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是比较特殊的会计,有哪些相关的论文可以参考?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篇,希望对你有帮助。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篇1
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
提要随着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自身的不断发展,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要求不断提高,而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仍是通过其7年以前颁布的制度、准则以及会计核算的相关性原则来确定的,已经在一些方面阻碍了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发展,并且已经不能满足越来越多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信息的要求。我们通过与
国外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比较,研究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
一、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含义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是各级政府、使用拨款的各级行政单位和各类事业单位核算和监督各项财政性资金活动、单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资金的运动过程和结果以及有关经营收支情况的专业会计。它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对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进行连续、系统、完整地核算和监督的经济管理活动。其主体是各级政府及各类事业、行政单位;其客体是财政性资金运动、单位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资金的运动以及有关经营收支过程和结果。
会计的权威大国――美国,其理论界公认的、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明确提出的标准,凡具备以下三个特征的,均应属于政府单位与非营利组织,并应遵循有关的会计准则:(1)资财供应者提供的各类资源不指望返还,也不期望取得经济利益上的回报;(2)对外提供服务或商品不以营利或获取某种营利等价物为目的;(3)不存在可以出售、转让、赎卖或一旦清算可以分享一份剩余资财的明确的所有者权益。
二、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阐述
(一)研究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重要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目标从其定义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核算,监督”,它直接影响到会计的其他方面,因此研究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的目标具有重要的意义。
1、经济体制改革使非营利组织的运行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我国的非营利组织改革已逐步走向市场化方向,采用更商业化的方式提供非营利组织的服务或产品,各种自由的收入来源也日趋多元化,占了单位经费相当大的比重,同时受托责任关系的发展也使委托人呈现多元化的格局。非营利组织的内部管理也不再仅仅局限于政府与非营利组织资金”的收支管理,而代之以绩效为导向的管理方式。
2、非营利组织不断发展,并且对与其相适应的规范有着迫切需求。我国各级各类的学校,文化艺术单位以及卫生机构等非营利组织在不断发展壮大的过程当中,其所面对的实际情况大相径庭,因此各类非营利组织需要“对号入座”的一整套与其相适应得会计规范,但是就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仍然采用的是对非营利组织不加区分、一统到底的会计制度,这显然已不能适应非营利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
根据非营利组织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非营利组织必须明确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现实要求,改革现行的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体系和报告模式,为有关信息使用者提供更多、更有用的会计信息。因此,对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研究是十分重要的。
(二)中外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比较。从会计理论看,会计目标有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两种不同观点。受托责任观强调会计目标是以恰当的形式客观、有效地反映资源受托者的受托经营责任及其履行情况;而决策有用观强调会计目标在于向信息使用者提供有助于决策的信息,更侧重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和有用性。决策有用观在强调决策信息有用的同时,并不否认会计在报告的受托责任,两者之间是互补的关系。根据非营利组织资金运动的特点,两种观点应该互相结合,而侧重点在受托责任观。
1、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目前,我国的预算会计规范没有专门就会计目标做出比较详尽的阐述,有关会计目标的内容一般在会计核算原则中的“相关性”原则中做概括性的描述。
1997年颁布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明确了会计基本目标、信息使用者和提供哪些信息。《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中指出:“总预算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和上级财政部门及本级政府对财务管理的需要。”《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中指出:“会计信息应当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各方了解行政单财务状况及收支结果的需要,有利于加强单位内部的财务管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试行)》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指出:“会计信息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管理的要求,适应预算管理和有关各方了解事业单位财务状况和收支情况的需要,并有利于事业单位加强内部经营管理。”
从上述内容看,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的基本目标是会计信息应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的管理需要,其信息使用者主要是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行政单位或事业单位自己,不能满足其他相关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导致缴费方和社会公众不了解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收费的合理水平和效果。所以说,我国当前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没有系统性,不够全面,仅限于提供财务状况和收支结果和适应“有关”需要,而“有关”到底是怎样一个范围、概念是模糊的。因此,我们有必要对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进行调整,更准确地披露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受托责任,提高会计信息的有用性,增加会计信息的透明度,为有关各方提供需要的信息,进一步分门别类地确定更具体的会计目标体系的构成。
2、国外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在国外,政府会计准则制定机构非常重视会计目标的研究,并专门发布概念公告,明确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以美国为例,美国政府会计准则委员会认为政府会计的目标是:“政府财务报告提供的信息应当有助于使用者:(1)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2)做出经济的、社会的,以及政治的决策……评价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最高目标,所有其他目标都必须与它相符合。”
该准则委员会认为政府会计的具体目标包括以下三个方面:(1)财务报告应当帮助政府完成政府向公民陈述受托责任的义务,并且应当有助于使用者评价政府的受托责任;(2)财务报告应当能够帮助使用者评价政府当年的业务活动成果;(3)财务报告应当帮助使用者评价由政府提供的服务及其履行义务的能力。由此可见,美国政府将反映政府的受托责任作为政府会计的基本目标,并通过具体目标来达到这个目的。
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于1980年12月发布的《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四号,即“非企业组织财务报告的目标”中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作了具体说明。在公告中,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明确指出,为满足多种多样的信息使用者对机构信息的需要,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应该提供以下几方面的信息:(1)对分配决策有用的信息;(2)对评价劳务供应能力有用的信息;(3)对评估当局的管理业绩和经营管理责任有用的信息;(4)关于经济资源、债务、净资产及其变动的信息。
同时,报告还列举了七项具体目标:(1)财务报告应向现在和潜在的资财供给者,以及其他用户,在分配资财给非营利组织做出合理决策时提供有用信息;(2)财务报告应向现在和潜在的资财供给者,以及其他用户,提供有助于评价某一非营利组织所提供服务及其持续提供这些服务的能力;(3)财务报告应向现在和潜在的资财提供者,以及其他用户,提供为评估某一非营利组织的管理人员履行其经营责任和其他方面业绩有用的信息;(4)财务报告应当提供关于某一非营利组织的经济资源、债务和净资产,以及各种交易事项对这些方面变动的影响;(5)财务报告应提供报告期内业绩信息;(6)财务报告应提供如何获取和使用现金或其他流动资产、借款及其偿还,以及可能影响资产流动性的信息;(7)财务报告应当列示有助于使用者理解财务信息的说明和解释。
从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看出美国的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的目标是相当明确的,并且其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非常广泛,包括所有关心政府与非营利组织发展的组织和个人,包括资源提供者、服务对象、治理与监督机关、单位内部的管理者以及各部门的职工等。政府与非营利组织提供的会计信息基本满足了信息使用者了解非营利组织财务资源受托责任的经管情况,为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
三、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的确定
会计目标理论主要包括会计信息使用者、会计信息的作用和会计信息的内容。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目标从信息使用者的角度可以划分为如下几方面:
(一)各级政府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以及宏观经济管理。这也是我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的最主要用途。各级财政部门的总预算会计信息反映各级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其结果,总预算会计的年报及各级政府的决算,反映着年度预算收支的最终结果。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按月、季、年以会计报表的形式向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提供会计信息,反映预算单位资金活动状况和经费收支执行情况。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财政总预算会计提供的信息是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宏观经济管理部门了解情况、制定政策、管理与预算监督执行过程、编织下年度政府预算及进行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信息依据。
(二)行政、事业单位的管理者,用于各预算单位的核算和管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在反映预算收支执行情况的同时,也反映着本单位的资金运行状况,是各预算单位制定财务收支计划,进行经费管理和实行经济核算的重要的信息依据。那些有经营业务的事业单位,还需要应用会计信息进行财务或成本分析和管理。
(三)立法机关和审计机关,对于政府收支的审核监督。在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核政府、决算收支,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信息集中通过预算、决算形式传递给立法部门和公众。审计部门在对政府收支活动进行审计时,也需要大量的会计信息,以监督评价单位经管资财的履行情况,维护财经纪律。
(四)资财供给者。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资财供给者,主要是指广大的纳税人,以及政府债券的购买者、缴费人等。他们根据人民代表大会所通过的决算报告,评价政府单位的经管责任和经营业绩。
此外,供应厂商、服务对象、本单位职工等也需要利用会计信息,以了解和监督单位的有关情况。
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论文篇2
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问题的研究
摘 要 由于我国起步较晚,一些体系的建设还不太完善,需要对比借鉴西方的先进技术。基于我国的国家性质,我国的会计制度较之西方也有很大的差异,今天我想谈一下关于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改革问题的研究。
关键词 政府 非营利组织 会计制度 会计改革问题 中西方对比
前言:虽然我国政府及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发展迅速,且逐年完善,但距离世界先进水平还有一定的差异,要缩小这段差异,就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现在真正的实力及国际先进的高度。正所谓:“见贤思齐”就是这个道理。
一、政府会计改革
1.我国政府的会计制度及缺陷
我国的政府会计制度在严格意义上来说还没有建立。因为我国在现有制度用语上还从未出现“政府会计”之类的字眼,更多的是“预算会计”,缺乏完善具体的政府会计标准及目标,再加之我国现行预算会计是对各级政府预算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进行完整、连续、系统的核算和监督。透明度差,这是一个主要的矛盾的来源。再加之我国的会计体系属于纵向财政会计体系。它的主要缺点是:预算会计体系造成会计制度条块分割,下属的各组成部分之间的协调性较差,并强化了内部结构体系之间的利益关系,相比较而言是“弊大于利”。
随着我国的财政体系不断完善,但由于预算会计体系各组成部分之间协调性较差。一方面存在交叉重叠,另一方面又存在空白之处,影响了预算管理效果;再加上,我国事业单位的组成相对较复杂。因此,不是所有的事业单位都适用于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我看来,现有的预算会计已难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和改革的需要,我国预算会计改革势在必行。
2.我国的会计改革方向
政府会计要服从于政府整体受托责任的实现,并服务于政府整体受托责任的全面真实反映。政府会计系统为公共财政管理的控制、管理及计划目标服务。如果没有政府会计提供的相关信息,各级政府的控制、管理和为计划目标服务的功能就难以实现。
在我看来,我国现在距离西方国家的会计制度水平还有很大的差距,我国的会计改革方向很明确:结合本国国情,合理地借鉴西方的先进制度,取长补短,合理的完善我国政府及非盈利组织的会计制度。
二、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
1.我国非盈利组织的会计制度及弊端
非盈利组织的范围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我国对公共产品及公共服务的投入、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投入等,仅以“以拨作支”反映在当年的财政支出中,一旦支出,就不再对其进行有效的追踪与监管。更不可能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分析,从而无法反映政府耗用资源的情况,无法提供政府运营成本费用信息。而所形成的资产及投资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不予以确认、计量。这种模式不仅这种现状不利于政府提高公共产品与绩效管理,掩盖了铺张浪费,甚至贪污腐败现象,也不利于国有资产包括存量与增量的管理,更易导致国有资产大量的流失,大大降低了公共管理的效率。另外,对已形成的固定资产也不计提折旧,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其实际价值越相背离。这不能不说是我国预算会计的缺陷。
非营利组织发展迅速,分布范围比较广,但针对我国民间非营利组织的财务会计制度出台较晚,预算会计又不能满足核算要求。
2.我国对非盈利组织会计改革的研究
为了改善我国非盈利组织的会计现状,首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会计制度的透明度。现在网络风传的郭美美炫富事件就是因为会计制度的不透明,所引来社会对非盈利事业的质疑。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政府与非营利性组织的会计改革将会惠及到我们每一个人身上。但在现行的社会形态中,我们每个人都有权对政府及非盈利组织的会计预算及支出等有一定的了解,这就强调了会计制度的透明性。
另一个重要的途径就是----权责发生制。权责发生制是指以实质取得收到现金的权利或支付现金的责任权责的发生为标志来确认本期收人和费用及债权和债务。这样就会有效避免一些现有的缺陷。在权责发生制下,收人和费用都是按现金收人支出或者未来现金收人支出(即债权债务)来进行确认的,而不是像收付实现制那样,以现金的收人支付来确认收人费用。简单的来说,权责发生制就是以权利和责任的发生来决定收人和费用归属期的一项原则。
这未尝不是一个值得借鉴的方法。但是真的实施起来,还是有一定的困难的。
三、中西方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对比
1.中西方会计改革的相同点
中西方只有对非营利组织的定义是相同的-----非营利组织不以营利为目的。社会因素及环境因素的不同,中西方在政府的一些其他定义及追求目标上,就没有相同的了。但中西方在 会计制度的改革方向上还是存在一定的相同点的:目标相同----为了更好的服务社会,便民利民。为了建立更加完善的社会机制,使大家的规范性更强。
2.西方会计制度的先进性
西方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由民间机构制定,特征是准则具有开放性,并强调理论研究与实务相结合。我国《会计法》第八条规定:“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由国务院财政部根据本法制定并发布”,这表明预算会计准则或制度由政府财 3.如何在会计制度方面取长补短
西方国家会计制度的透明度高,无论是政府,还是非盈利组织,会计信息的披露都是非常透明的。这样的话会使大家安心。但如果不透明的体制,无论它是如何健全,运作如何正常,给每个人的心里造成一种负担,大家不会真正理解政府及非盈利组织做出的决定。
我们应该从自身出发,向西方国家学习他们的一些先进性,比如说,他们不强调统一性,与求同存异是一个道理,大家的理念不可能完全一致。另外,守住原则底线就行,不必强调必须的一致性。政府与非营利组织的具体会计处理程序和方法往往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和选择性,会计人员可以根据实际经济业务的情况和个人的判断,在准则的指导下进行会计操作。
结语:我国虽然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政府及非盈利组织的会计改革还有很长的路遥走。但只要我们认清当前形式,把握机遇,迎接挑战,我们一定会赶超西方列国,成为世界先进。
参考文献:
[1]杨正清.中西方非营利组织会计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金融经济.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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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杜滨,李若山.企业内部控制与单位负责人的法律责任.财务与会计.2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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