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对居民和社会负责的原则,公司在结构、部件、设施方面做出如下质量保证和承诺: 与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一、住宅建筑面积_ _ _ _ _ _ _ _ _ _ _ _平方米。
二、住宅系统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并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
三.该房屋已通过_ _ _ _ _市和区(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
四.自合同签订后交付之日起正常使用的所有零部件的保修内容和保修期:
1.屋面防水层3年;
2.墙体、楼板(含厨卫楼)、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
3.室内墙面和天花板抹灰层出现1年的抹灰脱落和裂缝(顶面墙面温度裂缝除外);
4.室内地面挖空开裂,大面积打磨1年;
5.门窗安装不密闭,出现裂缝,五金损坏1年;
6.半年用于给排水、卫生洁具、电气开关等类似设备;
7.管道堵塞了2个月。
5.因住户使用不当或擅自改变结构、设备管线位置、装修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公司不承担保修责任;房屋质量受损或者其他使用者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六、房屋竣工后,在正常使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经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鉴定,属危房的将予以返还或更换。
七、居民入住后,公司将直接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给予书面答复,妥善处理有关住宅质量的来信、来访和投诉。
八、如公司的答复或处理有争议,凡住宅工程质量问题,均向当地及市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进行协调;凡涉及住宅配套建设质量的,向当地和市住宅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协调。
九.公司愿意承诺的其他内容(略)。
十、本保函在房屋交付给用户时提供,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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