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协议双方:
甲方: 赵大社区居委会
乙方: 安徽弘大律师事务所
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化解基层社会矛盾,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依法充分有效地发挥律师职能作用,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现就乙方律师进社区提供法律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方式:
乙方确定 律师定向负责为甲方及甲方居民提供进社区法律服务工作,甲方为乙方服务提供必要的场地和其他便利条件。
二、服务内容:
1、根据甲方需要,在甲方辖区内开展 “律师进社区法律服务”活动,把法制宣传资料、法制信息和法律服务送到社区,积极为社区居民免费提供法律咨询;
2、根据甲方需要,对社区普法骨干、社区居民举办法律知识辅导班、专题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3、为社区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意见;
4、积极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五保户和特困户等提供法律援助;
5、协助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工作,积极参与预防和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
6、围绕甲方招商引资、土地征用、城市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体系建立、企业重组改制和破产中出现的法律服务需求,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乙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对于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需要乙方律师参加诉讼代理的,乙方优惠收取当事人代理费。
三、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指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甘于奉献的律师为甲方及甲方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服务过程中不得谋取任何非法利益,不得损害甲方及甲方居民的合法权益。
四、服务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自20XX年3月 日起至20XX年3月 日止,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顺延一年。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当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工作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二〇XX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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