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嵌入式居住”实施方案·1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加快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结合本市房地产开发建设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自治区党委九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和市委相关会议精神,通过对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采取一系列引导政策和控制措施,切实落实各民族群众相互嵌入式居住要求,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建立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二、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疏堵结合”的原则,制定完善政府引导政策和交易控制措施,充分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作用,实现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按照嵌入式居住要求交易和管理。
三、组织机构
市嵌入式居住建设领导小组和各区嵌入式居住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市嵌入式居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嵌入办”)、各区嵌入式居住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嵌入办”)和成员单位具体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四、工作措施
(一)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在土地挂牌时,须增加嵌入式居住比例要求的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挂牌条件摘地开发。
(二)按照嵌入式居住要求改造提升全市房屋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对新建商品房开发项目的产权交易,严格按照确定的各民族比例要求进行系统管控。
五、激励政策
(一)按照“先征收、后列支”的原则,可将开发项目缴纳的土地出让金部分收益,用于该项目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
(二)依据城市规划,适当提高项目的容积率。
(三)按照嵌入式居住要求购买商品住房的,购房交易契税予以全额财政补贴。
(四)在项目开发的区域,按照嵌入式居住要求,考虑各民族宜居的需要,合理规划建设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六、职责分工
市嵌入办:负责对每一个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根据区域居住各民族比例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嵌入式居住民族比例,报市嵌入式居住建设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负责监督项目的实施、产权交易和后期管理;负责组织对现有已形成的各区域民族比例进行摸底调查。
市国土资源局:在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挂牌和出让协议中,明确嵌入式居住民族比例条件。
市规划局:按照嵌入式居住要求,规划配套相应的服务设施,并提出奖励容积率的意见,报市规划和土地管理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按照嵌入式居住要求,负责立项和改造现有市房屋交易信息系统;建立市、区(县)、管委会(街道)、社区四级房产交易信息管理平台,实现各区及时掌握房屋产权登记情况和实时监控。
市建委:负责新建商品房项目服务管理,加快项目区域嵌入式居住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土地出让金收益支持新建商品房项目基础和配套设施建设;负责新建商品房项目购房交易契税财政补贴资金、四级房产交易信息管理平台和改造升级市房屋交易信息系统的资金安排。
各区:负责新建商品房项目后期监管;安排管委会(街道)、社区监督嵌入式居住措施的落实,发现问题,及时向区嵌入办反馈;加强新建商品房项目的跟踪服务,优先完善项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市嵌入式居住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市嵌入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各区和有关部门参加的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各司其职,明确责任分工,分解落实任务,确保工作及时推进。
(二)加强考核督查。将新建商品房项目嵌入式居住工作纳入嵌入式居住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定期开展督查,及时通报工作落实情况。
(三)强化政策评估和风险管控。对政策和措施实施情况实时进行分析研判和风险管控,确保嵌入式居住工作取得实效。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嵌入式居住”实施方案·2
“太好了,我们的新家又在一栋楼上,串门聊天跟以前一样方便。”伊州区西河街道西菜园村村民麦合博甫·吾外斯说道。他和张东福住平房时就是好哥们,这次西菜园村一期征迁工程,就地安置的两栋楼按照一定的民汉比例进行安置。巧合的是,他俩又将住在一栋楼上,这可乐坏了两兄弟。
5月8日,记者从哈密市住建局了解到,为加快和推行各民族之间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贯彻中央第二次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的重大战略部署,落实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哈密市委、市政府于2016年底提出《哈密市推进嵌入式居住工作方案》,哈密市住建局按照《方案》要求,结合行业工作实际和特点,通过强化城市规划功能,契合各民族生活习惯,注重建筑设计,强化商品房买卖交易、保障性住房分配和安置,以规划、设计、审图、施工、质量、验收等有效措施,确保各民族之间嵌入式居住生活格局顺利实施。
哈密市住建局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时,合理配置和布局双语幼儿园、学校、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确定居住区规划条件时明确嵌入式居住比例;明确各民族婚丧嫁娶、牛羊宰杀等生活服务设施建设内容、配建规模,满足各民族生活需求;居住小区的建筑设计充分考虑各民族居住习惯和实际需求,在造型、户型、结构等方面考虑满足各族群众不同需求。充分展示哈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体多元的文化特征,努力营造各具特色、相互融合的各民族生活空间布局。
在新建商品房销售和二手房买卖交易环节,哈密市住建局认真落实市委、哈密市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充分发挥和调动企业及群众的积极性,对响应嵌入式结构政策落实的群众给予一定的补助;对各民族嵌入式居住老旧小区加大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力度,充分满足各民族生活特需服务设施场所的要求。目前,哈密市住建局正在积极争取开展嵌入式居住试点推广工作,在已有的区域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明确表示积极响应这一政策,在商品房销售的过程中,通过企业让利、政府优惠等有效措施落实嵌入式居住结构的销售推广和营销工作。
同时,在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征迁安置的同时,按照分配对象民族结构比例,依据门对门、户对户、楼上楼下的方式进行分配;对已分配入住的小区,在后期退出新增保障对象的过程中,加大对公共租赁房违规行为审查和清退力度,逐步调整民族居住比例,达到嵌入式比例的要求。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嵌入式居住”实施方案·3
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嵌入式居住” 实施方案 xx地区是一个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生活的汉族、哈萨克族、维吾尔族、回族等10余个民族,各民族相互“大杂居、小聚居”的生活环境基本形成,各民族之间互学、互助,交流、交融,维护了良好、和谐的生活环境。为深化地区嵌入式居住环境,根据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坚持把民族团结作为各族人民的生命线,促进各族人民相互嵌合,通过政府引导、群众主动、设施完善等途径,着力改善各民族居住环境,共建团结、和谐、包容、美丽的新时代居住生活环境。
二、具体方法和措施 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发挥在规划、设计、房地产业监管、城镇障性住房、农村安居富民等优势,促进各民族互助、互融、团结、互助。
(一)深入挖掘当地民族特色元素。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挖掘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特色、民族俗文化、特色饮食、生活方式等,通过规划、设计赋予生活社区、村庄鲜明的特色民族融合文化元素,满足各民族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牵头科室:规划局 配合科室:房产科、安居富民办 (二)配套完善生活服务设施。完善城乡居住小区、村公共服务设施(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和各民族生产生活特需(婚丧嫁娶、割礼、乃孜)服务设施场所。
牵头科室:城建科 配合科室:规划局、房产科、安居富民办 (三)加快推进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结合年度棚户区改造任务完成情况,有计划、有步骤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分配安置房采取民汉搭配的方式,通过引导,形成各民族杂居的生活环境。
牵头科室:棚改办 配合科室:房产科、规划局 (四)积极推进老旧住宅区综合整治。改善老旧小区供排水、供热、供暖、供气、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满足各民族生产生活的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牵头科室:城建科 配合科室:房产科、规划局 (五)引导和鼓励开发建设特色住宅小区。引导和鼓励开发商开发建设居住环境良好、配套设施完善的居住小区,按嵌入式居住要求进行销售,有效引导小区内各民族居民形成嵌入式居住形态。
牵头科室:房产科 配合科室:规划局、城建科、建管科、审图办、质监站 (六)适当控制保障性住房分配比例。按照嵌入式居住要求,分配已建成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各民族基本住房条件,做到应保尽保。
牵头科室:保障办 配合科室:规划局、房产科 三、保障措施 (一)规划引领。指导各县市在编制生活区各项规划时应合理配置和布局嵌入式居住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在确定居住区规划条件时,要明确满足各民族婚丧嫁娶、牛羊宰杀、公共厕所等生活需求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内容,并明确配建规模和控制要求。
(二)重视设计。住宅小区建筑设计要充分考虑各民族居住习惯和实际需求,在色彩造型、户型结构等方面考虑满足各族群众不同特性需求。特别时在普通住宅小区开发设计阶段,要严格把关,调动开发企业的积极性,开发建设符合各族群众生活习惯的高标准住宅小区。
(三)强制条款。未达到嵌入式居住要求的施工图审查不予通过;
未按规划完成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不予规划竣工认可,不予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不予办理房屋登记,对擅自变更嵌入是居住规划条件和设计方案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查处。
(四)强化考核。各县市在实施安居富民工程和危房改造时,将落实嵌入式居住纳入检查考核要求;
在打造整村推进及新划宅基地时要严格落实嵌入式居住要求。
XX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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