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严格控制机构编制,严格按照规定的岗位数量配备领导干部,减少机构数量和领导岗位数量,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总数,根据省市编报的《关于报送控制和减少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xx年底编制总额
20xx年底,该县各级行政人员共有1,061人(包括15名来自地方团体的自封人员)。其中,有93个党委、15个人大、287个政府、10个CPPCC成员、24个团体、41个法院、31个检察院、167名公安人员、33名司法人员和360名镇机关行政人员。
截至20xx年底,该县各级共有5,167个机构,包括4,137个全额拨款机构、505个差额拨款机构、130个自助机构和395个城镇机构。
二、控制和补遗的总体目标
严格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要求,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不增加确需设立的机构编制,实行机构编制总量调整或从事业单位清理标准中收回解决业务编制问题。加快事业单位清理规为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奠定良好基础。到2023年底,全县各级行政机构总数控制在1061个,营业机构总数控制在5634个,力争五年内减少而不增加。
三.控制和减少编译的措施
(一)加强机构管理,严格控制机构数量。严格执行省市级审批制度和分级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上报审批。坚持组织机构设置一支钢笔。审批制度。凡涉及机关事业单位职能调整、机构设置、领导职数增减的组织事项,均由县组织部按程序统一办理,对文件、会议纪要、领导讲话、上级业务部门建议等形式要求新设机构和机构升级的事项,要严格把关,不得作为机构设置的重要依据。今后原则上不设立新机构,需要设立的公益机构按撤一建一,合并成型,先减后增严格审查和控制的原则,确保机构数量只减少。
(二)加快清理公共机构。按照事业单位清理规范工作要求,对职能相近、萎缩退化的事业单位进行全面整合合并,恢复人员编制,坚决杜绝承担行政管理职能、从事市场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审批。
(三)盘活编制资源,实行动态管理。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根据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动态管理原则,加强评估与评审,采取自查与自查、抽查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认真梳理各单位职责,根据单位职责任务变化,优化调整单位间编制,减少过去职能弱化、业务萎缩、机构较多的人员编制;增加职能强化、业务增加的机构人员编制;清理规范事业单位业务编制,优先解决公共服务需求,保障民生,吸纳紧缺高层次人才。
四.监督检查措施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组织机构设置和财政资金方面的管理政策,逐步建立组织机构设置与组织、人类社会、财务管理相匹配的综合约束机制,从源头上控制组织机构的成长。认真贯彻中央机构编制办公室、监察部发布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和《机构编制纪律处分的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政策规定,对于违反纪律和规定的行为要及时纠正,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切实维护机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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