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石家庄书香导游服务有限公司的导游,为了给游客提供优质的导游服务,为导游行业和旅游行业树立良好的形象,我承诺本着对游客、对旅行社、对书香导游服务公司、对自己的生活负责的四大责任精神,在导游活动中满足以下要求:
一、开展导游活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导游管理条例》,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尊严,不损害国家利益、民族尊严和社会公共利益。
二、在导游活动中,自觉遵守敬业、诚实、公平、服务游客、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对他人礼貌待人,尊重游客的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个别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提出的低级趣味的解说要求会被委婉谢绝,解说介绍中不会掺杂涉及政治的段子等低俗淫秽内容。
第三,在导游活动中,要着装整洁,衣着得体,举止大方,言行诚实可靠,佩戴导游证,手持团旗,随身携带旅游计划,配合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在导游活动中,要为游客提供规范、规范的服务,严格按照旅行社确定的接待计划安排旅游活动,不得随意增减旅游项目或终止导游活动。承诺不离开团队进行私人活动。
五、在导游活动中,不要向游客推销商品或向游客购买商品,不要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游客索要小费。
六、在导游活动中,不欺骗、胁迫或者诱导旅游者消费,不与经营者串通欺骗、胁迫或者诱导旅游者消费。
七、在引导旅游者游览过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向旅游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警示,发生突发事故时挺身而出,按照旅行社的要求和当时的实际情况,采取措施防止危害的发生。
八、在导游活动中,因本人责任给旅行社和有关当事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本人承担。
九、绝对服从导游服务机构的管理和业务安排,团不选路线挑团,导游活动由导游服务机构指定后进行。未向书香导游服务公司报告,未经许可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未承接导游业务,进行导游活动。一旦发现,我愿意接受吊销导游证的处罚。
十、导游业务按国家旅游局颁布的《导游服务质量国家标准》进行,以便做好导游的准备工作,策划导游,总结导游,讲解内容,服务标准和质量依据。
担保人签名: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三份,服务机构、旅行社、导游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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