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房屋买卖承诺书是指转让方和受让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承诺书。已经为每个人编制了一些20xx年的房屋销售承诺。请参考。
20xx年房屋买卖承诺:第一章:买卖承诺模式
致陕西某有限公司:
本票刘(IDNo。:)已与陕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协商购买贵公司位于咸阳市人民路金帝国际办公中心6楼0601、0602、0603、0604、0605号的五套住房,总面积638.8㎡。
承付人刘郑重承诺:本人将于20xx年10月30日前,在贵公司签订上述五套房屋的书面买卖合同,并同时完成全部购房手续。如果到期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我愿意向贵公司支付人民币伍拾万元(¥ 500,000.00元)违约金,违约金由贵公司扣除。同时我放弃购买以上五套房子,由贵公司单独出售或处置。
特此承诺
提交人:
年月日
作者:孙希敏律师
执业许可证号。: 245543
办公室电话:029-38137058
手机:
电子邮件:#url#
单位:陕西天之交律师事务所
地址:xxx咸阳市人民东路9号怡和大厦404室
邮政编码:7120xx
20xx年房屋买卖承诺书:出卖人:【IDNo。]:
地址:
卖家:[身份证号码]:
地址:
卖家:[身份证号码]:
地址:
一、卖方承诺:
出卖人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出卖人、该房屋及其所有权人)
以下简称物业)。物业地址以买卖合同附件一(房屋平面布置图)为准。如有差异,双方同意进一步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的理由。现出卖人已收到并确认买受人及中介机构购买该房屋的要约,并同意在下列条件下将该房屋出售给买受人:
1.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预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为准)
以此为准。如果实际面积不同,卖方同意根据本承诺书规定的面积单价增加或减少付款,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的理由。
2.出卖人同意承诺以人民币(¥元)出售该房屋。
3.收取定金时,出卖人必须出示【房产证】【预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
配偶同意出售】【委托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买受人办理产权手续时,出卖人无条件提供办理产权手续期间的所有证明文件。
4.出卖人承诺该房屋将处于【空置状态】/【有现有家具电器】/【有现有租赁】等。
交易。
5.出卖人应当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不得隐瞒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
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出卖人应当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办理好产权纠纷、债务、税费、租赁、抵押等事宜,并保证过户完成后买受人对上述事项不承担责任。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和中介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因出卖人原因导致该房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或该房屋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则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费用。
6.出卖人承诺在办理产权手续时协助买受人签署相关过户文件并出示相关证明文件
在产权登记完成前,还清所有产权、债务、税费、抵押、银行抵押出资、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电话/管理/设备开通、物业维修基金)。
7.卖方同意,如果卖方签署本承诺书,卖方将无条件协助买方办理产权转让。
记住手续。
8.卖方同意由卖方负责税费,买方负责税费,其他相关费用分别为
自我负责。
二、卖方配偶及共同所有人签字(盖章):
卖方配偶及共有人对上述承诺的认证意见:
卖方(签名):(盖章或手印)
日期:20xx年7月23日
20xx三卖方房屋买卖承诺书:【IDNo。]:地址:
中介:[身份证号码]:地址:
一、卖方承诺
出卖人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所有权人),该房屋及所有房产(以下简称该房产),该房产的地址以买卖合同附件一(该房屋平面图)为准。如有差异,双方同意进一步修改,并同意不以此为理由取消交易。现出卖人已收到并确认买受人及中介机构购买该房屋的要约,并同意在下列条件下将该房屋出售给买受人:
1.该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以【房产证】【预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为准)。如果实际面积有任何差异,卖方同意根据本承诺书规定的面积单价增加或减少付款,并同意不以此作为取消交易的理由)。
2.出卖人同意承诺以人民币(¥元)出售该房屋,并同意按以下方式收款:
a)签署本承诺书后,收取人民币(¥元)作为临时存款;
b)在时间或月、日、月或之前收取人民币(¥元)作为附加保证金;
c)应在年月日或之前收取人民币(¥元),作为第一笔余额;
d)物业价款余额为人民币(¥元),于(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日)、(时)收取
3.收取定金时,出卖人必须出示【房地产证】【预售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共有人/配偶同意出售】【委托证明】等相关文件;买受人办理产权手续时,出卖人无条件提供办理产权手续期间的所有证明文件。
4.出卖人承诺该房屋将以【空置状态】/【现有家具电器】/【现有租赁】等方式进行交易。
5.出卖人应当保证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所有权,不存在隐瞒与该房屋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等违反诚实信用的行为。出卖人应当在办理交易过户手续前办理好产权纠纷、债务、税费、租赁、抵押等事宜,并保证过户完成后买受人对上述事项不承担责任。否则,卖方应赔偿买方和中介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如因出卖人原因导致该房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或该房屋被政府或司法机关查封,则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全部费用。
6.出卖人承诺在办理产权手续时协助买受人签署相关过户文件并出示相关证明文件,并清偿全部产权、债务、税费、抵押、银行按揭供款及杂费(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电话/管理/设备开通及物业维修基金等)。)之前完成产权登记。
7.出卖人同意,在出卖人签署本承诺书后,买受人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当月日前,因出卖人的在先责任及其他不完善事项导致的产权无法办理的,出卖人除返还定金两次外,还应当向居间方支持上述房价款的6%作为违约金。 赔偿买卖双方的咨询和中介服务费之和,并支付买方为追究违约方对买方的违约责任而发生的律师费。
8.卖方同意由卖方负责卖方的税费,买方负责税费,其他相关费用自行承担。
二、中介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卖方按上述承诺条款行事;
2.如果双方发生合同纠纷,中国价格方将公平、公正、公开地调解买卖双方的合同纠纷。协商不成的,违约方与守约方共同起诉。一方提起诉讼的,应当及时无条件受理。
三.本承诺书一式三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买方一份,中介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卖方同意,由本承诺引起的任何争议应由卖方和中介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对方可以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备注:
五、卖方配偶及共同所有人签字(盖章):
卖方配偶及共有人对上述承诺的认证意见:
卖方(签字):中介(签字):
(印章或手印)签名(印章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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