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520,又是爱情见证好日子,希望我们婚姻美满幸福。日前,国务院批复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意味着就算在外地一样也能办理登记,大家一起来看看有哪些省份!
自2023年5月12日起,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 (自治区、直辖市) 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试点期为2年。
跨省通办领证的好处
首先,婚姻登记便民利民,减轻负担。相较于老办法“要求一方回原籍办理婚姻登记”,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免除了登记当事人长途跋涉的舟车劳顿,能够节省大量时间、人力、物力和经济成本。此外,对于负责受理审批的公共服务部门来说,减少线下流程,实现“一网通办”也可以减少人工耗费,减轻工作负担。
其次,借助技术,创新方式。除了依托发达的信息网络,打破时空地域阻隔,实现网上办、异地办,婚姻登记“跨省通办”的难得之处还在于,其打通了民政和公安两大数据库,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一盘棋。跨网络、跨部门、跨地域打破信息壁垒,彰显了政府积极拥抱新技术、新理念的态度及为满足民需不怕给自己找麻烦,勇于创新工作方法的决心。
最后,完善制度,转变职能。此举是“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在婚姻登记这一基本民生公共服务领域的推进,本质上是“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适用面的延伸,是改革啃下的又一块“硬骨头”。其更有利于使婚姻登记制度更加适应当今社会人口流动及公共服务均等化程度加剧的现状,从而助力“放管服”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和服务型政府的转型建设。
国务院关于同意扩大内地居民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批复
国函〔2023〕34号
民政部:
你部关于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扩大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调整后,在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实施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跨省通办”试点。
二、在试点地区,相应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目录附后)。调整后,双方均非本地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婚姻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婚姻登记。
三、试点期为自批复之日起2年。
附件:国务院决定在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地区暂时调整实施《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目录
国务院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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