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司法宣传的调查报告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报告越来越有用。我们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涵盖报告的基本要素。一听报告就晕?以下是小编收集的关于加强司法公开的调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宣传是任何国家或政党表达政治观点、维护自身政权的重要工具。由于中国几千年来“人治”的影响,社会的法治和公众的法治观念还处于起步阶段。如果我们不知道或者不善于利用宣传手段来表达自己的想法,传达法律的精神内核,那么社会和公众就会对现有的法律视而不见,然后对法院的投诉和对法官公正性的怀疑就会应运而生,随之而来的就是纠缠不休的诉讼、上访等问题,从而导致重复劳动的倍增。我们必须加强司法宣传,以实现公正和效率的目标。那么,目前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如何加强司法宣传工作?本文结合多年基层法院宣传工作的经验,做一些粗浅的探讨,以供参考。
一、当前法院司法宣传中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司法公开制度规范。第一,现有的宣传工作体系只有一个统一的原则,具体报道的规模范围由各个法院控制,由于宣传人员能力的差异,使得法院的宣传工作总体上呈现出不平衡的状态。二是建立促进法院宣传工作的评估机制。如果评价方法不能合理设计,不能充分发挥引导警察在司法宣传方向和内容上的积极作用,警察很可能会激发追求卓越、片面追求稿件率等因素,从而增加新闻报道,减少深度报道;为了满足媒体和受众的需求,增加案件报道,减少教育普及,可能会使法院的宣传工作偏离其目的,产生相反的效果。
(二)司法宣传内容的局限性和狭隘性。由于新闻媒体在报道内容上越来越注重受众和广告主的需求,而在法院司法宣传的众多内容中,只有对各种典型案件的审理才能吸引最大受众群体的注意力,促使媒体进行采访报道,限制了法院司法宣传的范围和内容,逐渐变得狭窄。同时,媒体为了在有限的空间内发布尽可能多的广告,不断减少其他空间,使得300字以内的新闻报道日益成为主流。但一些深度报道,尤其是一些与法院改革建设相关的大型宣传报道,缺乏发表的场所,这与当前法院宣传的大趋势和目标是背道而驰的。
(c)法院和新闻机构之间缺乏互动监督。法院有权利也有责任对新闻报道的客观真实性进行审查和监督,这与实践中的新闻舆论监督形成了相互平衡的关系,但法院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滞后。一些法院宣传工作未能及时适应媒体变化和新闻需求,做出相应调整,影响了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
二、加强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
(一)完善制度,规范法院司法宣传工作。根据新闻宣传的灵活特点,在制定统一的、自上而下的宣传工作纪律进行规范管理的同时,各法院应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上级机关在发布法院宣传原则性规定的同时,可以进行标注说明或举办培训班组织学习,并在一定范围内就相关问题达成共识;同时,对现有评估机制中不合理的部分进行修改,以提升司法宣传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重视司法宣传人员的培训。从事宣传工作的人都知道,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需要全面的知识和能力,需要大量不为人知的工作,牺牲大量的休息和娱乐时间。因此,各法院应根据自身实际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鼓励大家多做宣传工作,提拔使用宣传工作突出的干部。
(三)努力提高法院司法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当前,法院宣传工作要顺应政法新闻的需求形势,及时调整工作方法,树立精品意识,加大报道力度、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法院宣传报道的质量和水平。比如,在报道内容有限的不利条件下,法院可以以案件的审理为载体,以简单的方式说明法律的含义、理论和真理,同时结合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和法院改革做进一步的宣传,从而形成良好的舆论环境;它还可以在捕捉新闻要点、措辞、报道技巧等方面得到改进。,从而满足媒体报道和受众的心理需求并被他们所接受。
(4)法院应与新闻机构广泛接触和合作。一方面,法院要改变被动的工作作风,主动与新闻机构接触,建立稳定的信任合作关系。通过接触和交流,双方可以在一段时间内就政法新闻宣传的重点达成共识,从而把握新闻宣传的规模,充分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还可以通过建立发言人制度、与新闻媒体联合设立专栏报道等方式,定期介绍法院工作重点,公布重大、典型案件审理情况,组织法院重点报道和日常报道。另一方面,法院要正确对待舆论监督新闻,认真听取新闻机构的正确意见,及时纠正,将法院的司法宣传工作推向更深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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