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事务中心进行了精心管理,我们中心承担了创建任务有五个指标,我们对照指标要求进行了认真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第一个指标:规范行政行为,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简化程序;
(1)指标要求:本指标由市政府法制办、政务中心牵头,评价方式为材料评审。
(二)自查:与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局合作,对全市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进行了深入调查,先后进行了4次清理和审批。最后一次是在,通过清理和审批,市级保留了429项行政审批服务项目(其中行政审批项目195项,公共服务项目164项,日常监督项目70项),比年度清理结果减少178项,减少29%,比年度清理结果减少100项,减少19%,实现了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和标准的统一,提高了行政审批效率。行政审批部门应遵守精简、高效、便捷对现行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了两次清理,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环节,缩短承诺完成时限,明确每个环节的处理时间和负责人,并将平均承诺率从10%提高到30%。增加窗口授权,有效提高行政审批事项和服务事项现场完成率,确保按时完成率100%。
第二个指标:设有政务服务中心,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均在政务中心办理
(1)指标要求:指标由市政府政务中心牵头,评价方式为实地考察和材料审查。
(二)自查:市行政服务中心于2001年7月正式运行,2001年3月统计结果:全市现有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部门42个(消防队单列),其中行政中心有窗口24个,行政中心无窗口18个,共457个项目。其中,窗口受理项目116个,受理率25.4%,窗口可办理项目104个,现场完成率22.8%。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涉及15个部门,涉及52项。经济信息局2项、环保局2项、农业局1项、住建局3项、气象局1项在政务中心窗口受理办理;政务中心窗口受理消防队1项、安监局1项。其余41项不予受理,在政务中心窗口办理。
第三个指标:遵守职业道德,公开服务标准和程序,规范服务,诚信守法;
(1)指标要求:指标由市政府政务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评价方式为实地考察。
(二)自查:全市采取多种方式(如电子政务大厅、政务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等。)披露项目名称、法律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程序、收费标准和依据、承诺时限、联系电话、服务流程和结果,并落实第一个问题
第四个指标:有一个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1)指标要求:该指标由市政府政务中心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评价方式为实地考察,要求符合评价标准。
(2)自查:一是完善行政审批电子监控系统。对窗口部门的审批服务和工作实施及时的视频监控和数据监控,及时发现、纠正和处理办事过程中的相关问题。二是开设城市行政效能投诉电话和市政府服务中心投诉电话,方便企业和群众投诉服务窗口的违规行为。三是在政府服务中心网站上设立投诉平台,方便企业和民众网上投诉。四是回访企业和劳动人民。向群众发放评比卡,向客户进行电话回访,对企业、社区、城镇进行实地考察,广泛收集对窗口工作的满意度。
第五,完善社会监督机制。聘请人大代表、CPPCC委员、社区群众、企业代表、乡镇群众作为政府服务行为和作风的监督员,收集社会对窗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第六,完善通报和考核制度。市行政服务中心每月对窗口工作进行一次评估报告,市行政效能办定期报告本部门行政效能建设情况,由市政府纳入窗口部门年度目标考核。
第五个指标: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85% ;
(1)指标要求:本指标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评价方式为问卷调查,指标要求达到85%以上。
(二)自查:市政府服务中心建立了回访制度,通过现场咨询形式、电话或走访企业、基层评估文书等方式对劳动群众和企业进行回访。近年来,劳动人民和企业对政府服务中心的满意度达到100%,对政府服务中心的有效投诉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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