价值的外在表现,是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情操的反映。
教师优美高雅风度的养成,我认为应从以下两个方面去努力:
首先,要有高尚的思想情操修养。思想情操修养是教师完美形象的内在原因,也是根本原因。心灵美是风度的“灵魂”,外在风度是一个人德行的自然流露。一个光明磊落、心地善良、正直诚实的人,其风度自然是庄重、大方、优雅、从容。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如果具备良好的德行,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献身教育,那么他在教育过程中自然是谈吐从容、文雅不粗俗、衣着整洁得体不奇异、举止优雅、大方而不轻浮。
忠诚事业、献身教育就要不惧辛苦、不计得失。教师劳动的复杂性、长期性和繁重性,决定了教师不得不经常突破空间和时间界限来工作,花费巨大的精力和心血。他的劳动和由这种劳动所取得的报偿是难以相等的。中国教育学会顾问吕型伟曾根据自己的经验谈出了深刻的体会,“教育是事业,事业的意义在于献身”。献身,就是不能顾及个人的利害得失。
其次,要孜孜以求,学而不厌,掌握渊博的文化知识。知识是师生双方心灵交汇的载体,联结精神世界的纽带。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说:“教师职业本身就督促教师孜孜不倦地提高自己,随时补充自己的知识储备量。”自古以来,人们就把钻研学问、不断求知看做教师必备的职业道德修养。我国古代教育家孔子认为,教师对待学问,要“学而不厌”。荀子则认为,当一名教师必须具备“博学”精神。教师要给学生丰富的有用的科学知识,自己必须具有真才实学,有高超的教学艺术和本领。上海杨浦中学特级教师于漪说得好:“学生能原谅教师的严厉,却永远不能原谅教师的无知。”
教师从教之日,便是重新学习之日。新时代不仅要求教师具备操作技能技巧,更要求教师具备直面新情况、分析新问题、解决新矛盾的本领。一名好教师应当积极适应素质教育要求下的角色转换,不仅要用发展的眼光看待学生,还要不断充实和提高自己,实现自身的持续发展,这是新时代为人师表的重要内容。
二 教师的职业道德
教师的职业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具有特殊的地位和作用。它既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又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着特殊重要的作用。一是导向作用。良好的师德,对于引导、启发、教育学生成为“四有”新人,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二是凝聚和约束作用。师德规范把教师凝聚成一个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群体,师德规范又对教师的行为举止有着强烈的约束作用。这种约束作用,一般是通过检查、督促、激励评价等方式来体现。三是辐射作用。一方面,师德会通过教师对学生良好品德的培养影响社会风气的改变;另一方面,师德还会通过学生对其家庭的作用而影响社会风气。
教师在日常的教学过程中,应该一人爱之心对待自己的学生,在与学生的交流中提高自己的师德,尤其是对待“差生”时更要有一颗宽容的心,应该多赞赏少批评。当一名教师真正爱学生时,他的注意力将不再放在学生错误的行为上,而是放在自己所喜欢和欣赏的行为上,赏识就在这个过程中自然发生了。在我们真诚地赞扬学生时,学生才会相信自己。对学生不要总是说“你能做好吗”之类的话,而一句“相信你下次一定会做好“,变批评为赞赏,会起到异曲同工的作用。
赞赏要从小处着眼,积极鼓励学生的每一个进步。如果我们只关注学生的最终期末考试和开学考试成绩,而忽视他们每一个微小的进步,会使学生索性不去尝试每一个微小的努力,因为他一下子看不到长远的目标,会缺乏耐心和意志力。
赞赏是对他人行为的一种鼓励和肯定,语言的作用显而易见,但有时用发自内心的动作和表情进行赞扬,比用语言赞扬更真实而富有感染力。如当某同学正确回答一个问题时,你的一个微笑和手势都会给他精神上的巨大鼓励和支持。
值得注意的是,对学生的赏识也要有分寸,绝不能过分,如果学生完成了一件很容易做的事就受到赞赏,会使学生不能最大限度地认识自己的全部能力,也就是说,假如我们对学生做的每一件事都说“了不起”“好极了”,那么学生就不会有前进的动力了。在教育工作中,赏识的魅力无处不在,所以老师千万别吝啬你的赞赏。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体罚学生要不得。随着时代的进步,我们的教育内外环境已大大改善,而类似“学校教师因体罚学生被推上被告席”的事件却时有发生。这随属个别现象但令备受尊敬的教师形象颇受影响,社会各界对此批判之声也不绝于耳。
平心而论,对不听劝导的学生实施以肉体惩罚是古已有之的事,可谓传统了,但传统的东西未必适应现代教育的要求。从体罚学生的事例中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素质教育的影子。中小学生正处于生理和心理发育时期,他们的自尊心、好奇心、独立意识 、模仿能力以及积极向上的愿望都较强。但由于他们涉世不深,辨别是非能力、自理、自立、自控能力相对较差,做出一些令人看不惯、不理解并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事情是很难免的,其中绝大多数应属行为规范问题。
仔细分析学生存在问题的案例,很多都是非道德品行因素形成的。其中,有学生相互之间因误会引起的争吵,有因对某学科不感兴趣而被迫放弃,有因对某个老师不满而故意作难,有因生理变化带来的困惑,有因心理紧张造成的失误,有因天生好动、个性倔强引起的是非,有因自控能力不强而产生的不恰当的从众行为,有因缺少家庭温暖而产生的发泄行为,有因受到不公平批评而诱发的逆反心理,都无意犯错。我们应针对不同学生的不同问题,积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不要抓住他们一点错误就横加指责、坚持曝光,一味求全责备,即使对问题较多的学生也要耐心开导努力帮助,绝不可新张老张一起算,那种做法只会更加降低学生改正缺点的勇气与耐心,其结果往往直接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更不能习惯性地给有行为过失的学生戴上一顶坏“帽子”。从另一角度看,学生调皮的背后往往蕴藏着潜在的求知愿违既不可能引起学生内心深处的震动,更不能让他们心服口服地接受,心甘情愿去改。所以教师首先要有一颗“宽容”的心,要认识到处于身心发展期的学生身上有缺点,行为有错误是正常的,并给学生自我反思和改正缺点的时间。当然,“宽容”不等于放纵,不等于姑息迁就。
“鞭挞孩子,是教育最不适用的一种方法,因为惩罚会使孩子从良心的责备中解脱出来,把孩子推向教育的另一端。”这句话,值得每一位教育改正者认真回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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