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我国各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改制、城市人口的增加等新情况均促使城市居民脱离了单位制的束缚,从而寻求不同的社会组织和生活方式,而且城市居民对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加上居民利益的逐渐多元化,这客观上使城市社区在城市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增强,并凸现原有的城市社区管理已经滞后于城市社区的发展,因此,社区管理出现了诸多的问题,影响到了社区居民的正常生活。但这也为改进城市社区管理提供了契机,我们必须针对目前社区管理的实情找到正确的解决方案,推进城市社区的发展。
一、社区的概念
(一)“社区”一词的来源、发展及定义
“社区”一词是个外来词,由国外传入中国。这一词最早出现在德国社会学家滕尼斯在1887年出版的《社区与社会》一书中,传入中国是在1932年底,当时燕京大学邀请美国社会学家帕克来华讲学,他在讲学过程中用到“社区”一词。1933年费孝通等一批青年学者将“社区”一词译为我们今天所说的社区。
所谓社区,是指“在一定地域内发生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活动,有特定的生活方式,并具有成员归属感的人群所组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实体。”①
(二)中国社区的发展概况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在城市基层社会逐步建立了以“单位制”为主,以“街居制”为辅的管理体制。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体制的步伐,传统的单位制逐渐被打破,我国城市基层管理经历了从单位制,街居制到社区制的体制变迁。20世纪80年代,由于城市基层社会管理出现许多情况和新问题,单位制和街居制的管理体制难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我国开始引进“社区”概念并推进社区建设。
1986年民政部首次提出了“社区服务”的概念,由此引进了社区概念,1991年,民政部又提出“社区建设”的概念,1998年国务院确定民政部在基层政权建设司的基础上设立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意在推动社区建设在全国的发展。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此后,我国大中城市掀起了社区建设的高潮,在此基础上全国各大城市纷纷进行社区建设的制度创新,目前已经形成了上海模式、沈阳模式、江汉模式等代表性的社区管理模式。
二、社区管理问题的提出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单位制被打破,社会生活的形式和内容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大量新的社会现象和社会问题、社会结构、社会功能,人们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需求,社会组织间的相互关系等都日益趋于多元化,因此,社区制度被引入中国,但社区制发展还不成熟,产生了许多管理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这两个方面:管理主体方面,管理方式方面。
(一)关于社区管理主体的问题
在社区建设中,政府扮演者“掌舵人”的职能角色,要在宏观层面上对社区建设进行指导和监督,政府的各职能部门承担着社区各项具体的行政管理工作,因此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在社区管理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由于职能转变不到位,职责不清等问题的存在,影响了社区建设的发展。
(1)“政社不分”,对社区事务直接干预和包揽过多过细,导致政府角色、职能的越位和缺位。
在政府主导模式下,“政企分开”、“企社分开”观念已经被政府和企业接受,但在社区建设中至今未能较好地实现“政社分开”,政府对社区的许多社会事务进行直接干预和包揽,而不是指导与支持居民委员会。②“政社不分”导致了政府角色与职能的越位和缺位,一方面,政府在行政过程中超越了其应有的职责和权限,“以政代社”、“以政干社”现象较为突出;另一方面,政府未能扮演好自己的管理者角色,未能善尽自己应有的职责。
(2)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准政府”色彩浓厚。
在社区管理实践中,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街道办事处承担了越来越多的政府工作职能,同一级政府已经没有多大区别,整日疲于应付大量事务性工作,反而弱化了本应承担的社会职能,“准政府”色彩浓厚。
(3)“服务理念”和“以人为本理念”未得到较好的落实。
政府应当向社区提供公共产品等公共服务,但由于“服务理念”未得到较好的落实,对社区的服务做的不到位。而且在管理实践中,政府部门并不注重社区居民的真实需求,没有从“人”出发,没有做到“以人为本”。
总的来说,在我国的社区管理中,政府仍然是主导者,街道和居委会在政府主导下展开社区事务的管理和进行社区服务,但新公共管理要求积极发展NGO来提供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而在现实情况中,我国社区中的NGO的发展仍处于较低的水平。
(二)关于社区信息化管理的问题
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要求政府的政务运作方式也要进一步的发展。目前,社区的信息化建设普遍不足,主要表现在这些方面:政府对社区信息化建设投入的资金过少,或者对社区信息化的维护做的不到位,经常出现网络方面的问题;政府出台的政策相对滞后,跟不上实际情况的发展,导致政府的财政支持的缩减;对信息化的管理仍采用原始的管理方法,使信息技术不能发挥其独特的优势;社区信息化建设主体单一,政府运营成本较高。其主要原因是:
1、社区信息化建设缺乏法律、政策上的支持。
目前,国家和地方的信息化发展很快,但信息化法律法规制定相对滞后,而且有利于信息化建设的政策也没有出台,对社区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等带来较大的影响。
2、缺乏专业的社区信息化管理人才。
随着社区信息化建设的深入,涉及的部门越来越多,系统建设规模越来越大,对政府从事社区信息化工作的人员要求也从仅要求技术背景向既懂技术又懂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过渡。而目前国内这方面的人才属于紧缺状态,这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区信息化建设的进程。
3、企业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受阻。
“近几十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各高新企业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方案层出不穷,而大部分政府部门既缺乏建设资金,又缺乏精通信息技术的专业人员,更没有信息系统建设的实践经验,在社区信息化建设上有时显得无所适从。”③而企业作为社区服务的主体之一,并没有机会在社区信息化建设中发挥自己的力量。
三、解决问题的对策
通过分析我国城市社区管理问题产生的原因,我们必须针对这些原因提出针对性的解决措施,“对症下药”,解决这些“疑难杂症”,更好地推动我国的社区建设。
(一)努力发展社区多元管理主体
目前,我国社区管理的主体仍然是政府、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社区的其他组织如NGO,它们的发展仍处于较低的水平,从西方国家的社区管理实践来看,NGO也是社区管理和服务主体之一,它能沟通政府与民众之间的联系,缓解社会冲突,所以必须加强NGO的发展,使其更好地为社区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以下就如何完善社区管理中的三方主体提供一些对策。
1、解决政府方面问题的对策
(1)在社区管理实践中坚持“政社分开”的原则,切实转变政府的社会职能,科学定位政府在社区治理中的角色。
第一,“政社分开”是目前的重要任务,要解决好政府与各组织之间的功能重叠问题,实现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参与社区管理;第二,科学定位政府在社区管理中的角色、职能,使政府承担起宏观管理的职能;第三,政府在社会领域中转变职能,一要下放部分控制社会、管理社会的权力,做到“小政府、大社会”;二要加强对社会领域财政支持的力度。
(2)明确界定街道办事处的职权与职责。
从法律、制度上明确街道办事处的职权与职责,加强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治国的理念的培养,要求政府部门严格按制度办事,不属于街道办事处的事务,就不能以“行政命令”方式向下委派,而应该由自己解决,政府部门所要做的只是加强对社区管理的宏观指导和监督。
(3)加大政府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深入学习“服务理念”和“以人为本理念”,坚持理论的实践,加强监督力度。
新公共管理要求政府改变传统的管理理念,树立“服务理念”,政府是社会的服务部门,政府从民众的利益、需求出发制定政策,对社会提供公共服务。在日常工作实践中,应该加强对政府工作人员的新的理念的宣传与培训,指导他们在工作中的实践,并建立监督机制,可以聘请民众担任监督员,对工作人员的执行进行监督,及时纠正错误行为。
2、加强NGO的培育和发展
首先,制订和完善鼓励扶持NGO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政策、法规,包括资金、项目、场地、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等;其次,加大NGO人才的培养力度;最后,提供NGO良好的发展环境,增强居民对NGO的认同感。
3、社区管理主体间关系的协调
目前,在城市社区管理中,政府处于主导者的地位,对社区的事务仍有较多的干预和直接地包办,街道受到过多的行政干预,而居委会则成了街道的“腿”,社区自治受到限制。
将来必须改变这种状况,政府不再对社区事务进行直接的干预和包办,转而对社区进行宏观上的指导,街道办事处则负责对社区进行指导和监督,而不是向社区委派行政任务,而居委会则独立承担社区公共事务,社区真正实现自治,同时,要积极发挥NGO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
(二)切实推进社区信息化建设
1、制定相关政策支持社区信息化建设。
政府应该加快制定信息化的法律法规的制定,出台相应的政策有效地支持信息化的建设,使信息社区建设有法可依,并且制定统一的标准,建设数据交换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2、引用和培养社区信息化管理的专业人才。
针对国内缺乏信息化管理人才的状况,可以从国外引进先进人才帮助社区进行信息化的建设,并带动国内信息建设人才的成长。在各个大学设置与社区信息建设、管理相关的专业,加大这类人才的培养力度,以满足国内的人才需求。
3、吸引企业参与社区信息化建设,减少政府的运作成本。
由于信息化非常强调技术性,一个政府部门无论从职能还是体制上,都不可能单独培养一个队伍来进行信息化系统的开发和维护。因此技术外包就成为政府在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手段。政府实行总体统筹负责制,对重大信息化应用工程,在招标的基础上按市场机制承包给企业来建设、运营,政府负责支付运营维护费用,其它费用在资源、政策外包基础上支持企业自筹。这样就可以节省政府信息化建设的成本,又能使企业加入到社区服务中来。
四、总结语
总的来说,我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时间还不长,从总体上看还处于初步探索阶段,因此,问题也比较的突出。我们必须正视这些问题,不断的总结经验,找到城市社区管理的良策。针对目前的情况,我们必须努力发展社区多元管理主体,推动NGO在社区的发展,积极协调好政府与街道、居委会和NGO的关系,发展社区民主自治,增强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积极性,切实地推动社区的信息化建设,发挥信息技术在社区中的独特的作用。我们应该相信,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能很好地推动我国城市社区的建设,改善社区居民的生活,构建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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