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出资证明书
验资报告。公司设立时,必须有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上有个人出资证明
出资证明书是表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股东权益的一种重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不同于股份有限公司,它的总资本不分为股份,但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也有自己的出资。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记载股东出资的法律文件是出资证明书,也有学者主张称之为“股票清单”。
1.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凭证是以纸质或无纸股份为基础的,可以登记也可以匿名,即股东所持股份以股票的形式体现,是公司出具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二、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股东人数不同。按照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股东最少2人,最多50人(股东也有30人)。因为股东人数少,没有必要设立股东会。但是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没有限制,有的大公司有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人。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需要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资本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较少。根据生产经营的性质和范围不同,注册资本的标准也不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以下最低限额:
(1)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
(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50万元;
(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30万元;
(四)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公司10万元;特定行业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高于上述规定的,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在我国《公司法》中规定为1000万元,其他法律或者行政法规允许的部分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例如上市公司经批准的股本总额不低于5000万元。
3.股本以不同的方式分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需要划分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照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必须相等,且其股本分割较小,每股金额相等。
4.赞助商以不同的方式筹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通过保荐人募集资金,不能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其股份不能公开发行,更不能上市交易。但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募集资金,其股份可以公开发行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和限制是不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将其股本转让给公司以外的人时,必须经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撤回。
6.公司组织的权限不一样。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简单,只能设立董事会,不设股东会和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个人股东兼任,具有更大的灵活性和权威性。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程序和组织机构复杂,股东人数相对分散。因此,股东大会使用的权力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限的,董事会的权力是集中的。
7.衡平法的证明形式是不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是公司发行的股票。
8.财务披露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移交给股东,无需公告或参考,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因其设立的复杂性和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的需要,难以经营和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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