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保函,我方(公司名称)有注册地址(详细地址)(以下简称承包商)和(担保人名称)有注册地址(详细地址)(以下简称担保人),在此共同遵守我方对(业主名称)(以下简称业主)的义务,担保金额为(货币名称和金额)。根据本保函,承包商和担保人应保证,他们、他们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应承担他们对此付款的共同和各自的义务。
根据业主和承包商双方达成的协议,承包商已承担实施和完成某一项目的合同义务(以下简称签订的合同),并根据上述合同的有关规定修复项目中的任何缺陷。
上述书面保证的条件如下:如果承包商按照合同的真实主题、意图和含义正确地履行和遵守了已签署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应履行和遵守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或者如果承包商违反了合同,担保人将赔偿业主所遭受的损失,直至达到上述保证的总额,然后本保证所承担的义务将被终止和无效。否则,它将保持完全有效。但是签订合同的条款,还是项目的实施。对其缺陷的性质和范围的任何变更、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根据签订的合同给予的时间宽限、或业主或上述监理工程师对与签订的合同有关的事项的任何宽容或宽恕的完成和修复,都不会解除担保人在上述保函中规定的义务。但是,只有在下列情况下,人才被保证承担清偿业主遭受损失的义务:
(a)收到业主和承包商的书面通知,说明业主和承包商已同意向业主支付该损失赔偿;或(b)担保人收到一份经法律认证的裁决副本,该副本符合已签署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并根据仲裁程序签发,声明该损失赔偿应支付给业主。:
代表(承包商名称)代表(担保人名称)由(签字人名称)代表(签字人名称)
具有_ _ _ _ _资格,具有_ _ _ _ _资格
在(证人)证下,在(证人)证下
2000年_ _ _月_ _ _日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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