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学生安全管理的通知》精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保障学生安全和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行政和司法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提出如下要求:
一、珍爱生命,不断强化自我安全保护意识。
二、在校外行走时,不要追车、爬车、抓车;不要在路上横冲直撞;自行车应有完整的铃、闸、锁,不得骑行、无车骑行或超载车辆。
三、注意食品安全,不吃变质的水果和食物,不吃零食,不喝饮料,不在没有卫生保障的摊点吃饭。
4.未经许可,不得拉电线或使用电器;禁止携带火种进入宿舍;上学不带手机。
5.不要爬学校墙壁、宿舍、教室和树木;不要进入施工现场。
6.不逃学或旷课;不得进入网吧、歌舞厅等营业性娱乐场所。
七、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放学准时回家,在外逗留或夜间逗留。
8.不要在校园里追逐打闹;不在楼梯上时挤压或奔跑。
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抽烟,不喝酒,不染发,不烫发,不留奇怪的发型,不穿奇怪的衣服,衣着整洁,不在宿舍楼外穿拖鞋和背心。
十、正确处理同学关系,不打架,不携带刀具、棍棒等危险品进入学校。
十一、不自动使用他人物品;不得勒索、盗窃、损坏他人财物或者盗窃、损坏公共财物。
12.在正常上课时间确实需要离校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在出具请假证明后同意离校;学生自己出门,未经允许就离开学校,要对事故负责。
十三.在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洗澡和游泳;如果发现学生私自在池塘、水库、河流中洗澡、游泳,学校会严肃处理;学生及其家长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在池塘、水库和河流中洗澡或游泳时发生的任何事故都应承担责任。
15,
教育好你的孩子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要求家长与学校密切合作,加强监督,让学生远离危险,确保安全。请父母签字或盖章。
司前中学生签名:家长签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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