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树立小学教师的良好形象,端正师德,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师教学行为,自觉抵制各种不良行为的发生,建立人民满意的学校,以确保永远不违反以下几点:
1.不得以周末、节假日为名进行有偿家教;
2.不以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的名义开办班级,参与有偿教学或者管理;
3.不得以休假或休假为名离职收费;
4.不配合社会教育机构举办各种补习班、特殊班、竞赛班;
5.不随意延长或缩短学生的学习时间;
6.不得任意驱赶学生或开除学生;
7.开车不收任何费用;
8.不暗示或诱导学生在指定地点购买教材;
9.不接受以排席为名的家长宴请或变相向学生家长要钱或东西;
10、不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讽刺侮辱学生。
如有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请上级领导按照徐久集团[_ _ _ _] X、教育厅监字[_ _ _ _]的文件,以及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不得投诉,不得为自己辩护或表达感情。
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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