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GD/M-Q/E-024
甲方:(物业管理公司)
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开户银行和账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信息:
乙方:
地址:邮政编码:
营业执照号码。:开户银行和账号:
法定代表人:职务:
联系信息:
第一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管理其物业管理下的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
第二条委托期限
甲方委托乙方行使清洁权的期限为年。每年每月
日复一日。
合同期满,双方可以协商续签。
第三条委托费用
标准:
金额:
甲方向乙方支付清洁费用的方式:
第四条清洁标准
乙方的清洁标准是:
1 .清洁道路、走廊等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的时间、频率标准;
2.住宅区人孔、化粪池的清洗和清扫,频率标准;
3.及时清除居民区垃圾,并与环卫部门协调,频率达标;
4.定期在住宅小区公共区域开展灭虫工作,并有频率标准;
5.定期巡视建筑物内外的清洁区域。如发现任何违章建筑或施工,有责任及时劝说并告知甲方管理部门。巡逻频率标准
准;
6.清理住宅小区高层公寓消防通道,保证畅通,清理和频率达标;
7.巡视高层公寓应急灯的使用情况,及时报告损坏情况并跟踪处理结果,巡视频率标准。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监督和指导乙方的清洁行为;
2.有权要求乙方提高清洁标准;
3.有权制止乙方危害住宅小区的行为;
4.有权审批乙方的重大清洁措施;
5、
(2)义务
1.为乙方完成住宅小区保洁工作提供保证的义务;
2.向乙方支付清洁代理费的义务;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依法获得报酬;
2.有权要求甲方协助完成住宅小区的保洁业务;
3.甲方丧失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资质;
4.乙方丧失保洁公司资质;
5.一方严重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6.由于不可抗力,合同不能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违约责任
(1)甲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甲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2)乙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擅自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不向乙方退还抵押款..
(3)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履行其职责。如果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将对住宅业主、物业使用人或来访者造成损害和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
因前款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13条争端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14条合同所涉概念的解释
不可抗力:指无法预见、避免和克服的客观情况。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本合同的所有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人代表:
授权代理人:
签署地点:签署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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