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是一个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也是消防监督执法的重点对象。自公安部消防局提出实施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程工作部署后,通过一年多的实施,努力解决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薄弱、消防安全规章制度不完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不落实、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异常等突出问题。,并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火能力。然而,随着社会转型、企业重组和结构调整,管理模式趋于多元化,导致一些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薄弱,消防形势日益严峻。因此,迫切需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1.xx市社会单位现状。
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随着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xx市经济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然而,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安全管理难以适应现代社会制度的要求,其消防安全管理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如果公安消防部门不及时有效地加强对社会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火灾事故频发必然会影响经济的快速发展。通过对辖区内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情况的调查,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消防安全设施少且陈旧,部分存在。先天不足。
许多社会单位修建工厂、仓库、办公楼时,未依法向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设施验收,导致建筑物耐火等级低、防火间距不足、消防水源不足先天性火灾隐患。目前,许多社会单位处于资本原始积累阶段,资本少,规模小,机械设备陈旧,机械性能差,经营失败多。同时,其消防设备和设施相对匮乏,难以满足消防和灭火的需要。
(二)企业主消防法制意识淡薄。许多企业主缺乏消防安全意识,不能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从创业初期就漠视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舍不得花钱在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员工安全教育、生产技术不成熟、机械设备差、消防安全管理不规甚至失控。火灾隐患不同程度地存在。
(3)消防安全体系不完善。
一些社会单位没有按照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明确和规范具体程度、工作内容、工作职责和奖惩办法。虽然有些很明确,但过于笼统空洞,可操作性不强。一些单位没有建立消防安全培训教育、消防巡查、安全疏散设施管理、消防值班、消防设备设施建设维护、火灾隐患整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等基本制度。虽然有些已经成立,但都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实际工作中没有明确的监督执行机制,大部分制度失效。
(四)员工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
社会单位用工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文化程度不高。社会单位在招聘员工时,上岗前没有进行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特别是电焊工、电工等特殊工种和易燃易爆设备操作人员,未按公安消防部门要求进行特殊培训和持证上岗。
(五)消防监督管理人员少,难以监督到位。
目前除了少数隶属于某个行业体系的社会单位,大部分都没有主管单位。在招商引资和发展区域经济的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盲目降低社会单位申办和开业的门槛,单方面承诺为投资者办理各种手续。很多单位建成后,连规划许可证都拿不到,更别说消防了,客观上造成了一定范围的漏管失控。
二、当前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61号令的颁布实施,为各单位规范和加强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从实际情况来看,社会化单位,特别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在当地消防部门的监督下,总体上可以按照消防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消防安全管理。但是,由于单位人员的长期惯性思维和表面上消防工作与单位经济效益的矛盾,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仍存在严重问题,主要表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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