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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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市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xx市关于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后,在市维稳办精心指导xxx委、县政府坚强有力领导下,我县迅速行动,扎实安排,着力解决影响我市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省会稳定风险,专项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扎实安排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开展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先后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了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组织,县委维稳办负责日常协调的工作机制。各镇(办)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由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按照属地和主管责任主动做好“排查化解,源头预防,动态管控,应急处置”各个环节的工作。县维稳办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指挥协调作用,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畅通信息传递渠道,统筹各方力量,及时研判各种矛盾和问题,推动工作及时有序开展。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在全县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了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取得良好效果。
二、突出重点,夯实责任
(一)涉稳风险排查化解工作稳步推进。按照“控增量,减存量、防变量”的要求,深入开展了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摸排调研工作,全面排查化解各类矛盾问题和风险隐患,最大限度地将各类不稳定因素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一是狠抓维稳措施落实。根据工作的需要和特点,对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分解,进一步强化了工作措施,夯实了工作责任。以两办文件印发了《xx县重大社会稳定风险防范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和《县级领导包抓解决影响我县社会稳定突出问题及责任分解。
(二)高度重视社会稳定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稳定风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执法大队综合科,具体负责社会风险稳定工作的日常事务。要求负责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科室、所要及时掌握工作动态,遇有苗头,立即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化解矛盾,确保不发生一起集体上访、社会不稳定事件。进一步落实了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签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局同各科室、所签定《社会稳定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落实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做到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社会稳定工作局面。二是对社会稳定工作后进科室、所实行“重点管理”和“黄牌警告”。根据各科室全年工作考核结果,对考核评比中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社会安全稳定工作中存在问题的科室、所实行了社会稳定工作“重点管理”,对排在最后第二位的科室实行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黄牌警告”,严肃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度。
(三)坚持“预防为主,防患未然”的基本方针,规范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是实行每月排查报表工作机制。各科室、所每月五日前向信访办报送社会安全稳定矛盾问题排查月报表。将发生在本部门的社会安全稳定问题通过报表形式集中上报综合科,通过综合科整理后集中将全市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统一上报局委会,使领导能够及时掌握全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情况。二是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按照省、市维稳办通知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集中排查调处活动,通过排查活动将排查出的问题集中交办到相关科室进行处理,工作效果较好。三是制定了处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急预案。为了及时妥善处置好市域内群体性社会安全稳定事件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府《关于建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的实施意见》,制定了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全市内各类信访突发性、群体性问题制定了可行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方法和步骤。
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从当前我市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情况看,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科室、所负责人对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在市委、市政府多次强调做好社会安全不稳定因素和人员的排查和稳控工作的情况下,仍存着麻痹大意的思想,没有采取有效的工作措施保持稳定。二是一部分初访问题没有得到及时解决,在处理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问题时,不够准确规范。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为了做好下一步工作,我们将进一步落实社会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一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细心听取,认真解决,妥善处理。要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社会安全稳定工作格局。二是进一步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制度。各科室、所要加大社会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力度,在工作目标上,坚持化解矛盾促稳定,确保稳定求发展;在工作原则上,坚持及时排查,各负其责,预防为主,依法处理;在工作措施上,坚持没有问题抓预防,潜在问题抓排查,发现问题抓调处。出现问题抓治理。三是进一步落实社会安全稳定工作问题调处制度。各科室、所继续推行“首问责任制”,强化“三初”问题的处理,要强化措施,加大力度,提前介入、超前化解,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把问题化解在基层。四是进一步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社会稳定工作实行量化管理,并列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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