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条]
委托方:_ _ _ _ _有限公司
地址:_ _ _(邮政编码:_ _ _)
电话:(_ _) _ _ _ _ _ _ _
传真:(_ _)_ _ _ _ _ _ _ _ _
银行:_ _ _ _ _ _ _ _ _ _
银行账号:_ _ _ _ _ _ _ _
增值税编号:_ _ _ _ _ _ _ _ _ _
(以下简称“委托方”)
加工者:_ _ _ _ _有限公司
地址:_ _ _ _ _(邮政编码:_ _ _ _)
电话:(_ _)_ _ _ _ _ _ _
传真:(_ _)_ _ _ _ _ _ _
银行:_ _ _ _ _ _ _ _ _ _
银行账号: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以下简称“处理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统称为“双方”。
委托方和加工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
(1)委托方希望按照以下条件委托加工方生产_ _ _ _ _茶产品,相关产品订单将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发送给加工方。
(2)加工方希望按以下条件为委托方加工_ _ _ _ _产品,相关产品将按本协议的规定完成。
(3)委托方是_ _ _ _ _ _产品的商标持有人,享有相关产品的专利权。
一、月度订单
(4)委托方必须提前10天通过传真确认加工订单数量。订单内容指示提货时间。
(5)加工方收到订单后,必须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向委托方确认订单。
(6)除非双方同意,订单被加工方接受后,委托方不能中止订单,加工方必须履行订单。
(7)委托方必须最迟在加工方开工前五天向加工方提供订单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材料。
(8)加工方收到足够的合格材料的日期和成品发运的日期不得少于15天(包括周六和周日)。因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短缺、质量不合格或所需材料延迟供应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委托方承担。
二、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安排
(9)进入仓库(加工方仓库)的原材料和包装材料的质量检验由委托方指定的代表全权负责。
第三,加工费
(10)加工费含增值税(含加工方提供的原材料成本)为人民币元。从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11)委托方将负责产品的验收,安排运输事宜,并支付相关的运费和保险费。
(12)委托方负责提供合适的原材料和包装材料,并免费向加工方交付所需的原材料和包装材料。委托方自行安排相关材料的运输,并支付相关运费和保险费。
四.技术和工艺
(13)成品理化指标由委托方提供(见附件一),加工方应严格遵循_ _ _ _ _工艺。第一次加工,委托方负责加工过程中成品理化指标的在线检测和质量控制。只要加工者按照上述要求进行加工,并满足附件一的质量指标要求,加工者对产品质量不承担责任。其他产品质量责任由委托方承担,除非:
一种产品含有配方中不含的其他物质;
b产品含有玻璃、青铁、沙子等异物;
c产品含有配方中所含物质以外的物质或配方中所含物质发生化学和物理变化而产生的物质;
动词 (verb的缩写)付款条件
(14)第一笔加工费应在产品生产完成后10天内由委托方汇至加工方的银行账户。
(15)加工方必须在委托方付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开具增值税发票。与知识产权、专利和商标相关的侵权责任
(16)未经委托方书面同意,加工方或任何人不得使用委托方的商标或商号,不得披露加工方为委托方的产品。
不及物动词双方的责任
(17)按照委托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要求加工上述产品时,加工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委托方的加工任务指标。委托方负责从原材料到所有包装的上述加工产品的采购。如果原材料没有按照生产计划到位,影响生产,委托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七.协议的终止
(18)一方可提前90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19)如果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约,另一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协议。
(20)协议终止后,委托方必须在协议终止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属于委托方的剩余产品、原材料、包装材料全部带走,否则,加工方有权自行处置相关材料。
八.协议期限
(2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一年内有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补充延长协议期限。
委托方和加工方
代表签名:代表签名:
代表姓名:代表姓名:
_ _ _ _有限公司(盖章):_ _ _ _有限公司(盖章):
在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_
[第2条]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互利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一系列产品,并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类加工产品
1.产品名称:
2.产品规格有:
3.增加产品的,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摘自食品加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二条委托加工订单
1.根据市场销售情况,甲方应于每月日以书面或传真形式向乙方提供下个月的订单,明确订单的数量和交货时间。乙方如有异议,应在接到订单后1天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视为同意。
2.乙方应根据确认的订单提供产品,甲方可根据具体情况调整订单。调整计划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但调整幅度(数量)不得超过计划的25%。超过25%的,双方另行协商。
3.乙方应尽最大努力满足甲方订单的要求。
第三条加工产品的质量和责任
1.乙方严格遵循双方确认的配方和工艺,产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加工产品的包装上应标明乙方工厂的名称和地址,并注明乙方受甲方委托,具有商标使用授权。
3.在质保期内,如发生经双方确认或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签字的,由乙方制造造成的产品批次质量问题,乙方除承担该批次质量问题产品的责任(双方需清点数量)外,还应按该批次质量问题产品总值的30%向甲方进行实物(加工产品)补偿;
4.乙方交付的产品在市场上流通,因质量问题损害甲方利益,经双方鉴定或公证机关公证的,乙方应承担甲方的直接损失赔偿责任:
(1)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可先向消费者付款,消费者签字确认,乙方承担赔偿,赔偿从加工费中扣除;乙方不同意甲方处理时,甲方可委托乙方协助甲方处理;
(2)甲方需要时,乙方可以协助甲方处理质量投诉,但不负责向最终用户(即甲方客户)提供售后服务;
(3)乙方负责更换包装破损等少数质量问题;
(4)如果产品在甲方运输或交付后因储存不当而变质,乙方不承担责任。
5.乙方应按产品标准要求对每批产品进行抽检和留样,并严格执行“三检”制度。
6.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销售需要,提供加盖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相应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报告。
第四条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的供应
1.产品的商标设计、标志设计、外包装设计由甲方提供给乙方,这些设计及其组合的知识产权属于甲方,乙方不得在甲方产品以外的任何地方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
2.乙方全权负责采购加工产品所需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并确保采购的原辅材料和包装材料符合甲方产品质量标准的要求。
3.乙方应妥善保管好甲方的材料、包装纸箱、标签等。不得进入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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