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学生安全管理,敲响警钟,增强师生安全意识,遏制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市、县文件规定,班主任和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保证书。
1.不玩火,不玩电器,不在学校接电线插头
2.不要寻找有明火的物品,点燃纸等易燃物品,携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宿舍内禁止用蜡烛照明。
3.放学回家不要在野外烧荒山稻草。
4.住校生不留宿。
5.不要爬墙和爬树。
6、不买,不吃三无产品,不吃变质、不成熟、有毒的食物。
7.不要在校园里骑自行车,也不要在路上骑摩托车或其他机动车辆。
8.不乘坐无牌、无牌、改装车辆或超载车辆。
9.冬天不在河里滑冰,不洗澡,不在深水里玩耍。
10、严格遵守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规则,不要在高速公路上踢足球。
11.远离烟火和鞭炮。
12.住在校园里的学生出门前必须向班主任请假,走读生放学后要及时回家。
13、晚上放学后要关好门窗,关灯,关掉电脑电源
14、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学会自救,并及时向有关人员和部门报告。
以上规定,所有学生和班主任都要坚决执行。因不符合规定而发生的安全事故,学校将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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